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家買房,我月工資五千給娘家兩千,婆家對我不滿,我孝順有錯嗎?

高麗允


女人會經歷身心的蛻變,蛻變成功皆大歡喜,蛻變不成傷筋動骨,牽扯餘生的幸福指數。關於將自己工資一部份給孃家,我個人認為沒有錯,無論哪方對父母的孝順都是沒有錯的。



這個問題或許有人只是單方面去想女人嫁入男方家庭,就應該全身心為男方家庭出力,這種是錯誤的觀點,雙方都是父母,女人並沒有要求男方把自己的錢也拿出一部份,而是在自己的收入裡拿出一部分給孃家,也意味著夫妻兩個人的收入有八成用在了婆家,屬於符合常理的分配。

必定未來生活都在現在的新家,收入的主體還是需要放在自己的新家的,所以也不適合無節制的向孃家給予,因為孃家可能也有兄弟等成立的新家,俗話說“閨女顧家,兩頭不發”這並不是全無道理的,不要因為你的給予讓孃家產生了依賴。


我是個女人,對於婆家和媽家,兩個是有著奇妙關聯的立場,一方是掏心掏肺陪你成長的依靠,一方是長大後移居的停泊港灣,在我心中同等重要,都割捨不了。

媽家是分類型的,有的媽家很貧困,供自己長大已是盡力,沒有太多的資金讓生活更加的有品質,雖然結婚後婆家買房花了很多錢,但這也不能成為要求女方必須餘生收入全給婆家吧,人都是父母養的。也有女方媽家有能力,給女兒陪嫁,不要女兒一分錢,反而還有能力幫助女兒。如果男方指望女方挑起養家大任,那麼男人就需要自檢一下了,否則也太沒出息,沒底線吧!!


婆家是女孩過渡女人後另外的棲身之所,如果婆家很窮,那麼女方也需做好心理準備,挑起養家餬口重擔,不要再胡亂花錢,但是也不能要求女方掙5000全交婆家,如果有婆家這樣要求,和老公多多溝通吧,要讓他知道結婚了父母也永遠是父母。如果婆家有經濟基礎,就更涉及不到這個問題了。

奉勸女孩們擦亮眼睛找自己的歸宿,不勉強不遷就,活出自我活的開心,加油加油!

完全屬於個人觀點,歡迎大家共同回覆交流。可加我關注瞭解更多奇趣新聞,記得點贊喲!


遇我得福


孝順沒錯,錯的是你用錯了方法,我們孝順也要量力而為,而不是沒有原則的不要底線的孝順。

你一個月賺5000元,要拿2000元去孝順,那麼請問,你自己的日子怎麼過?你還過不過?你這不是孝順,而是分心,也是沒想好好過日子。

你自己理直氣壯的認為拿自己薪水的的40%給孃家是孝順,那麼再請問,你會允許你老公也拿40%給他的父母嗎?你要孝順,他也要孝順呀,如果你們都這樣做,你們的日子還過個毛呀。

結婚組成家庭,就意味著是夫妻兩人共同經營這個家庭,你們的薪水主要是為這個家庭做貢獻的,包括未來的孩子,和你們夫妻二人,而不是主要的部分全給父母,你也這樣孝順,他也這樣孝順,你們家就亂了。

我們是要孝順父母,我再問一下,你沒結婚的時候,會把薪水的40%交給父母嗎?恐怕捨不得吧,而結婚了,為什麼要這麼做?沒結婚時就不需要孝順了嗎?

父母有父母的家庭,你們有你們的家庭,父母需要孝順,但要根據你們的經濟水平,有能力多給點,你一個月5000元,自己還不夠用,還要給父母2000元,這不是孝順,而是不想過了。


韓東言


婆婆家買房子,在這個關鍵的時候,你卻給自己的孃家2000塊錢,我覺得這種時候真的不合適,因為作為一個兒媳婦兒。婆婆是你的家人與你的孃家人也是一樣的。人家在這種買房子需要錢的時候你卻把自己的工資拿出2000塊錢給自己的孃家人。你這種做事的方式真的很不好。其實即使婆家人不挑你的理,但是你覺得你這樣做好嗎?不要把婆家人不放在眼裡。做什麼事都要公平,公道千萬不要傷了婆家人的心。如果你現在醒悟到自己做的事情不合乎道理的話,那麼你現在趁早也給婆婆2000塊錢。我想這樣大家都公平,也就會。不在意你的這種做法了。要不就會影響家庭和諧,激發家庭矛盾的。所以說還是別再做這些傻事兒了。



伊春美食美客


這娘們,這問題問得,氣勢兇兇,惡意滿滿。

說老實話,我要是你男人,我都想揍你,你造不?你這做媳婦兒的,說個話都是十二分的挑釁,明顯欠揍好不?

