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通报2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关于2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1.阿右旗塔木素布拉格苏木原苏木达姚孝德等人套取使用专项资金的问题。

2014年~2016年,姚孝德违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在未经集体讨论的情况下擅自决定以签订虚假合同和虚列支出等方式,套取“一事一议”等项目专项资金885.66万元,用于“一事一议”项目自筹款及税款、工程款、办公设备采购、公务接待等项目支出。2018年6月23日,姚孝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政务降级处分。同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苏木历任党委书记哈登巴特尔、孟和楚鲁、额尔登乌拉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苏木会计潘鑫、时任“一事一议”项目负责人新华、工作人员范佳炜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尔嘎勒赛汉镇科森嘎查党支部书记陆万治违规分配 救灾款的问题。

2012年12月,该嘎查违反相关规定,将5000元救灾资金分配给嘎查党支部书记陆万治等7人,其中陆万治分得200元,其余“两委”班子成员及斗长各分得800元。2018年7月20日,陆万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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