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兩起「雁過拔毛」式腐敗問題典型案例的通報

關於兩起“雁過拔毛”式腐敗問題典型案例的通報

一、隆昌鎮黃家營子村原黨支部書記張文忠、原村委會主任王秀清、原報賬員胡秀金、原黨支部副書記胡建華違規侵佔禁牧補助資金等問題

2011年,張文忠、王秀清、胡秀金、胡建華四人利用村兩委班子組成人員的職務便利,在協助鎮政府上報禁牧補助面積過程中,在未召開村民代表大會同意的情況下,經四人商量後將3030畝草牧場登記到張文忠、王秀清、胡秀金、胡建華名下,2011年至2014年四人共違規侵佔禁牧補助資金90160.56元。2018年7月24日,旗紀委監委結合其他違法違紀問題給予張文忠、王秀清、胡秀金、胡建華開除黨籍處分,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二、哈拉哈達鎮三勝村黨支部委員鮑金生、村委會主任魏振生違規領取農業保險賠付金問題

2017年,由於哈拉哈達鎮三勝村個別農戶沒有交納農業保險費,農牧業服務中心要求村幹部進行墊付,其中村支部委員鮑金生墊付旱地玉米、水地玉米等保費566.9元,保險公司賠付4219元,扣除所交保費外,違規領取3652.1元;魏振生墊付葵花等保費306.8元,保險公司賠付3088.95元,扣除所墊付保費外,違規領取2782.15元。2018年7月13日,旗紀委收繳鮑金生、魏振生違規領取資金6434.25元,並責成哈拉哈達鎮黨委對鮑金生、魏振生進行誡勉談話。


巴林左旗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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