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啥奔馳女還會選擇繼續購買奔馳,而不是退款退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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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我就預測到這個結局,不是先知先覺而是從多方面考慮,首先作為知名公司的奔馳本部不可能不對這件明顯錯在經銷商的失當而對自己聲譽損害做出反應,由於經銷商有自己的利益訴求,有著自己經銷流程甚至對不同消費者出現問題時的應對預案,而這所有的流程和預案都是為了自己利益最大化,因此經銷商的失當是有一定原因的,應該說遇到不同個體因種種原因出現糾紛時,經銷商在處理上還是有很強的公關能力,不過這次是“硬”的碰上一個茬了,而且被迅速發酵了,結果經銷商的不當做法被放大,導致無法收拾了,這對奔馳公司和經銷商都是重大失誤,因此一定會通過各種關係來疏通解決,特別是奔馳公司絕不會讓這種事情影響自己的形象的,肯定會動用各種方式來挽回或消除影響,迅速對經銷商施加壓力暫停經銷商的經銷資格,把車輛生產的各種檢測過程迅速公開來證明不是車輛本身的問題,確實這個舉措也奏效了,西安的相關部門領導參與調節就是明證,按理,在第三方檢測沒有出來之前就調節,有點不合常理,但是奔馳公司和經銷商做到了,下一步的第三方檢測已經沒有意義了。對於車主的突然轉彎,確實很出乎公眾的意料,車主開始的訴求不就是換車和退款嗎,實際上經銷商在一段時間已經是同意退款或者換車了,車主仍然不依不饒要求給個理由,並且迅速獲得大量的公眾和媒體的支持,結果現在協議解決的具體內容仍然是換車,真的讓民眾很失望,本來大家希望的是通過這件維權事件來換取車輛銷售利益鏈條的合理淨化,結果還是被“和諧”了

但是虎頭蛇尾的結局,並不是最後的定論,由媒體介入的這種事情並不是這麼容易被消除的,一些經銷商鏈條的灰色做法肯定還會被撅出來,起碼金融服務費已經被政府相關部門有說法了,但是這次事件的最大獲利者仍然是奔馳公司,車主不選擇退款而是換車對奔馳公司的廣告效應已是不爭的事實了。民眾對車主的選擇多少是有些失望的。


司馬釗


漏油奔馳女車主維權的真實情況(試析)

西安在讀碩士研究生王倩快要畢業了,想找一份高薪、體面、有身份、有地位的工作,查了很多,找了很多,都不滿意,忽然發現奔馳中國銷售總部有一個高管職位正好符合自己的心理預期,於是向奔馳中國遞交了應聘資料。奔馳中國招聘部看完王倩的個人資料後覺得還行,但是:

一、你王倩的個人真實能力水平是否如你資料所說呢?不得而知,需要驗證?

二、最近兩年,特別是今年以來受特斯拉的強勢影響,奔馳銷量急劇下降,怎麼挽回奔馳的滯銷現狀呢?

基於以上考慮,於是奔馳中國和王倩達成了一個共識:在不通知西安利之星的情況下由王倩主演、奔馳中國總部導演的奔馳漏油維權大戲真實地上演了:

先購車,然後發現問題,再找利之星維權,拍視頻引發網友關注,再把工商稅務交通等部門拖入,讓事件進一步發酵,把各大媒體一一卷入,直到中央電視臺“法治在線”欄目做了專題採訪報道後,一切都圓滿了:

1、王倩的個人能力得到了充分的展現,不容置疑。

2、奔馳的免費廣告已發揮到極致,全體網民(無論是電腦還是手機)、全體電視觀眾,無論男女老少都知道了奔馳轎車,德國的,高大上的汽車品牌,人見人愛的!

既然各方預期都達到了,那還等什麼呢?大戲殺青吧……

於是,2019年4月16日深夜,《諒解協議書》簽訂了,王倩女士以“非常滿意”的高風亮節式的姿態諒解了“奔馳”……

現在就想弱弱的問一下王倩女士:你什麼時候去奔馳公司上班呢?具體什麼職位?年薪幾何?還有其它一些什麼待遇呢?

