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引發集體上訪,連城廟前這樣處理解決了

欠薪引发集体上访,连城庙前这样处理解决了

農民工朋友賺每一分錢都不容易

但是討薪也要用正確的方式

一味用上訪的方式只會激發矛盾升級

一起來看看連城這起相關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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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7日下午,接到領導電話,稱某公司(簡稱為公司)彭某工程隊工人到龍巖市信訪局上訪,要求連城縣廟前鎮政府派人接訪,鎮政府立即派出廟前司法所長鄒富華會同公司總經理一同前往接訪。通過耐心細緻做上訪對象的工作,司法所所長答應將依法依規組織雙方進行調解,並由公司當場支付給上訪對象返回廟前的路費。傍晚,13位上訪對象全部返回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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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啥事情了?詳情繼續往下看↓↓

經瞭解事情是這樣的:

2018年4月中下旬,四川籍人員彭某通過本縣李某介紹,到公司承攬井下掘進工程,公司羅總工把+125水平掘進工程其他工隊承包的協議書拿給李某和彭某看(協議書上明確掘進單價按計件結算,每立方米170元),彭某看後同意按公司工程單價結算,彭某還稱他每月可完成80米以上掘進任務。

5月9日晚班開始,彭某帶著其請來的5人到+90水平主運巷的第一段需要“臥底”的地方開始施工,於5月18日結束。

5月19日彭某提出單價偏低,要求提高單價,當日公司召開生產調度例會,會上討論了彭某工程隊“臥底”的單價,最後確定第一段單價300元(本地工隊施工同等工程200元),第二段單價350元(本地工隊施工280元)。5月20日開始施工第二段,至5月30日完成。6月1日,公司礦部組織井下工程驗收,經現場驗收,第一段“臥底”長度55米,第段“臥底”長度40米。

6月初,公司考慮到擴建工程中的擴巷砌拱工程量大,需要再找一些會砌拱的人員,彭某知道後,找公司領導稱他有人會砌拱,於6月10日叫來,付某文、伍某紅、周某棟、羅某美、付某興、吳某兵到公司工地上。周某棟等2人到井下了解砌拱工程後,稱單價大低不幹,於當天離開不知去向。

6月25日,彭某給公司黃礦長打電話,問工資什麼時候可以發。黃礦長在電話中對彭某說,上午全省的現場觀摩會在公司開,叫他下午到公司結算。結果彭某等工人沒到公司結算,而是縣、市上訪,從而引發開頭上訪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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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經過和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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廟前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指定廟前司法所所長鄒富華牽頭組織公安、勞動保障部門做好疏導維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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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下午,廟前鎮司法所、公安、勞動保障所在公司召集13位上訪對象和公司領導班子進行調解。

在調解過程中,調解員認真瞭解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情況。

通過上訪對象的工作、生活和公司對他們的管理情況從中確定了上訪對象與公司系承攬關係。

調解員耐心地對雙方當事人進行法律法規的講解,對彭某等人利用上訪進行討薪的行為給予了嚴厲的批評。並明確周某棟等5人,沒上過一天班,要求公司支付1萬4千多元的誤工費用屬非法行為,不予支持。

在充分考慮“以人為本”的情況下,由公司每人給予補助返鄉車費人民幣1000元,並派車將他們送至車站以便購票回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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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調解繼續進行,調解員組織雙方當事人認真核對所做的工程量及工程的價款。雙方對所完成的工程量確認無誤,但工程款卻無法確定下來,一直處於僵持狀態。

彭某等人要求支付每人每天500元工資合計人民幣99750元,但公司按最高單價計算工程款只有人民幣49583.96元,扣除材料款和伙食費只有人民幣4546.96元。同時,公司對彭某等人提出的出勤天數存在質疑,有出工不出力的行為,因此雙方差距較大。

在充分作雙方當事人的思想工作情況下,最終:公司、包工頭彭某、還有七位工人達成一致協議,由公司發放和補助上班期間每人每天人民幣300元,共計支付人民幣48750元(包工頭彭某除外),這些工人在工作期間的伙食費等費用由公司承擔。當天傍晚公司用車送這些工人去車站坐車。但包公頭彭某電話不接不知去向,連續幾天司法所所長鄒富華和公司領導一直聯繫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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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早上,彭某帶著老婆和孩子來到司法所,司法所所長鄒富華認真聽取了他們的想法和訴求,對他們所提的合理要求給予理解和同情,同時指出了他們的無理要求和錯誤的想法。並及時召集公司領導到司法所進行調解,通過調所長鄒富華不懈地努力下,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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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廟前鎮彭某工程隊討薪引發的集體上訪事件,在廟前鎮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和關心支持下,充分發揮部門聯動聯調作用,認真調查核實、耐心細緻疏導、真情感化說理、準確把握法規。利用宜散不宜聚,針對不同情況、制定不同方案、採取不同措施,做到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不厭其煩地做他們的思想工作,最終達成調解一致意見,為廟前的企業發展和社會的穩定發揮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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