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3 山西交城:怎能让工伤致残农民工法院旁租房盼“执行”

六年时间里,因工伤致下半身瘫痪的四川籍农民工谭某林,只身一人租住在山西省交城县人民法院旁的一处民宅里,等候法院执行,翘首企盼工伤赔偿款。为何耗时六年,执行款却迟迟难以执行到位?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梦断交城

2012年7月,谭某林怀揣打工梦想,告别妻儿,跟随老乡何某树来到山西交城县,供职于山西星火朝阳钢结构有限公司(下称“朝阳钢结构公司”)。

10月1日下午3点多,谭某林在孝义市高阳园区搭建安装钢结构脚手架时,不慎从三米多高的脚手架上跌落,后被倒塌的脚手架砸中腰部。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诊断显示:腰1爆裂骨折伴下肢不全瘫痪。

后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谭某林为工伤,二级劳动功能障碍、护理依赖等级为大部分护理依赖。

出院后,谭某林向朝阳钢结构公司提出工伤赔偿。但公司却认为,谭某林是为何某树服务时受伤,公司不应担责。

12月14日,交城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朝阳钢结构公司应对谭某林遭受的人身伤害承担赔偿责任。

明确责任后,谭某林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但每次联系朝阳钢结构公司催要赔偿款时,对方电话却总打不通。

2014年11月27日,任某青等人在吕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注销了朝阳钢结构公司。

无奈之下,谭某林将公司股东任某青、张某华、申某平三人诉至交城县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三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2015年9月28日,交城县法院判令任、张、申三人赔付谭某林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交通费;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共计84.5万余元。按照股东出资比例,任承担51%、申承担25%、张承担24%。

任某青等三人不服一审判决,向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6年1月27日,吕梁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六年留守盼执行

在山西交城,谭某林没有亲戚朋友。出事后不久,他便租住在离交城县法院不远的一处民宅里,等待法院执行。

这一等就是六年。

2016年3月28日,谭某林向交城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查封了任某青9辆汽车、张某华3辆汽车、申某平两辆汽车;冻结任某青银行账户存款431455元、申某平的211498元。

据了解,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共执行回64580元,三人中仅申某平的一辆汽车进入拍卖程序。

而这些钱根本不够谭某林日常看病开销。

2017年8月28日,谭某林收到交城县法院的《终止执行裁定书》。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申某平采取拘留措施,但因其身患重病,拘留所不接收,故未能执行;被执行人张某华因涉嫌犯罪,现羁押于平遥县看守所;被执行人任某青经本院多次查找,均未找到;经查三名被执行人现无银行存款、房产等可供执行财产。

“被执行人的车辆、存款明明已经被法院查封、冻结,为何又说无可供执行财产?”《终止执行裁定书》令打赢官司的谭某林空欢喜了一场。

跪爬楼梯求执行

因坐轮椅行动不便,只有当生活费确无着落时,谭某林才会到交城县法院找执行法官。

而每次去法院的20元车费,谭某林也不得不算计,还必须请三轮摩托车师傅将自己背到三轮车上、背进法院办公大楼。

因谭某林大小便不能自理,身上得随时挂着尿袋,加之常年不洗澡,身上不时会散发出一股味道。“要不是师傅看我可怜,给钱人家都不一定会背我”谭某林说道。

2018年春节过后,因不放心谭某林,年逾7旬的老父亲来到交城照顾儿子。谭某林的父亲2016年曾在打工时弄折了四根肋骨,至今尚未痊愈。

“每次去法院询问,负责受理此案的法官都让我回去等消息,有时候看我实在没有生活费了,法院就给我执行几百块,偶尔会有几千块。”谭某林告诉记者。他的耐心被一点点消磨殆尽。

心急如焚的谭某林开始找交城县法院相关领导。由于身体不便,且交城县法院的办公楼没有安装电梯,每次谭某林都要跪爬到领导办公室。

而法院相关负责人多次回复谭某林称,会安排解决此事,但之后却总无下文。

法警对残疾人动粗

在谭某林不断催促下,2018年4月28日,交城县法院再次下发执行裁定书,继续查封三名被执行人名下的12辆车辆。

谭某林表示,再不执行,担心车辆会到报废年限。

谭某林告诉记者,除了已被法院查封的车辆和已冻结的银行存款,交城县昌盛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也在被执行人任某青名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明确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该案的三名被执行人并未出现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中。

6月4日,谭某林在父亲和堂叔李某彬的陪同下,再次前往法院询问案件进展情况。这次,谭某林遭到了法警的粗暴对待,被救护车送进了医院。

李某彬回忆称,他与谭某林的父亲去找法官询问执行情况时,谭某林自己爬往三楼找法院相关负责人。一会儿后,就听到三楼突然传来很大动静,他们赶紧上楼,就看到两名法警一人按着谭某林的腿、一人掐着他的脖子!原来是法警怀疑谭某林拿着手机在领导门口拍照,便动了粗。

李某彬看谭某林身体状态很差,担心会有生命危险,便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

谭某林被送往交城县人民医院,门诊病历显示:左膝关节疼痛,诊断为软组织挫伤。

6月5日,在李某彬的请求下,从法院拷贝了法警与谭某林发生冲突时的监控录像。“得知我要去派出所立案,法院相关负责人把我叫到办公室,建议我先别报案,称之前他不知道有被查封的车辆可供执行,既然查封了,法院便会从车辆入手,并当着执行庭庭长和交城县公安局民警的面,承诺十天之内解决问题,把赔偿款执行到位。”李某彬告诉记者。

十天后,谭某林由急诊科转到住院部继续治疗,却依然没有拿到任何执行款。

作者:□本社记者 陈绍云 发自山西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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