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在路上……

執行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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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快讯|执行,在路上……

“先給2萬元,剩下的我每月還1600元,直至還清。”25日下午,被執行人郭某帶著2萬元現金來到嶽塘法院對執行法官說道。

郭某因駕駛電動車避讓不及將在斑馬線上橫過馬路的彭某撞傷。經交警隊事故認定,郭某承擔全部責任,彭某無責。經過法院一審二審後,最終判決郭某賠償彭某4萬餘元。

自判決生效後,郭某一直為履行生效判決文書的義務,彭某申請強制執行後,郭某才將部分執行案款予以支付,雙方達成和解。

申請執行人彭某的代理律師確認簽收案款後,因當事人彭某年歲已高行動不便,法官陪同律師一同將案款送至彭某家中,並再次講解了一遍案件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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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查看車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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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要被執行人簽收扣押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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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開回單位後,法警貼上封條。

“法官,我發現她名下那臺車回來了,就在家門口停著。”經過多次查找盯車,申請執行人終於發現被執行人楊某名下的寶馬牌車輛停在楊某家旁路邊上了。立刻電話通知法官前往楊某家對車輛進行扣押。

2016年,張某因做生意缺少資金為由,向向某借款20萬元。2017年6月的一天向某要求張某還款,張某稱暫時沒有資金無法償還。同日,張某的妻子楊某向向某出具一份承諾書,承諾在2017年8月1日前還清。但仍未做到。向某將張某與其妻子楊某一同起訴至法院,經判決,張某夫婦需支付借款本金20萬元及逾期還款的利息。判決後,張某夫婦償還了部分借款,餘下部分一直未歸還。

向某隻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去年12月法官對被執行人張某採取了拘留措施,張某因償還了2萬元而提前解除了拘留措施。

此次發現被執行人楊某名下的寶馬牌車輛便第一時間通知法官對該車輛進行了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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