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曉明方稱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把帳戶借給高勇,高勇操縱股票,黃曉明要受到處罰嗎?對此你有何看法?

南山憶夢


黃曉明說他不認識高勇這位為他理財的人你信嗎?

你不認識你的母親肯定是認識的。你的母親把你名下的十六個帳戶讓高勇來為你答理,十六個帳戶那也是不少的錢才,難道你母親不跟你說這些事情,要不說誰會相信呢?

帳戶一借就是4年。從2014年炒長生生物前身開始一直到現在事發,已經4年了,10多個戶頭,那麼多錢交給外人答理,還稱不認識對方,你的這種說法能站住腳嗎?

既然你的母親把帳戶借給了理財公司,那雙方肯定是有協議的,几几分成風險共擔也會形成文書的。不是為了掙錢,你黃曉明能把那麼多的錢借給外人,不還是想在股市上讓你的錢為你:錢上生錢嗎?

怎麼出事了就與你無關,掙錢了你就分成,世上哪有這樣的好事。誰也彆著急,戲才剛開始,高勇肯定會在法律的面前說實話的。

那怎麼才能在股票金融市場上掙上豐厚的利潤,無外乎用非法的手段來一渣一查割著老百姓的韭菜,才能讓你的錢包更鼓更豐厚。

至於你黃曉明有沒有範法,受不受處罰,那要請法律來評判你。

誰都明白一個道理那就是:清者自清,濁者自濁!


手機用戶放飛的燕子


既然黃曉明都發公開聲明瞭,而且是在配合證監會調查之後發出來的,意思很顯然:我沒事。

至於八卦的人群相信不相信,就很難說了。黃曉明只要說,我是委託一個人認識的人幫著理財,這個人再轉移到高勇名下,他本人根本不認識高勇,一切事情就簡單多了。

話說,我們平時要保護好自己的身份證信息,怕被壞人利用它去幹壞事,如果全能撇乾淨,那我們還擔心什麼呀。

這裡有幾個問題需要探討:

1、為什麼一則簡單的事,會被做天大的事討論?

沒犯法、沒犯罪之前別假定有罪,這好像是文明人應該做的事,也是法律要規定的事。但我們的情況卻恰恰不是這樣,總是一有風吹草動,就高嚷著犯法了呀,要被嚴查了,是黑洞呀。

然後我們被質疑是一群法盲,但最後的最後,這些人都出事了,且犯了大事。

為什麼會有如此大動作的反應,為什麼許多理智的人總想就事論事,而我們許多吃瓜群眾就不想就事論事,就喜歡用自己的邏輯推演呢。

真的是因為不公平的事發生不少,貧富差距太大,秘密交易太多。

2、如果要查,全脫不了干係。

這是因為我們粗放式增長,留下許多粗糙的痕跡嗎?

一方面我們希望精細化生產,精細化管理,另一方面,我們希望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在對民營企業家,在對明星娛樂等領域,過於追究,會引導到不同的風向上去。

我們到底什麼時候,才可以認認真真,簡簡單單的生長、成名、貢獻呢?

依靠教育,依靠新一批的人,依靠榜樣。把那些公德心經受得住考驗的人拿到前臺來,我們要向他們學習。

當前,我們可能學錯了對象,我們只學習賺大錢的人,那些把公司搞上市的,學習那些體育影視明星,那些極有個性,且能力非凡的人。

其實,還真應該把“維度”降一降,學習普通人,普通崗位默默幾十年的人,不羨慕鴛鴦不羨仙的那種。

把人高高地捧上去,又高高地摔下來,看是過癮,多數人的三觀就亂了。

黃曉明正當光明地發佈了聲明,他沒有說要追究造謠者的法律責任,明面上也表示他不會受到處罰了。

但私底下他的各種工作,可能就不能像之前那麼順暢了。

名利雙收,是一個遙不可及的輝煌,多數人最後都只能捨棄了名,好好享受著由名帶來的“利”。

各路明星大多如是。


財經作家邱恆明


黃曉明知不知情,認不認識高勇,只要相關部門調查當事人高勇便知。其實,應是黃曉明演戲賺了錢,又不會投資,只能把錢和帳戶交給他母親來處理,但是他母親找到了一家投資公司的路某,這位也是私募基金的操盤手,再由路某介紹了高勇,黃曉明可能不知情,但是他母親肯定是認識高勇的,否則在一點不認識的情況下憑啥把她兒子的股票賬戶和資金,給了高勇去管理呢?這是要有一定的信任關係的。

如果黃曉明方真的不知道高勇的操縱股價罪名,也沒有參與高勇的操縱股票事項,黃曉明和他的母親只是作為一個投資者的身份,把錢交給理財公司,委託高勇替自己理財的,那黃曉明就不太可能受到任何處罰。現在明星委託私募高手抄股的事情太多,只是黃曉明和他母親把自己的個人賬號和鉅額資金往高勇這邊一扔,再也不去關心這邊的情況,實在有些大膽。也應該引起投資者引以為戒。

如果黃曉明和他的母親,認識高勇,甚至黃曉明也參與到高勇的股標操縱事宜上來,那麼黃曉明可能會獲得一個共謀操縱股價的罪名。不過這猜測不太可能真實發生,因為黃曉明這樣的藝人實在太忙,再也不可能有時間去操縱某隻股票,而黃曉明的母親把自己兒子賬號和資金都繳給了私募高手操作,原本想獲得高收益,沒想到卻陷入到了兒子被調查的危險境地。在這件事情上,黃曉明方在投資理財安全方面是存在一定問題的。


