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彭建文、方亦兵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彭建文、方亦兵提起公訴

廣東檢察機關依法對彭建文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近日,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副局長彭建文(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肇慶市人民檢察院向肇慶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彭建文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彭建文,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意見。肇慶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1995年至2017年,被告人彭建文在擔任中山市規劃局建管科科長、中山市規劃局火炬開發區分局局長、中山市規劃局副局長兼火炬開發區分局局長、中山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中山市副市長、中山市委副書記和河源市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湖南檢察機關依法對方亦兵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近日,湖南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方亦兵(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株洲市人民檢察院向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方亦兵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方亦兵,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意見。株洲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方亦兵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者夥同他人收受請託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新聞回顧

【廣東省檢察院依法對彭建文決定逮捕】

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彭建文、方亦兵提起公訴

【湖南省檢察院依法決定對方亦兵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

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彭建文、方亦兵提起公訴

【湖南省檢察院依法對方亦兵決定逮捕】

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彭建文、方亦兵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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