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前的农村,人们对于婚姻是非常看重的,其中又对结婚的女性有这非常多的讲究。在农村,一直流传着一句话叫做“五不娶,七必休”,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对于现在的社会还适用吗?咱们现在来说说!
五不娶:是源于先秦时期对于嫁娶的限制,与七出,三不出同为古代婚姻法的蓝本。最早见于西汉末戴德的《大戴礼记·本命》。五不娶为逆家子不娶、乱家子不娶、世有刑人不娶、世有恶疾不娶、丧妇长子不娶等。
一、叛乱家庭的女子,不娶;
二、生活作风不检点,有过绯闻,生活糜烂的,不娶;
三、祖上或父母受过酷刑或有犯罪的,不娶;
四、有恶性疾病的、身体有残疾,不娶;
五、娘家妈去世的长女,不娶。
七必休:也叫七出,或者七去。中国封建社会休弃妻子的七种理由。《仪礼·丧服》:“出妻之子为母”。贾公彦疏:“七出者:无子,一也;淫佚,二也;不事舅姑,三也;口舌,四也;盗窃,五也;妒忌,六也;恶疾,七也”。
一、不孝顺丈夫的父母,休!
二、生不出孩子,休!
三、与丈夫之外的男性发生性关系,休!
四、好忌妒造成家庭不和,休!
五、患了严重的疾病,休!
六、爱说别人闲话,休!
七、吃里扒外偷盗夫家财物给外人,休!
不过现在来看“五不娶,七必休”一切都是在封建社会女性地位低下的前提下成立的,所以是非常片面的。虽说其中有一些观点是正确的,但是也并不是所有的都能被接受。可见这些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也会发生转变!
閱讀更多 又見鄉村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