首先,“我孝順有錯嗎”?就是典型的政治正確,與道德高地。掂住一個孝順,就以為自己擁有了迫擊炮,可以居高臨下地轟所有的人了。孝順固然沒錯,但孝順也講個法理情的。中國二十四孝,都是孝順。你告訴我錯不?不說其它了,只說我們安陽林州的那則郭巨埋兒:漢郭巨,家貧。有子三歲,奶奶經常跟孩子分吃東西,於是郭巨跟老婆說,光娘都不夠吃呢,這孩子天天跟娘分吃,不如埋了他。老婆哭了,不捨得。這個當爹的比你還理直氣壯,說,兒可再有,母不可復得。

用現在的術語來講,母親是絕版,而兒子可以有很多備份。你說他說得有錯不?你學他不?你現在有娃了沒?

這故事直接把魯迅嚇傻了,小時候看《二十四孝圖》,最怕郭巨埋兒。一是自己再不敢做孝子,二是老擔心他爹做孝子,特別是他們家境越來越不好,常聽到父母愁柴米,而祖母又老了……

郭巨的時代,埋子可能不犯法,因為漢朝天天舉孝廉呢。但是我們現在的時代,埋子可是犯法的。所以,你不要以為打著一個孝順的高帽,就可以為所欲為,不講法了。

其次,我給你普普法吧。站在法的角度,你結婚了,你與夫的財產,就是你們共同的家庭財產,它是受法律保護的。你的工資,你的夫有份,夫的工資,你有份。不管是他,還是你,處分自己的工資,都得經對方同意好不?你這法盲的樣子,叫人瞅著都嘔!巨同情你老公!

第三,你瞅瞅你的態度,絕對是賤人欠打。你看看你炫的,房子是婆家買的,你一分錢不用分擔;然後你工資的一少半,以挑釁的姿態倒貼回孃家。你想炫什麼呢?炫婆家都怕你呢,還是炫自己賣價高,夫家既得全款給你買房,且每月還得固定給你娘二千賣女錢?我一個網友移民外國了,他前幾年給我打電話,說中國女人移民了,也依然不是世界文明人。平時說話,必男女平等,啥便宜都得佔;可是一說結婚買房,她馬上改男女不平等了,說,買房養家,不都是男人的事兒麼?甚至做飯,她都不做,說現在都是男人做飯。那你做啥?你整個氣勢,就是告訴我們,你老公家活該冤大頭,而你給了孃家錢,還賺了孝順。雙方老人都是老人,你只孝順一邊,叫什麼孝順呀?你那叫偏心好不?

第四,中國是講人情的,法經常被當垃圾,扔得沒影沒影兒的,但這不是你無法無天的理由。我經常強調,凡事要講法理情。法理情能三合一,更好,不能三合一,通籌安排。你給孃家錢,必得丈夫同意。丈夫不同意,他站的是法律;丈夫同意,他站的是情。至於理,你也說了,婆家不滿。為嘛不滿呢?那就是在理上,你沒有說服他們唄。怎麼說服呢,那就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了。如果雙方家庭情況一樣,那麼,給孃家兩千,也得給婆家兩千。如果雙方家庭不一樣,那麼,適當的傾斜下相對貧窮的那一方,也是可以的,但雙方是好說好商量,都是你好我也好才成;至於贍養老人,如果老人沒有生活來源,法律規定,子女有贍養老人的義務,那麼,你老公就不能攔你給孃家錢,但是,站在法律的角度,贍養費應該是多少,是有數目的,也不是你說給多少就給多少的。兩口子離婚,一方給孩子的撫養費,還是有算法的,是不?你看看你的提問,沒提孃家經濟狀況,沒提婆家經濟狀況,沒提是贍養,還是額外補貼,沒提丈夫是否同意,沒提這個婆家不滿意中的婆家,是否包括丈夫本人。我的感覺,你就是個二百五。這個提問的架勢與語氣,既夠打你,也夠休你了。

第五,幸福是一種能力。感覺你在這方面,無能之至。難道你就不能既給孃家拿了錢,婆家又沒有什麼不滿嗎?你對婆家足夠好,法理情又都佔,那麼他們能有什麼不滿?

