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星光大道」拐向貪腐大道的文化部廳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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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星光大道”拐向贪腐大道的文化部厅官
从“星光大道”拐向贪腐大道的文化部厅官

王笑然曾經風光無限

1986年,一首《讓世界充滿愛》在北京工人體育館唱響,100多名歌手參加,這首歌隨後紅遍大江南北,時任東方歌舞團錄音公司製作部經理王笑然擔任了鍵盤手。兩年後,他升任東方歌舞團錄音公司總經理。1996年,42歲的王笑然升至文化部中國錄音錄像出版總社(以下簡稱“中國音像社”)副社長,次年任社長。

王笑然在音樂界久負盛名,曾是文化部三屆春晚總策劃之一,還曾擔任過2005年至2007年央視“星光大道”年度總決賽評委。可就在擔任中國音像社社長、黨委書記期間,王笑然夥同黨委副書記潘億、副社長丁曉聰、社長助理邢萱,以發放補助、報銷等名義,侵吞公款230餘萬元。 在中央巡視組的專項巡視中,正是王笑然的落馬,最終遷出這起貪腐窩案。

巡視組進駐,窩案浮出水面

2014年11月底,在十八屆中央第三輪巡視工作中,中央第二巡視組進駐文化部開展為期1個月的專項巡視工作。在巡視組進駐的第14天,王笑然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成為中央巡視組進駐後,文化部第一個落馬的官員。

次年2月9日,中央第二巡視組向文化部反饋專項巡視情況,主要是:直屬文化企業經營管理混亂,一把手權力過於集中,國有資產流失和廉潔風險大;文藝評獎過多過濫,評獎中存在暗箱操作、利益交換等。王笑然所在的中國音像社就存在其中的一些問題。

1954年出生於內蒙古的王笑然與文化工作結下了不解之緣,他曾先後任職於內蒙莫旗文化隊、鐵道兵12師宣傳隊、總政歌劇團、中央樂團等。1985年,31歲的王笑然擔任東方歌舞團錄音公司製作部經理,從此仕途一帆風順。在擔任中國音像社社長期間,王笑然還兼任過中國音像社華納家庭娛樂有限公司董事長。

隸屬於文化部的中國音像社,成立於1984年,主要從事音像產品的策劃、製作、出版、光碟生產、發行、版權貿易、電視片與電視劇製作、演出、遊戲、互聯網文化內容提供等。上世紀90年代初,它風光無限,不僅是文化系統十幾家音像出版單位的龍頭老大,而且長時間雄踞錄像出版發行第一的位置。在文化部的支持下,中國音像社擁有大量文化系統所屬文藝院團舞臺藝術節目的出版發行權。

1998年,中國音像社創辦了北京文錄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文錄公司”),主要從事只讀類光盤複製業務。該公司曾與華納、迪斯尼、米高梅等合作,複製過電影《泰坦尼克號》、中央電視臺春節聯歡晚會等作品。

但另一方面,文錄公司也涉及違法經營。據全國“掃黃打非”辦提供的調查顯示,僅2007年10月至2008年5月,文錄公司就複製生產有關性教育、豔舞等題材的低俗類音像製品數百種1700多個批次,總數達445.76萬張。

一個好端端的企業,為何短短几年就淪落至此?原來在2007年,文錄公司被浙江義烏一傢俬企承包,從此脫離中國音像社的控制。對於公司運營情況,就連該公司的總經理邢萱也不再過問。中央巡視組反饋的直屬文化企業經營管理混亂可見一斑。

王笑然在被調查期間,交待了涉案犯罪事實,文錄公司原總經理、中國音像社社長助理邢萱被查。2015年8月,中國音像社原黨委副書記潘億、中國音像社副社長丁曉聰相繼被調查,一起侵吞公款的窩案浮出水面。

四人合謀,投資錢款被“套現”

中國音像社雖然曾經是行業的龍頭老大,但面對市場化的衝擊,該社經營狀況風光不再。可中國音像社在音像製品的製作、引進、發行,以及行政審批等方面仍具有優勢,引得不少公司前來合作,聯興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簡稱“聯興公司”)就是其中一家。

