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法院溫情調解 當事人和好如初

(李 園)“真是感謝你們,要不是你們不厭其煩的調解、溝通,我們不會和好如初。”案件調解成功後,當事人王某專程到法院表示對家事法官李妙娟的感謝。

事情是這樣的,王某和張某自由戀愛後經媒人說和,於2017年5月按照農俗舉行了結婚儀式並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一直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12月份,王某和張某發生矛盾,張某離家不歸,王某曾多次到張某家中商談,均無結果。一氣之下王某來到法院起訴要求返還依農俗結婚的彩禮等9萬餘元。

對婚姻家事類案件,蒲城法院首先以勸和為目的進行調解,家事法官李妙娟勸王某坐下,耐心傾聽他的傾訴。王某說,兩人是2012年在一起打工時認識的,但結婚後不在一塊工作,長期分居,缺少溝通,缺少信任,多了一些嫌隙,提出了訴訟。王某在傾訴完後,逐漸和李妙娟法官聊起了他的工作、家庭等情況,從聊天過程中,李妙娟法官敏銳地發現王某和張某感情基礎比較深,只是雙方缺乏溝通,疏於聯繫,讓王某產生妻子出軌的猜疑。據此,家事法官李妙娟很快制定了調解方法,採取“背靠背”調解,並讓他們的家屬參與說和,在調解過程中,張某說兩人在一起這麼多年了,也有感情,只要他心裡還有我,我願意回去,就是擔心這樣直接回去王某父母不接受我咋辦……王某表示,這都不是問題,咱可以在外面租房住,以後慢慢就好了……說著說著,王某和張某相擁而泣,表示隨後就去領結婚證了,在今後的生活中互敬互愛互信,好好過日子。

【法官寄語】“夫妻之間發生矛盾不可怕,可怕的是採取錯誤的解決方法。”兩個原本陌生的人走到一起不容易,夫妻之間在生活中要學會尊重,信任,要學會理解,遇事要多站在對方的立場考慮考慮,情緒出現波動前要懂得三思而後行,遇到問題要共同面對、共同解決,只有夫妻倆同心協力才能把日子過好,讓父母家人少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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