無論怎樣,我們都會默默為你祝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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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有選擇嗎?這是一次有標杆意義的事件,資本方一定會堅守最後的防線:不退款!否則會有連鎖反應。而維權方呢?本來的底線追求就是換車,達到了,又得到虛頭巴腦的道歉,更虛無的什麼一對一vip,再加上退了金融服務費,然後在主管部門“見好就收”的勸解下,就“和諧”了。

這就是違法成本太低,維權代價太高換來的現實,資本方經常的一句話就是:找我沒用,我是按規定辦事。你實在不滿意就去告我!底氣十足。至於這個規定是誰定的,是否合法,一般百姓是不瞭解的,也不知道找誰。

要想投訴能引起重視,首先得把自己變成流氓或者潑婦,引起網民關注,之後才有主管部門介入。

說實話,這種概率很低,靠運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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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還能更無恥嗎,邏輯思維不算混亂的她心知肚明,現在連為何漏油結果都不要了,只說奔馳售前車沒問題就換,不是不接受同情只接受檢測結果嗎,沒問題漏什麼油換什麼車?說好的不只為她自己也為所有用戶維權嗎?挑動民意支持謊言?稅務的結果就是女主妥協的結果,網民們欣賞的不是僅是伶俐齒更是不畏強權較真求真要公道的大義,但結果大義被拋棄,她得到所有妥協讓人不齒了,奔馳更好辦了,稅務和監管也知道如何辦了。她半點也不優秀讓人想吐,謊言製造者,什麼被人威脅只是妥協的託詞,事件已至此誰敢在全國人民政府媒體眼皮下做這等蠢事?無誠信利用人不可交的人,真正是如她所說白讀那麼多書。居然說民意無用,但確是民意被人利用的經典一例,女主之前被網民推上神壇也會被網民上恥辱…她就是一小人和爛尾樓。


大道至簡123569


女主還能更無恥嗎,邏輯思維不算混亂的她心知肚明,現在連為何漏油結果都不要了,只說奔馳售前車沒問題就換,不是不接受同情只接受檢測結果嗎,沒問題漏什麼油換什麼車?說好的不只為她自己也為所有用戶維權嗎?挑動民意支持謊言?稅務的結果就是女主妥協的結果,網民們欣賞的不是僅是伶俐齒更是不畏強權較真求真要公道的大義,但結果大義被拋棄,她得到所有妥協讓人不齒了,奔馳更好辦了,稅務和監管也知道如何辦了。她半點也不優秀讓人想吐,謊言製造者,什麼被人威脅只是妥協的託詞,事件已至此誰敢在全國人民政府媒體眼皮下做這等蠢事?無誠信利用人不可交的人,真正是如她所說白讀那麼多書。居然說民意無用,但確是民意被人利用的經典一例,女主之前被網民推上神壇也會被網民上恥辱…她就是一小人和爛尾樓。

創建於2019.4.18

刀仔108892741


為啥這女的還會選擇購買奔馳,而不是退款退車?

1、她本來就喜歡奔馳,所以才會去買奔馳車;

2、維權成功,她也就適可而止了,不想繼續和奔馳鬧得那麼僵;

3、想給自己一條活路。

所以,我認為她現在既然可以全身而退,為啥還要繼續硬剛呢?見好就收,一蹴而就,免去巨大的壓力,這趨吉避凶的本能在這種境遇上發揮的淋漓盡致。

還有,因為和解,現在她有奔馳的特權,這特權可以讓她享受10年的vip,還有其他好條件,這對她來說,感覺條件給的還是非常好的!

退款退車,我想就算了。在多方的壓力下,在多方多次的勸解下,女人難免會心軟,再加上她本身就喜歡奔馳,讀了那麼多年的書了,喜歡一輛車容易嘛,還要作為自己的生日禮物!退款退車怎麼說,也和自己當初的原則相違背!

這女車主是得到了滿足了,對全國支持她的人她也表示了一次感謝,不多不少就一次,我不懂你們有沒有看到。

前幾天還鬧的要死要活,後一天突然和解了,讓我這個支持她的人,頓時感到手足無措,我都不知道我該幹什麼。雖然後面的事交給國家,可是眼前我感覺到了一陣空虛,彷彿傾注所有氣力去完成某件事,可是當我傾盡全力後,發現我只是拿著全力去推著空氣,接著瞬間跌倒在地板上。回頭看,除了腳印,發現什麼都沒有。

你說過我們就像是同一戰線的戰友,開始的時候我發現是的。後來你選擇了妥協,你從第一陣線撤了下來,我們在後面有些不知所措。不能說你對了也不能說你錯了。幫助你也不能說我們對了或是我們錯了。

所以,下次你維權或者其他人維權,我選擇冷眼旁觀!我沒有太多愛心可以繼續消耗……

諸位好自為之!