不執著財經


最近娛樂圈可是不太太平,範某某剛被帶走調查,又整出來個黃曉明18億股票操控案。

這已經不是第一次明星涉及股票操控了,曾經的趙某某可是割了好大一片韭菜。

黃曉明之所以會牽扯進高勇操控股票精華製藥一案。是據證監會披露,2015年,高勇以20億資金違法操控精華製藥股價,這20億的資金一方面來源於他名下公司的信託賬戶,另一方面則是來源於黃某明、張某霞、張某、吳某江等10多人出借的賬戶。

前幾日,黃曉明工作室發表聲明稱,黃曉明並不認識高某,也未參與任何操縱股票行為,同時“未曾受過任何股票有關的處罰或介入過任何與股票有關的調查”。


黃曉明聲稱自己並不認識高勇,賬號一直是交由其母親管理,是其母親張某霞將賬戶委託給高勇。

那麼問題來了,既然是這麼一大筆錢交給高勇打理,在雙方簽訂委託協議之前,肯定會有大致的盈利分配,其母張某霞在做這麼大的投資時也不可能不去知會黃曉明。

不管是真的不知情,還是有意為之。對黃曉明來說處罰都不會很重。

根據相關人士表示,若自然人賬戶所有人僅表示是出借賬戶緣由,並不知情其賬戶被利用進行市場操縱,將不會被凍結其賬戶。如果是知情的情況下,那就屬於合謀了,依法得承擔賠償責任。

我們唯一能希望的就是證監會能夠起到真正的監管作用,也希望黃曉明能早日解決問題,給公眾一個合理的交代吧。


一貫子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黃曉明可能不會受到處罰!我們來回顧一下整個事態的發展,首先要知道的是被調查並且進行處罰的人是高勇,在他的違規操縱股市影響下,證監會對其進行了將近18個億的罰款以及沒收資產,並且責令不準再踏入股市!

而高勇操控的利用的2個集合資金信託賬戶中出現了黃曉明的名字,這才把黃教主拖下水,我們首先不來評判黃教主所說的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把帳戶借給高勇這件事的真假,就單純以這個事件來分析的話,黃教主更像是一個投資方或者僱主的角色,而高勇則是一個被委託打理資金,進行投資賺取收益的人!那麼犯罪的可能只是這個打理資金的人,和投資方卻沒有關係!

做一個簡單的比喻大家就可以明白,就好比你把錢投入了基金,給基金經理進行投資賺取收益,但是你沒有直接參與投資只是投資了基金,基金本沒有問題,但是如果基金經理利用內幕交易或者操縱股價的方式進行賺取收益,那麼他就是違規的,可是作為投資基金的你因為沒有直接參與這個違規的投資,因此不會被處罰!

最新消息稱,有關部門辦案期間曾致電黃曉明,黃曉明曾擠出時間與調查人員見面三個小時。“由於黃曉明平時比較忙,其賬戶一直由母親來操作,現有證據並不能證明其參與或知悉股票操縱行為,因此不會對其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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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榜首張大仙


大家好,我是“股狼獵莊”,專注於股票交易、分析十餘年,堅持每天實盤更新個股策略!



從黃教主今天凌晨發佈的申明來看,利害關係已經撇清,至於會不會受到懲罰就目前法律來看還沒有明文規定的。


目前股市行情處於熊市之中,股民虧損嚴重已經對市場失去信心,雖然黃教主委託帳戶給他人這事沒有明文規定,但可能會有新的理由來處罰以安撫目前的市場情緒以及警示其他的名人規範自己的行為。


股狼獵莊


黃曉明素質太低了,別人拿他賬戶操縱股票,他居然不知道,這種事連大山裡出來的人都不會這麼無知,我就納悶他怎麼賺了那麼多錢💰,要不他既然那麼傻,乾脆把他所有的錢沒收了,捐給貧困山區的教育事業,免得國家再出現他這樣的傻冒


空山不見人55898935


判斷事實我覺得要客觀,儘量不要夾雜帶有替天行道的一些個人主觀的想法。人和人有錢的級別不一樣。有一萬的永遠不會知道有一億的人的想法。我不認識黃,但看過中國合夥人,好像有版神鵰也是他演的吧?演技也就那樣,照實力派有點差距。但這次事件像黃說的不知道沒參與也是存在這種可能性的。我知道你有口碑,有實力,錢投你,你負責給我保值增值,至於你怎麼操作我不管,也不想聽。另一種可能就是黃投錢時就已經知道整個項目的運作,知道會有巨大的收益,那就不是簡單的投資理財,而是“坐莊合夥人”。黃有沒有罪,還得看哪種可能是事實。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一切都要用證據說話。換句話說,就真是第二種黃參與了收割韭菜,但是要沒有證據,按現行法律疑罪從無的法條,你有什麼辦法?


一花一葉禪


黃曉明就是一個敢做不敢當的人。連我們這些普通老百姓都知道不能借身份證之類的證件給別人,以防惹上官司,難道他一個已經擁有上億資產的人,一個見識多廣的人會不知道???你黃曉明是把全中國的人當傻逼嗎???


手機用戶6968727541


只是追款,卻不予追責。黃曉明也承認了確實有自己的賬戶,但是一直強調是外借賬戶,稱明星也會有副業,也要賺錢養家餬口。網友並不是不明事理的人,沒有人會苛責一個明星有副業,都能理解,但是不能以這個為藉口就幹一些見不得人的勾當,就可以泯滅良心,就可以擾亂民生,就可以騙取網友的信任,還有那些偷稅漏稅的,不管怎麼樣,捫心自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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