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在路上……

执行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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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快讯|执行,在路上……

“先给2万元,剩下的我每月还1600元,直至还清。”25日下午,被执行人郭某带着2万元现金来到岳塘法院对执行法官说道。

郭某因驾驶电动车避让不及将在斑马线上横过马路的彭某撞伤。经交警队事故认定,郭某承担全部责任,彭某无责。经过法院一审二审后,最终判决郭某赔偿彭某4万余元。

自判决生效后,郭某一直为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的义务,彭某申请强制执行后,郭某才将部分执行案款予以支付,双方达成和解。

申请执行人彭某的代理律师确认签收案款后,因当事人彭某年岁已高行动不便,法官陪同律师一同将案款送至彭某家中,并再次讲解了一遍案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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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查看车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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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要被执行人签收扣押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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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开回单位后,法警贴上封条。

“法官,我发现她名下那台车回来了,就在家门口停着。”经过多次查找盯车,申请执行人终于发现被执行人杨某名下的宝马牌车辆停在杨某家旁路边上了。立刻电话通知法官前往杨某家对车辆进行扣押。

2016年,张某因做生意缺少资金为由,向向某借款20万元。2017年6月的一天向某要求张某还款,张某称暂时没有资金无法偿还。同日,张某的妻子杨某向向某出具一份承诺书,承诺在2017年8月1日前还清。但仍未做到。向某将张某与其妻子杨某一同起诉至法院,经判决,张某夫妇需支付借款本金20万元及逾期还款的利息。判决后,张某夫妇偿还了部分借款,余下部分一直未归还。

向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去年12月法官对被执行人张某采取了拘留措施,张某因偿还了2万元而提前解除了拘留措施。

此次发现被执行人杨某名下的宝马牌车辆便第一时间通知法官对该车辆进行了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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