二審被加刑,爲什麼朴槿惠還是不上訴?

依旺情深1


朴槿惠“親信干政”案二審被判25年,目前似乎沒有關於是否上訴的權威報道,包括韓國檢方和朴槿惠方面。但按照慣例來分析,韓國檢方是會上訴的,朴槿惠應該不會上訴。


為啥說韓國檢方要上訴,主要有兩個原因:第一,韓國檢方指控的一些罪名,沒有得到法院的認定,比如,二審中法院判決認為韓國企業浦項制鐵、現代集團、樂天集團等相關職權濫用罪名不成立。第二,韓國檢方無論一審還是二審,都建議法院判決朴槿惠30年,這是韓國現行法律中有期徒刑的最高刑,法院判決的24年、25年沒有達到韓國檢方的願望,韓國檢方肯定還會死摳。


為啥說朴槿惠不會上訴,也至少有兩個理由:第一,自從去年10月朴槿惠被延長羈押期限半年後,朴槿惠就不再相信法律,從此拒絕出庭,直到現在也不相信法律,對法律已經徹底絕望;第二,“親信干政”案一審宣判後,朴槿惠不但沒有提斯上訴,連她的妹妹樸槿令代她上訴,她都不認可。所以,二審宣判後,朴槿惠上訴的可能性很小甚至為0。


不過,三審官司可能還會繼續打。雖然二審法院沒有滿足韓國檢方的要求,但二審判決的結果,無論刑期還是罰金都比一審重,也讓韓國檢方更有信心打三審官司。只要韓國檢方要打三審官司,朴槿惠肯定必須“陪太子讀書”。


毛開雲


二審加刑,為什麼朴槿惠還是沒有上訴?因為朴槿惠知道,根據自己所犯下的罪行,和韓國法院的判罰來比,早就是手下留情,網開一面了。

根據朴槿惠自己的說法,她不懂法律。在花掉國情院受賄錢時,她問了自己的部下,部下告訴她說,花這部分錢,不存在法律上的問題,所以她就花了。從中不難看出,朴槿惠或許不懂法,但是,她顧得那些律師,肯定懂法知法。


經常去拘留所裡“陪笑”的律師柳榮夏,不懂法律嗎?難道柳律師去拘留所就是為了“陪笑”嗎?可能早就把案子研究“透了”。朴槿惠被韓檢指控的罪證,鐵證如山。否則,能讓韓國以及其他國家研究法律的人,統統閉嘴?

能夠給朴槿惠翻案,能夠指出朴槿惠案子中的疑點,能夠指出韓檢起訴求刑書中的栽贓陷害,這樣的律師,必定會一夜成名,揚名立萬。當初有多少律師,甚至不要律師費,自願參加朴槿惠的律師團隊。為的不就是一旦發現韓檢的過錯,那就出了大名。最後,面對韓檢指控,面對朴槿惠被質詢的無語,一個個也就自消自滅。


朴槿惠面對自己被一審宣判重罪,被罰重金,為什麼不上訴?

因為朴槿惠要是希望通過上訴,為自己喊冤叫屈。就得拿出證據證明,韓檢起訴求刑書,所指控的罪行,哪裡存在錯誤,那條所控罪證不是事實。這是起碼要做的事情吧!然而,朴槿惠面對韓檢所有的指控,無力辯解,無力反駁。

縱觀朴槿惠一案,韓檢所選擇的指控內容,大都是選擇一些比較容易判斷的罪行,進行起訴求刑。從而回避了所有的,容易引起爭論的罪行,進行指控。更沒有把政治罪名,沒有列入起訴求刑書中。


韓國民眾老百姓,對朴槿惠最恨得就是“世越號”沉船事故,由於朴槿惠“失蹤七小時”,從而導致無法通過調動軍隊,參與救援。直接導致救援不利,讓三百多個孩子葬身海底。韓檢為何沒有對朴槿惠提起訴訟?因為容易引起爭議。朴槿惠“失蹤七小時”,可能民憤極大,甚至可以說是,“不殺不足以平民憤”。但是,在法律層面上講,認定朴槿惠違法,就顯得有些勉強。

朴槿惠和日本簽訂有關,慰安婦,軍事情報交流等協議,雖然存在叛國罪之嫌,但是,也很容易引起爭議。即使是要求美國部署薩德反導系統,也沒有列為韓檢起訴內容。


這也就是說,韓檢起訴求刑朴槿惠的指控,並不代表指控朴槿惠所犯下的所有罪行。

所以,韓檢對朴槿惠所犯罪行的指控,都是那些不會引起爭議,不會引起異議的罪名。而且還是,一揭兩瞪眼。不服不行的罪名。

就拿國情院受賄案來說,有行賄人,有拿錢人,有朴槿惠在沒筆花錢上頭的開支簽字,有花錢的去向和用途。用途全部都是用於個人消費,包養閨蜜崔順實個人花銷,以及她全家費用,給部下發紅包。筆筆有終,花有去向。如何能把這個問題給辯護白了?