世上一直不乏一種女人,嫁了人都不知道自己與夫組成了新的家,而是把自己整成潛伏在婆家的孃家派來的臥底。不是往孃家偷東西,就是往孃家送錢。你娘養了個薛蟠兒子需要你來供養呢,還是你想學《歡樂頌》裡的潘勝美,兜不住自己卻想兜住整個孃家呢?

《禮記•大戴禮》曰:“婦有七去。不順父母,去;無子,去;淫,去;妒,去;有惡疾,去;多言,去;盜竊,去。”這就是民間所謂的七出,也就是七種休妻的理由。原先我一直不明白,古時候的女人,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她如何盜竊。現在終於明白了,原來是針對你這種女人的。

傻冒一個,嫁個婆家,把自己整成日本鬼子一般,婆家對你同仇敵愾,自己生活明顯打理不好,還如此耀武揚威。

好好提升一下自己吧。祝你幸福!


端木賜香


你當然沒錯,錯的是你愛人瞎了眼。這麼做,你把你自己的家庭放在哪裡,把你丈夫,孩子又放在哪裡?從題主的表述看來,月薪5000並不是大富大貴的人,而且還把40%倒貼回了孃家,這種行為是孝順嗎?既然如此,如果題主的婆家要買車,開公司,或者有個紅白喜事,題主是不是都要以孝順的名義贈送?

1.什麼是孝順?這是儒家提倡的做人標準,但是,這也是有前提的,禮制不止是講禮貌,而且社會階級不同,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行為規範。並不是任何事情任何人都要講禮貌。比如顏回去世了,他的父親顏無繇因家裡窮,就請求孔子把車子賣了來幫他安葬。

如果題主是孔子,自己最喜歡的徒弟去世了,肯定會照做。可是呢?

孔子認為不妥,說:“顏回和孔鯉雖有才與不才的分別。但對我們來說,也都是自己的兒子呀!孔鯉死的時候,也只有一層棺而沒有外槨。我總不能徒步走路而把車子賣了替他買槨,因為我曾經位居人大的行列,照禮是不可以步行的。”

實際上,孔子是拒絕的。孔子明白愛不是亂愛,不是放飛自我,無所顧忌的愛。愛,也是要看人的。如果,愛一個人不合規矩,不合禮數,那就應該拒絕。

所以題主覺得自己比孔子偉大嗎?雖然時過境遷,題主這件事幹的肯定不合規矩。

2.或許題主會說,孔子和顏回是師徒關係,不是父子關係,其實孔子說過:材不材,亦各言其子也。一個有才華,一個沒才華,但各自都是自己的孩子。

那麼孔子為什麼拒絕呢?因為已經是有身份的人,出門不能沒車。

因此,對於孔子而言,做事行善首先要擺正位置,其次要名正言順,最後要量力而行。

多問一句請問題主的車買了嗎?家裡有多少套房子了?題主那麼大氣肯定有幾個億資產吧,否則幾千塊根本不放在眼裡?

3.題主問自己是不是很孝順?這的確很孝順。為了讓世人知道題主孝順,為什麼不把與丈夫的所有財產全部轉獻給父母呢?你想你把家裡房子和存摺全部給婆家,才會被人歌頌,才能得到誇獎。

這還不夠,題主應該把婆家的所有家產也想方設法撈給婆家,方顯大氣。

可是,題主很顯然不知道,不管在傳統社會,還是現代社會,公婆也是爸媽,也是要盡孝的。

題主一言不合就對孃家盡孝,那對婆家豈不就是不孝嗎?其實生活中有很多人喜歡以道德的名義,孝順的名義為非作歹,給自己樹立個道德的理由,行著假仁假義,不仁不義的事情。不以為恥,反以為榮,時刻以道德楷模自居:

我有錯嗎?我那麼道德,那麼孝順,是你們的錯。

題主長點心吧,管好自家人,看好自家門。

3.最後,我們來普普法。結婚前直系親屬是父母?但是結婚後,第一關係人是配偶。結婚後的收入屬於夫妻雙方的共有財產。

比如財產的繼承權,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也就是說,題主的父母想要得到題主的財產,要排在丈夫和孩子以後,甚至在婆家的後面。

所以,題主是孝順嗎?是的,這是自己偏心眼的理由。題主有錯嗎?一個道德聖母怎麼會有錯呢?

