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通报2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新昌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治理基层“微腐败”,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形成了强力震慑。为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两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1、吕国淼非法骗取土地征用补偿款和索要好处费问题。经查,2008年至2013年,吕国淼在担任大市聚镇西王村村主任期间,利用协助新昌工业园区、大市聚镇政府从事土地征用及补偿费用管理、发放等工作的职务便利,骗取、侵吞国家土地征用补偿款。2016年,吕国淼与他人共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政策处理费名义,向园区内工程实际施工人索要好处费。吕国淼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潘洲文在土地征用、园区政策处理中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受贿,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经查,2011年至2016年,潘洲文在担任大市聚镇县委组织员、大市聚镇副镇长、新昌工业园区副主任、大市聚镇党委副书记(挂职)期间,利用分管工业园区政策处理等职务便利,以虚报土征费补差款的形式,骗取国家资金;大肆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在大市聚镇有关村民吕某某等人的利益诱惑、感情投资等拉拢腐蚀下,充当其“保护伞”,并多次向辖区内工程实际施工人索要好处费。同时潘洲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潘洲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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