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實施近40年的排汙收費制度廢止,退出歷史舞台

中國實施近40年的排汙收費制度廢止,退出歷史舞臺

排汙收費制度是指環境法中的一項基本制度。最早於1904年產生於德國。國家法律確定的,排汙者排放某種汙染物,按照一國或地區的汙染物排放標準和排汙收費標準的規定,應當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的費用,以及收繳這種費用的程序、手續和這種費用的用途的綜合制度。

中國實施近40年的排汙收費制度廢止,退出歷史舞臺

德國於1904年在汙染嚴重的魯爾重工業區最先實行排汙收費制度。制度實行後,確實起到了一定的效果。

中國實施近40年的排汙收費制度廢止,退出歷史舞臺

在我國,1979年9月頒佈的《環境保護法(試行)》中,確立了排汙收費制度。2018年1月1日起,環保稅正式開徵。

中國實施近40年的排汙收費制度廢止,退出歷史舞臺

生態環境部日前正式發佈部令第2號《關於廢止有關排汙收費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決定》,對有關排汙收費的1件規章和27件規範性文件予以廢止,在我國實施了近40年的排汙收費制度退出歷史舞臺。

隨著國家環保力度的增加和各種環保政策的出臺,相信很快,綠水青山,藍天白雲就會回到我們的身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