有跡可尋1


本人支持奔馳女車主維權,是希望她能夠得到換車或退款,其實那麼多天來,圍繞著車子本身的問題,西安利之星4S店所表現出的拖延,推諉,欺騙公眾,迫不得已她才作出了那樣的維權方式,現在店方同意換車,並退回金融服務員,她的素求得到了滿意的答覆,應該說為她感到高興,她是消費者,也是一個平民百姓,還是讓她迴歸平靜的生活吧,再說了作為西安利之星4s店也為其以往的行為付出了代價,暫停經營資格,作為生意店主,停業的損失可能遠超其66萬奔馳車的金額,就讓其停業反省吧,其實我們眾多的網友是希望消費者買到問題車能得到合理公平公正的解決,而不是事態鬧的越大越好。


往事如雲149428315


●這樣的結果,是必然的,因為女車主現在已經將利益最大化了,雙方協商各退一步,這才是“共贏”的局面。

我們來想一下啊,這位女車主這次鬧出的這個事件,給奔馳帶來了多大的負面影響?

她讓奔馳在所有人面前顏面掃地,奔馳現在已經回天乏術,挽回不了這個事件造成的損失了,他們現在能做的,僅僅只有及時止損!

而如何能最大可能的止損,就是從這位女車主身上入手。

昨天發出新聞,說奔馳已經和女車主和解了,還放出了和女車主簽訂的協議。

不過吧,這個協議上面的內容我認為大家看看就行,並不用太當真,能讓這個女車主和解的內容,絕對更有吸引力。

再回到為什麼女車主會選擇繼續購買奔馳車而不是退款退車。

因為奔馳應該是給了女車主高價的“封口費”,並且在協議裡明確提出必須要購買奔馳車。

因為只有這樣,才能給大眾發出一個信息:就算你鬧得再大,你還是得購買我們的車,我們絕對會給你一個讓你滿意的交代!

奔馳現在能做的,也應該只有這麼多了,希望讓女車主不再鬧出更大的動靜,熱度快點降下來,不再有更大的損失。


小熙帶你看世界


廣大網民就想知道你這到底是車有沒有問題。你們這種和解是你們雙贏。奔馳拿點小錢 你就妥協了。你這是典型的利用網絡。按鬧分配嗎。問題是你們這個事已經全國人民都知道了。上升到了一個法律法規的問題。全國人民都關注這件事。如果以後各位網友也遇到這樣的問題。廠家不給他換。不給他過生日。不給他10年vip。他該怎麼辦。不也是一樣沒有解決嗎。現在網友想要的是。真相。正義。安法律法規辦事。按正規的三包發來。該退一賠三就退一賠三。該換髮動機換髮動機。你這個調查結果都沒出來就和解了。沒發交代啊。法律法規形同擺設。事實驗證奔馳用錢就解決了。百姓鬧大了就網絡曝光了就能換或是賠償了。這和安鬧分配有區別嗎。要的是真相。制度。法律。法規。按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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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是個雙贏的結果。從奔馳公司來說,沒有太大的過錯,沒有假一賠三的結果。車輛從運輸到銷售都是正常的車輛,維護了奔馳的聲譽。就是損失些錢,奔馳也不在乎這點小錢,花個小几百萬能把央視都關注的事擺平何樂而不為? 從女車主來說,達到了經濟利益最大化,也是心滿意足了哦,明面上是換輛新車,繼續貸款購車,補過生日,去德國一趟,退金融費,補一萬交通費。暗面上就天知地知了哦,最大的補償就在生日補償上了,可大可小,應該最少在百萬以上,當然也不會太高,女主管早就同意退款退車了,當時女車主沒同意。心底預期沒達到當然不會同意哦,當時此事在全國已經轟轟烈烈了,怎麼能草草收場?這借力打力誰不會?何況還是研究生?現在目的已經達到,還去當出頭鳥?你還真以為她是雷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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