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風暴︱執行豈能半途而廢 看執行法官如何妙手治賴

上週,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被博望法院“再次”執結。為何是再次呢?

這得從2017年說起。芮某欠楊某借款本息合計197萬餘元,拒不歸還。楊某為實現債權,依據生效的民事調解書,向博望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法官趙繼剛第一時間對被執行人芮某的財產進行了查控,凍結了芮某交通銀行、農行等三個有餘額的賬戶。楊某與芮某隨後在趙法官的主持下,達成執行和解,芮某為了提高可信度,還特意讓案外第三人作擔保。

在陸續歸還大部分欠款之後,被執行人芮某突然中斷了和解協議的履行,尚欠30萬未歸還。無奈之下,申請人楊某再次到執行局尋求幫助。得知該情況後,趙法官再次對被執行人芮某的財產進行查控,但這次未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芮某也玩起了“人間蒸發”,案件一時陷入困境。趙法官並未就此放棄,而是憑著多年的工作經驗,開展了線上查控與線下實地走訪等全方位調查,功夫不負有心人,在淘寶網司法拍賣的平臺上,發現江蘇溧水法院執行案件中有擔保人的未登記財產在拍賣,可謂是柳暗花明。

趙法官立刻與溧水法院取得聯繫,並多次前往溧水協調,成功地讓申請人楊某參與到拍賣款分配當中,為楊某爭回30萬元執行款。至此,該案終於徹底執結,打碎了老賴的如意算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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