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我對你只有義務沒有親情,錢我會打過去,想讓我伺候那不可能

我還清楚地記得我媽說了一句話“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我問她我嫁出去了,她會讓我回孃家嗎?她很堅決地告訴我孃家不能回了,她還有兒子,以後要靠兒子。母親的話讓我寒心了。

媽,我對你只有義務沒有親情,錢我會打過去,想讓我伺候那不可能

我父母有兩個孩子,一個是我,一個是我弟弟。正如許多傳統的家庭一樣,他們重男輕女,在父母眼裡,弟弟比我重要,而我註定是要為弟弟“犧牲”的那一個。

有了弟弟以後,父母一門心思撲在弟弟身上,各種興趣班,補習班,可是他們適得其反,他們對弟弟的期待越高,結果弟弟的叛逆心理越強,弟弟的成績越來越差,連學習的心思都沒有了。他上完初中以後就不讀了,父母很無奈,也只能由著他。沒辦法,父母又把所有精力都用在我的身上,他們覺得,兒子不行,女兒行也行,女兒多讀書,將來找個工作,好人家,由我貼著弟弟就成。

我還是很出息的,成績一直很好,正如父母所期待的那樣,我考了好大學,找了好的男朋友,事業也一帆風順。父母告訴我,一定要在我弟弟結婚以後才能結婚,我知道他們起幹什麼,但想起他們這幾年的辛苦,也只能默認。

媽,我對你只有義務沒有親情,錢我會打過去,想讓我伺候那不可能

弟弟要結婚了,女方家的姑娘是獨生女,人家要求市區一套房子,彩禮3萬。在市裡,這樣的要求很常見,房子必須有,彩禮不會很重。我父母同意了,然後他們來找我要房子了。他們對我的要求很簡單,那就是市區的全款房一套。

當時我手裡只有十幾萬的存款,買房可以說是杯水車薪,男朋友說要拿給我,可是我怎麼能讓他拿錢?我四處借錢,開的工資連化妝品都不敢買,全省下來拿給母親。男朋友心疼壞了,吃喝一直他管。

東拼西湊還差十幾萬,男朋友說“我們結婚吧,就當這十幾萬是我給你的彩禮”。我猶豫了很久,但當時真的沒有辦法了,我同意了。

我媽知道男朋友家裡條件好,她不滿足於十幾萬的彩禮,而是又跟他要了一套房子,男朋友愉快的答應了,我說我把錢都拿給他,他說不用,房子和錢就當成我的彩禮。弟弟結婚了,而我也結婚了。

媽,我對你只有義務沒有親情,錢我會打過去,想讓我伺候那不可能

因為我父母獅子大開口,我對他們很反感,但我是他們的女兒,我得管著他們,所以我固定每個月給他們打錢,而他們欣然接受。

就這樣過了幾年,母親病重,她提出要求希望我可以床前伺候,我問她需要多少錢,她告訴了我,而我準備給她打錢。這些錢,足夠她的醫療費用,也足夠她請護工了。我對她說:“媽,我對你只有義務沒有親情,錢我會打過去,想我伺候,那不可能!”

老公說我應該過去看看,可是我記得我父母對我做的種種,我無法釋懷,我覺得給錢就夠了。

你覺得只給錢不出力伺候床前的行為是對老人盡的義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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