盡孝可以,但是一定要有度,有立場。如果連自己都過不好,這種孝順只是一種愚蠢。

題主可以離婚,然後全心全意的回家盡孝。到時候,你會看到很多有趣的現實。

讓愛回家,這個家不只是孃家,也是婆家。不只是父母,還有丈夫孩子。


中華鬼谷子智囊團


肯定錯了,而且很離譜,這不是孝順,是愚蠢。

你這是結婚了,結婚了你的工資是夫妻共同財產,就不是你的錢了,

每月給2000,即使你老公同意,應該也是不情願,出於愛護你,沒有反對,但並不代表你就是對的。

孝順不是說,每月給父母2000,這是變相的給你弟弟,拿你們夫妻共同財產資助弟弟,這是什麼?

我為什麼說你是愚蠢呢?

你把錢給你孃家,開始會覺得你懂事,時間久了,就成了義務了,他們心安理得了,就覺得每個月2000是他們的額外收入了。如果現在你不給了,你就是欠他們了,結果就是親人變仇人。

你以為樊勝美是個例?是她家人品有問題?不是,是她讓他家人變成這樣的,他負主要責任。

孝順不是這樣孝順的,你可以一個月回去一次,給父母買點東西,過年給5000到一萬,你父母那邊滿意,婆家這邊也不會有意見。


南朝四百八十寺


很簡單,你丈夫每個月也拿2000給婆婆,你樂意嗎?你肯定覺得這日子沒法過了,丈夫心不在這個家。

一樣的道理,你給人的感覺就是吃裡爬外,沒打算好好過日子,心不在這個家。婆家買房子,那是婆家的事,說的難聽點,你只有住的權利。如果不給你買房子,你自己就不買房了?就不攢錢了?

就算你不買房,你自己的小家要不要存錢過日子。要不要為突發事情做準備?錢都給你孃家了,自己小家過的緊巴巴的,出了啥事,等著婆婆出養老錢?

女兒嫁出去了,就要多為自己的小家考慮,給孃家錢,是非常忌諱的。一次兩次問題不大,次數多了,你這個小家還能維持多久都是個問題。你也別埋怨你丈夫不體貼你,你自己心都不在這個家。

如果說,孃家沒有收入來源,你可以偶爾接濟。但是,時間久了,你讓婆家怎麼想?婆家就該給你小兩口擦屁股補貼你們的家用?你們就不該一視同仁給婆家也每個月打錢?你非說婆家有錢,那你房子也別要了,小兩口自己搬出去自己租房子,那是你婆婆的房子,沒有義務免費給你住。

孃家和婆家的關係,一直非常微妙。你這樣做,就是把你丈夫夾在中間受氣。這日子久了,你自己也做好離婚的準備。原因你自己也懂。這個問題是個火藥桶,導火索,現在沒問題,可是一旦和其他問題交織在一起,可以炸幾百裡的那種。

最好的辦法,說了,還是兩邊分居,一視同仁。你給孃家2000,就得給婆家2000,沒錢自己熬著。只給孃家,這個東西,沒人不會多想,你可以說你只是孝順,問題是,你只能說你自己說,你不可能不讓人多想。很多事情,一旦多想了,那恐怕是完了哦。

你想這麼孝順,又不想熬著緊巴巴過日子,那沒得辦法了,週一民政局見吧,離婚這個印章這是遲早的。

最後說句討厭話,你這種人我見過人多。在小縣城,很多男方娶了農村的女孩子,男方家長省吃儉用把自己的房子賣了給小兩口買了一套大房子,準備結婚後和小兩口住在一起。結果結婚後,孃家爹媽來探親,就跑到人家爹媽的房間裡賴著不走。男方爹媽沒辦法了,大晚上有家回不了,在外面打旅館,到後面女方家長直接就住下了,男方父母沒地方住了到處租房子。自己把養老的錢都投進去買房了,結果自己到最後還要狗一樣到處租房子。孃家媽啥事沒幹分錢沒出,還在家裡耀武揚威,把婆家追的雞飛狗跳,一個人來了不說,還把自己的孫子孫女侄女都帶來了。房子到底是婆家給小兩口買的婚房還是給你孃家媽買的養老託兒所?

