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的推動,小區業主委員會要有「身份證」啦

近三年的推動,小區業主委員會要有“身份證”啦

城市化進程加快,居民小區快速增多。

居民小區業委會經過合法程序選舉產生後是有合法身份的,但是由於法規的漏洞,還是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未能意識到這個問題,業委會一直沒有“身份證”,這讓業主委員會難予開辦銀行賬戶等事項。但是,這個狀況今年在雲南省紅河州就要改變了。6月20日,紅河州住建局發文,對業委會備案證進行了規範,並要求該州13個市縣住建局按規範制發業委會備案證。從此後,成立了業委會的小區就可以到銀行開辦賬戶,簽訂物業管理合同時,也不會遇到物業公司提出把小區的證書拿出來看看的尷尬事了。

現實中,經過嚴格程序成立的小區業主委員會一直沒有全國統一的“身份證”,現行的管理方式是,業委會成立後須到主管部門備案,只是提交相關材料,由主管部門領導在備案材料封皮上的意見欄裡簽字:同意備案。之後,主管部門向公安機關開具刊刻業委會公章證明,業委會刊刻了公章後,就算完成了。為此有人戲稱,就如同男女兩人到婚姻機關登記,登記機關接收材料後就說了句“你們兩人可以睡在一起了”,卻連結婚證都不發一張一樣。

因為沒有“身份證”,業委會到銀行開設賬戶時幾乎都很難成功,因為基層商業銀行工作人員最常問的一句話就是“有營業執照嗎?”很多都是一句話就被打發回去了。雖然人民銀行的規定業委會可以開設銀行賬戶,但很少有商業銀行工作人員知道這個事。極少數有能力的業委會多跑跑相關部門可以開戶,但絕大部分小區業委會是無法開戶成功的。為此,人民銀行地方支行稱:如果有一張主管部門的證書,那就沒有問題了。

近三年的推動,小區業主委員會要有“身份證”啦

小區成立了業委會但一直沒有“身份證”。

因為沒有“身份證”,有小區業委會選聘物業服務公司時會要求對方提供營業執照等證件,但是,如果物業公司反過來要求業委會也拿出自己合法的證書時極為尷尬的事。到銀行開不了戶,又變相將業委會的相關資金管理變成了不合法,很多小區業務會是不得不現金保管,或者存到財務人員、或者業委會主任的個人銀行賬戶上,甚至有業委會賬戶是掛靠到其它企業賬戶上。另外,小區的公共用電、公共用水也是工開戶的,但由於小區業委會沒有備案證,這些部門的小區賬戶卻是物業服務公司,這在某些方面似乎又將物業服務公司某成了小區的主人一樣。況且,物業服務公司並不都是長期承接小區,小區另換物業公司,就得重新到上述部門變更一次。如果有的物業公司是中途跑路,還會給變更帶來很多的麻煩。

今年初有政協委員在紅河州“兩會”上提交了《規範居民小區業主委員會備案制度,製作頒發業委會“地方身份證”》的提案。該提案被轉交紅河州住建局辦理後,紅河州住建局調研發現,確實是一個急需解決的現實問題,於是制定了標準,並於6月20日下文各市縣住建局,要求各市縣按照標準,為小區業委會頒發備案證。

近三年的推動,小區業主委員會要有“身份證”啦

紅河州在雲南省率先給小區業委會規範發放備案證。

該通知要求,業委會成立後30日內,主管部門應按規範受理備案,在對提交的相關材料審核合格後,由主管部門出具備案回執,並頒發備案證,備案證有效期不超過5年。

不過,該通知發出後,一些小區業委會在高興的同時,也發現了通知中的備案證編號存在的漏洞和風險,那就是備案證

書編號由各縣市名稱每個字,發放備案證年份及三位流水號組成。這就帶來了一個問題,業委會每屆選舉後都要進行備案,那麼就會出現同一個業委會有不同的備案證編號的情況。還有的小區業委會會出現解散、終止等情況,這些都是要備案的,那麼就可能出現多個備案號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上屆業委會先行到銀行按該備案號開設了銀行賬號,或者辦理了其它的業務,下屆業委會的備案證編號就不同。如果發生法律糾紛,業委會出示的備案證號先後不一呢?該怎麼辦呢?就如同一個人的身份證號碼變了後,恐怕到銀行連錢都取不出來。

近三年的推動,小區業主委員會要有“身份證”啦

為此,多家小區業委會主任進行綜合後,向住建局提出建議:

一、居民小區號碼長期不變,如發生因小區城市建設道路拆遷消失等,該號碼自然消失,或者另給其它小區使用。

二、全州居民小區業主委員會編號,參照居民身份證號碼統一編號。也可以參照社會信用代碼證規律編號。

三、至於備案年份和時間,完全可以在備案證的備案機關後,另行加上一行。

四、業委會成員變更重新備案時,只要變更原備案成員,號碼不變。

紅河州住建局接到上述建議後,已開始採取了補救措施。雖然經過了這些波折,但很多小區業委會還是很高興,畢竟,住建部門的補救措施完成後,小區業委會就要有“身份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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