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锦州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一部署,为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举报交通乱象的积极性,达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目的。锦州交警支队决定在全市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乱象集中整治。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向公安交警部门积极提供违法犯罪线索,使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查处,老百姓的出行环境更加安全、有序。
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如下:
1、无驾驶资格的驾驶人驾驶摩托车、汽车的。
2、酒后、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3、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擅自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4、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5、拼装、出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汽车或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6、营运客车、校车超员的。
7、货运机动车达到或超过核定载质量30%的。
8、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故意挪用、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9、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护栏、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锦州交警支队“扫黑除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电话:
市区:0416-3880127,0416-3880119;
县(市):凌海0416-8123665,北镇0416-6622567,黑山0416-5511299,义县0416-7733300。
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0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来源|锦州交警
閱讀更多 錦州發佈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