別不服氣,你給我的感覺就是這樣。你不是孝順,只是溫情的想把婆家養老的錢掏空,敲骨吸髓而已。


泛亞中心見習翻譯員


1.合理的可能情況。

如果孃家父母身患絕症、重症、遭遇重大災難,因病致貧、因殘致貧,沒有女子的扶助過不下去,“救急不救窮”,或者感恩孃家人,“救急又就窮”,那麼我認為還可以理解。

2. 不合理情況。

如果孃家沒有女子每月2千的扶助,能夠過得下去;或者娘父母拿著錢又轉移給女子弟弟;女子都不應該給。



這個女子你得想想:明明才5千的工資,你自己每個月用多少?為孩子的儲備或者使用每月多少?為小家庭支出人情錢你擔負多少?為小家庭未來發展或者緊急事件儲備你該擔負多少?

如果你孃家沒有緊急情況,這些責任你是該有所擔當的。尤其是孩子讀書補課和生病,這是巨大支出,作為媽媽應該有前瞻性考慮!

女子負責美貌如花,男子負責掙錢養家。那你就得準備好,當你青春流逝容顏衰老時,就該你掙錢養家,因為男子衰老得慢,他相對於你就是美男如花了!豈不說你青春期本來就不一定美貌如花!

夫妻才是一生相互扶持的伴侶,你把錢往孃家轉移,所有責任儘可能讓他擔當,你都對他使勁壓榨,今後就不要嘆息男人不可靠!


邊河靜靜流1


有錯嗎?當然有錯!大錯特錯,給的太少了,你應該帶著你那五千塊錢一起回孃家!

現在處對象就怕碰上媽寶男,愚孝到不行,這段時間朋友就遇上了這麼個奇葩,朋友最終受不了,已然離婚尋求自己的生活去了;

媽寶男可恨,媽寶女也不遑多讓。

無論是媽寶男還是媽寶女,都讓人無法忍受。我們從小受到的教育就是要孝敬父母,這本來也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但是孝順並不是愚孝,兩個人的婚姻從來都是兩個家庭的事情,作為社會性動物,別想著真正的舉世獨立,除非您去終南山真正修身養性去了。

家務事從來都是剪不斷,理還亂的,大抵最後還是以離婚老死不相往來畫上句號,最後受傷害的一般都是孩子。

所以,小兩口在處理家務事上,尤其是對於女方和男方長輩問題上,雖不能做的事事順心隨意,但是要有個 “差不多”啊,萬事求個度。女方孝順父母,常回家看看,父母身體不適常陪身邊,即使經濟上有什麼困難,也並非不可以出錢資助,但是這種事情最好還是跟丈夫商量一下,畢竟這個家的責任不是你一個人在承擔,也不是你一個人在付出,反之也不是一個人就可以做主的。

兩千塊錢,說多不多,說少不少,但是如果你對象拿出兩千塊錢來給你婆婆試試,女方父母能同意嗎?前面提到的那位離婚的女性朋友,其中很大的一部分原因就是丈夫每個月的收入都是婆婆拿在手裡,絕對媽寶男!

現在社會家庭迸發出了更多的家庭矛盾,離婚率也是越來越高,這其中影響因素很多,所以在家庭事務中,一定不要過度失衡,過度偏於其中一方。

家庭也是一個生態,失衡必混亂,每個人都會受傷害。


魚者佩之


本來就是看個熱鬧,但一些的回答簡直令人髮指。

婚後工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協定財產的處置。如果妻子一方單方面把錢貼給孃家,這肯定是不對的。

但是要注意,貼孃家錯在行為,而不是在於本質。


這個問題不應該如此“聲嘶力竭”的道德批判

正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這句話說得是家庭關係中有很多複雜的因素。題主的做法到底有沒有錯咱們等會再分析。

可筆者實在是看不慣一些人咄咄逼人的樣子,或什麼女人嫁人之後就必須要完全考慮新家庭,因此要割斷與孃家的關係。

這是什麼說法?這種說法是不是表明了人類根本不需要血親傳承?