朴槿惠最先出庭認罪的案子,就是“制訂韓國文化藝術界黑名單”一案。朴槿惠所羅列的九千多人的黑名單,為的就是打擊那些指控朴正熙獨裁統治的人,還有就是那些指控朴槿惠對於“世越號”沉船事故處理不力的人。朴槿惠在“黑名單”上面有簽字,並且,還有她青瓦臺秘書安鍾範等人的供述,不認罪,行嗎?

朴槿惠一審宣判之後,沒有就此提起上訴。那也就代表朴槿惠認罪伏法!絕不像有的樸粉小編們說的那樣,那是代表朴槿惠不認罪。如果認為自己無罪,就是一個傻逼到家的人,也會提起上訴。如果有例外,那也就是韓國外的樸粉小編們,能夠隨心所欲的意淫出來罷。


有個網友說的很好,也很有哲理,“那些說韓檢沒有過硬證據,證明朴槿惠犯罪的人,卻沒有一個人拿出證據,哪怕是一絲一毫的證據,證明朴槿惠沒有犯罪!”。

朴槿惠二審填了刑期,只是“親信干政”案二審結果。還有兩個案子等待二審宣判,所以說,朴槿惠最終刑期是多少,拭目以待吧!朴槿惠打三審官司,也有可能。據韓媒報道,朴槿惠所有的官司,估計明年四月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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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佩呀


韓國前總統朴槿惠又被加刑了。8月24日,在朴槿惠“親信干政案”二審中,韓國首爾高級法院刑4庭推翻了一審有期徒刑24年、罰金180億的一審判決,改為:有期徒刑25年,並處罰金20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2億元),加重了刑罰。

在二審中,韓國檢方向法院提出的最重要訴求是一審中處罰過輕,其中核心爭議焦點是朴槿惠是否接受了三星集團的受賄。在一審,法院曾判處該罪名不成立。不過,在二審中,法院將這一個問題一分為三:

  • 認定朴槿惠以韓國冬季體育英才中心後援金名義,從三星公司收受的金額為賄賂;

  • 認定在三星副會長李在鎔向Mir財團和K體育財團出的資,為朴槿惠逼捐而非行賄。

  • 認定三星贊助崔順實之女馬術的訓練部分,因馬匹並未轉為崔某所有,因而受賄罪不成立。

在這三者基礎上,對朴槿惠追加1年刑期、20億韓元罰金。

此外,二審中,法院也推翻了一審中一系列有罪判決,包括:涉及浦項制鐵、現代汽車集團、樂天集團相關職權濫用的指控,改判朴槿惠無罪。巧合的是,這幾家都是韓國經濟的頂樑柱,小夥伴應該也就能看清楚厲害關係了。

至於二審被加刑,為什麼朴槿惠還是不上訴?

理由只有一個:朴槿惠作為前總統,認定文在寅現政府對其審判與清算是一個政治事件,而非司法案件。

政治事件只能通過政治手段或途徑來解決,即桌面下的談判。如果提出上訴,就是默認了司法案件的提法,那就陷入了現政府的“算計”之中。

事實上,去年3月,朴槿惠被捕後,一度“誤入歧途”,按著司法的套路走,結果被檢方提審近百次,幾乎一週提審4次。經過幾個月的連番折騰後,朴槿惠及其律師似乎總算看清了事件背後的本質,開始全面抵制調查與審判,拒絕出庭受審。

在8月24日的親信干政案二審中,朴槿惠仍以健康為由,向法院告假,並因明確反對二審宣判時進行電視直播,而迫使院方放棄這一項。8月20日,朴槿惠曾罕見地向院方喊話:“請不要再做出有損韓國國格和個人人格的決定。”

終一句,不出庭、不配合、不上訴是朴槿惠認定的路線,未來相信也會一條路走到底。對她來說,現在唯一還提得起熱情的恐怕就只有:談判、特赦這一件事了,其它要麼是自取其辱,要麼是瞎耽誤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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