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开发区一购物中心因违规销售阿胶浆被处罚

大众网聊城8月份13日讯(记者

程洽洽

近日,聊城开发区一购物中心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销售东阿阿胶生产的复方阿胶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据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资料显示,2018年6月,执法人员在开发区名饮购物中心的货架上发现由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复方阿胶浆,共当事人当场提供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但未能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

经调查,当事人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共购进上述批次药品16盒,购进价为200元/盒,销售价为240元/盒。已销售4盒,剩余12盒,货值金额3840元,违法所得16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在事实证据清晰的情况下,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销售的12盒药品,没收违法所得160元整;罚款1540元整(罚没款合计1700元整)的处罚决定。

聊城开发区一购物中心因违规销售阿胶浆被处罚

聊城开发区一购物中心因违规销售阿胶浆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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