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通報2起「雁過拔毛」式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關於2起“雁過拔毛”式腐敗問題典型案例的通報

1.阿右旗塔木素布拉格蘇木原蘇木達姚孝德等人套取使用專項資金的問題。

2014年~2016年,姚孝德違反“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在未經集體討論的情況下擅自決定以簽訂虛假合同和虛列支出等方式,套取“一事一議”等項目專項資金885.66萬元,用於“一事一議”項目自籌款及稅款、工程款、辦公設備採購、公務接待等項目支出。2018年6月23日,姚孝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和政務降級處分。同時,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蘇木歷任黨委書記哈登巴特爾、孟和楚魯、額爾登烏拉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蘇木會計潘鑫、時任“一事一議”項目負責人新華、工作人員範佳煒分別受到政務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2.騰格里經濟技術開發區嘉爾嘎勒賽漢鎮科森嘎查黨支部書記陸萬治違規分配 救災款的問題。

2012年12月,該嘎查違反相關規定,將5000元救災資金分配給嘎查黨支部書記陸萬治等7人,其中陸萬治分得200元,其餘“兩委”班子成員及鬥長各分得800元。2018年7月20日,陸萬治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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