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关于两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一、隆昌镇黄家营子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文忠、原村委会主任王秀清、原报账员胡秀金、原党支部副书记胡建华违规侵占禁牧补助资金等问题

2011年,张文忠、王秀清、胡秀金、胡建华四人利用村两委班子组成人员的职务便利,在协助镇政府上报禁牧补助面积过程中,在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同意的情况下,经四人商量后将3030亩草牧场登记到张文忠、王秀清、胡秀金、胡建华名下,2011年至2014年四人共违规侵占禁牧补助资金90160.56元。2018年7月24日,旗纪委监委结合其他违法违纪问题给予张文忠、王秀清、胡秀金、胡建华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二、哈拉哈达镇三胜村党支部委员鲍金生、村委会主任魏振生违规领取农业保险赔付金问题

2017年,由于哈拉哈达镇三胜村个别农户没有交纳农业保险费,农牧业服务中心要求村干部进行垫付,其中村支部委员鲍金生垫付旱地玉米、水地玉米等保费566.9元,保险公司赔付4219元,扣除所交保费外,违规领取3652.1元;魏振生垫付葵花等保费306.8元,保险公司赔付3088.95元,扣除所垫付保费外,违规领取2782.15元。2018年7月13日,旗纪委收缴鲍金生、魏振生违规领取资金6434.25元,并责成哈拉哈达镇党委对鲍金生、魏振生进行诫勉谈话。


巴林左旗纪委监委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