關注筆者的人都知道,筆者雖然天天羞辱那些物質女、拜金女,但本質上女權主義者。因為在筆者看來,在婚姻關係中女性什麼都要,就意味著婚後會因經濟關係而導致男女不平等。

但這也正說明,我們現代的婚姻關係中,理應保持男女平等地位。

所以,筆者堅持認為,那些所謂女人應當專門洗衣服、做飯、看孩子的說法,都是對女人極大的不尊重。

當然, 要是女人自找的,那就純屬活該。

對於“婆家買房,我月工資五千給孃家兩千,婆家對我不滿,我孝順有錯嗎?”

筆者主觀覺得題主有錯,但不認為女性觸犯了所謂的“三從四德”標準。因為我們的婚姻是平等的,三從四德本質上女性從屬男性,在立場上首先是存在極大問題的。

而這位題主的問題,首先涉及到一些違反婚姻法的內容,同時,也是對丈夫的不尊重。

令筆者最不理解的是,那麼多人口口聲聲討伐題主,甚至說她不體恤婆家。這種說法簡直混蛋至極,題主縱然沒跟丈夫商量而給孃家貼錢,不體恤的也只是丈夫,跟婆家有什麼關係?


都知道夫婦應首要尊重新家庭,既然以新家庭為主體,婆家和孃家都應該離遠點。

所以,奉勸一些人,罵街就罵街,別弄得想給別人解決問題一樣。


筆者覺得,如果題主沒在丈夫許可下給孃家貼錢,那就是大錯特錯

結婚之後個人的收入、獎金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要靠打官司離婚的話,大部分是直接割裂的。

當然,我們有一種所謂的AA制婚姻,那就是夫妻雙方共同為婚姻生活準備一筆錢,比如筆者有個朋友就是夫妻雙方每個月分別為家庭生活提供3000塊,剩下的收入各花各的,各玩各的。

她們結婚的時候,房子的首付、裝修都是一家一半,車是自己的,也沒單獨買。這樣每個月6千,其中2千還房貸,1千吃喝足夠,竟然每個月還能存下來兩千多。

這種關係是基於協定構成的,也就沒什麼所謂的共同財產說法。

如果題主在這種家庭之中,貼給孃家兩千當然沒問題。

至於很多人質疑的房子,房子是婆家買的,如果是全款,並且不帶妻子名字的話,那就不是共同財產,說白了妻子只是免費住在那裡。

這種情況就不要聊租金了吧?這要是再有租金的關係,那還結什麼婚?

按照筆者的說法,大家可以發現筆者提出的是一種比較健康的婚姻關係。

不過在題主說出“孝順有錯嗎?”的時候,基本上已經能說明你沒有在這種健康婚姻關係之中。

所以,妻子的錯是在於沒有和丈夫達成一致,並且可能非常不懂事兒的單方面做出抉擇。

這種行為,是嚴重影響到婚姻關係的。

但到底是什麼影響,筆者卻不認為是十惡不赦。還是那句話,別人的家庭關係,你急頭白臉的去評價沒用,真要是有好心,就告訴提問的人怎樣做是正確的。

對於題主,當前最好的做法其實是建立婚姻共同基金,既然你想貼給孃家,那最好也在共同基金中貼給婆家一部分。一個簡單的孝順基金,就能保證夫妻的和諧關係。

當然,題主也可以拒絕筆者的建議,但是有一點一定要告訴題主,如果你們的婚姻真因為這個問題而到破裂的話,財產分割的時候,也會把兩千算到比例之內,也就是說,如果通過法庭,你佔不到什麼便宜。

所以,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吧。


太多人喜歡站在高位去評價

筆者一直想說這樣一句話,悟空問答並不是今日頭條。所謂的問答平臺,自然是有問有答,更明確的說,這是一種產生問題並尋求解決問題的過程。

作為答主,更重要的是幫助題主解決問題,那答主和題主之間本質上是平等的。

所以,也奉勸一些人,不要說話之前先起範兒,不要不管說什麼都趾高氣揚,你打到了一個問題,並不能證明自己高大,只能說明問題不堪一擊。但是,你的行為卻沒辦法為“問答”這件事兒帶來幫助。

那到底是對,還是錯,相信每個人心中自有公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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