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8 新昌县纪委坚决推动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工作

2019-04-09 09:19 | 浙江新闻客户端 通讯员 王娟敏

新昌县纪委坚决推动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工作

日前,记者获悉,2018年来,县纪委监委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调查处置了一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和犯罪案件,查办了全市首例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取得一定成效。

扫黑除恶三年行动,今年是攻坚之年。县纪委监委对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工作高度重视,委主要领导主抓直管,重要问题线索亲自布置、重要案件亲自过问,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昨日,县纪委常委潘宇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县纪委监委将注重凝聚工作合力,委机关各室各司其职,切实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腐打“伞”各项工作。根据问题线索的难易程度及工作实际,及时调配人员力量,始终确保将委机关的核心力量充实到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工作的第一线。

潘宇广说,县纪委监委将强化协作配合,加强与政法、公安等部门的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完善问题线索快速移送、调查和反馈机制,加大对重大问题线索的会商研判,按照双向移送工作要求,准确研判问题信息,对相关案件提早介入,做到“打伞破网”与黑恶案件的查处齐头并进。同时,坚持以案明纪、以案说法,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深入开展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实现“查办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

下阶段,县纪委监委将聚焦的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行业和领域,进一步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协作,畅通“扫黑”与“打伞”的衔接,加大案件的查办力度,严肃查处村级组织、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坚决清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同时,聚焦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严格执行“一案三查”制度,做到既查案件背后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又对负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干部进行责任追究,真正做到除恶务尽,实现“打伞破网”的重大突破,不断推动各级党组织把扫黑除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战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深挖彻查“保护伞”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推进综合治理,切实推动我县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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