聯興公司同意支付中國音像社750萬元,以獲得國家規定的視聽許可證順利開展業務。雙方合作成立一家文化公司,但中國音像社並未出資,這750萬元以虛假的“諮詢服務合同”為名,由空殼公司支付。此外,聯興公司還答應每個月給中國音像社30萬元。

王笑然後來供述,中國音像社整體狀態尤其是財務狀況一般,聯興公司答應給錢後,他決定拿出一部分給中國音像社在職與離退休員工發工資,另外還想給丁曉聰、潘億和邢萱等總社領導層額外發些錢。過了幾天,總社召開了領導班子會後,王笑然便對潘億和丁曉聰說了錢到手後分點給大家,他們聽了都挺高興。

王笑然讓邢萱管理其中的500多萬元,一部分用於中國音像社在職員工和退休員工的正常工資發放,大概220萬元;一部分付社保和材料款,大概50萬元;剩下的基本上以工資和報銷的形式讓邢萱、王笑然、丁曉聰、潘億等人拿走了。王笑然每個月2萬,共10萬元;丁曉聰、潘億每人每月6000元,每人共3萬元;邢萱每月1萬元,共5萬元。

按照文化部的規定,不能在關聯公司兼職取薪。邢萱和王笑然商量用別人的名字領工資。其中,王笑然以關聯公司方代表人的名字拿錢,每個月4萬元。在給丁曉聰和潘億錢之前,邢萱會分別給他們打電話,確定好時間地點,並讓他們在領款單上籤上各自的化名。

丁曉聰稱,領錢時邢萱讓他籤個假名字,可少交個人所得稅,當時也存在規避審查的心理,所以在工資領取單上籤了“夏雨辰”的名字。其報銷發票絕大部分都是個人消費票據,“這些就是王笑然說的額外給的福利待遇。當時在班子會議上定了報銷額度,只要在這個額度內的正規發票都可以報銷,大家心知肚明。”

就這樣,2007年至2009年11月間,王笑然等四人為了侵吞聯興公司的投資錢款,採取化名領“工資”、領“諮詢費”和報銷發票的方式“套現”230餘萬元。其中王笑然分得60餘萬元、邢萱分得57萬元,潘億和丁曉聰分別獲取43萬餘元和37萬餘元。

文化部一司長被拉下馬

王笑然侵吞公款窩案還遷出了文化部另一名官員。

2014年,北京市東城區檢察院在查辦王笑然一案時,發現時任文化部非物質文化遺產司司長李雄收受王笑然10萬元的事實。今年59歲的李雄,此前曾任文化部計劃財務司副司長、司長,文化市場司司長。

2016年3月17日,李雄被查,他供述了辦案機關已掌握的受賄犯罪事實,又主動交代了另兩起受賄案件。從2000年至2015年期間,李雄利用職務便利,接受王笑然等相關人員的請託,為單位或企業解決辦公用房、更換設備、承攬業務等問題提供幫助,收受總價值21.8萬元的人民幣、銀行卡、購物卡。

2001年,得知李雄要買集資房,王笑然表示可以幫忙,想進一步拉近和李雄的關係。不久,李雄打電話稱需要10萬元,王笑然讓人從單位小金庫支出10萬元現金,在李雄的車內將錢給他。

之所以行賄李雄,是因為文化部中國音像社的撥款需要李雄幫忙。而且,王笑然希望李雄出面協調將梅蘭芳大戲院佔用中國音像社的土地要回來,並出面協調為中國音像社更換一批錄音錄像設備。2005年8月,經李雄籤批,文化部計劃財務司就上述問題提出解決方案,並上報文化部領導。

2017年1月10日,北京市二中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李雄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20萬元。

同時,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以貪汙罪判處王笑然有期徒刑4年,邢萱有期徒刑兩年。2018年3月23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潘億因貪汙罪獲刑1年6個月,丁曉聰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兩年。

I 排版:袁嘉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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