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法院:跨域合作助推执行

屏南法院:跨域合作助推执行

宁德新闻网8月2日电 (陈观琴 吴佩琳)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中央的要求部署在全国人大会议上提出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屏南县法院积极探索合作新路径,探寻适合当下经济社会发展的执行新方法,旨在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合力,共同助推执行工作取得新局面。

1、创新“执行+税务”模式 不断加强司法协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与地方税务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更好地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近日,屏南县人民法院与屏南县国家(地方)税务局签订《屏南县人民法院屏南县国家(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司法协作合作协议》,进一步加强司法协作。

(1)加强合作协作机制

在网络司法拍卖中,法院需向税务机关询问拟拍卖不动产最低计税评估价格的,税务机关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法院在民事执行程序中拍卖、变卖被执行人不动产前,应书面通知相应的税务机关,并提供不动产的详细资料,税务机关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法院所拍卖不动产的涉税情况,若被执行人欠缴其他税款的,一并告知,由法院协助收缴,按法定程序办理。双方共同构建诚信社会,在联合惩戒领域中开展深入合作,建立联动机制,破解执行难题。

(2)健全信息共享机制

税务机关向法院提供纳税人基本信息、被执行人有关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完税凭证数据信息,法院向税务机关提供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信息、涉税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债权债务裁决信息等。经协商,双方通过专线或电子政务平台交换共享在履行法定职责时所需的其他信息。

(3)建立工作会商机制

双方共同建立日常联络会商和情况通报工作制度,主要对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税费征收、标的物询价等工作出现的新问题进行研究磋商。会商工作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会商,由双方轮流召集,根据工作需要,任意方也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由提议方负责召集。

2、打造“执行+人保”模式 合力加大执行力度

近期,屏南县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屏南支公司签订了“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服务合作协议。

“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服务合作协议签订后,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向法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并经法院决定同意,依照悬赏公告应由被保险人对举报人承担的赏金赔付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即申请执行人自愿缴纳一定保险,保险公司为其提供执行悬赏服务,由保险公司向提供线索者支付悬赏金。

承保前提如下:一是经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报告和执行法院查找,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案件全部债务的;二是被执行人失踪或下落不明,且无法查证其财产状况的;三是保险人认可的其他案件。

“保全+救助+悬赏”保险新机制不仅能够提高执行工作效率,而且能够降低执行工作成本,借力保险公司的专业优势,使法院的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引入保险公司为利益相关的第三方,能够达到权利制约效果,从而达到规范执行救助工作的目的。

此次与保险公司的跨界合作,充分利用保险机制,是我院积极解决“执行难”工作的一项创新举措,也是进一步拓展法院查人找物渠道的新尝试。在未来的执行工作中,本院将积极探索同各个领域的跨域合作,争取利用多方优势,共同推进执行工作全面开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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