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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稅,以前沒記得有交啊?

是不是政府沒錢了?

我買的商鋪好像記得一直在交房產稅呀!

房產稅,是不是我們每個人都要交啊?

我們就一套房子,就是用來住的,也要交嗎?

啥時候開始立法,怎麼個計算方法?啥時候開始交稅?

早就應該立法了,讓那些炒房子的人增加持房成本。

房產稅和房地產稅是一回事嗎?

好像記得有些地區已經試點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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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石激起千層浪。近日,不動產登記完成全國聯網,引發了社會公眾對房地產稅的再一次關注!

6月17日,全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已實現全國聯網,我國不動產登記體系進入全面運行階段。這項制度的實施,意味著自2007年《物權法》頒佈時提出的"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在經過將近11年的努力,終於真正獲得了實現,它有助於消除我國不動產監管"盲區"。

山雨欲來風滿樓,房產稅還會遠嗎?

2017年,時任財政部部長的肖捷在《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的文章中首次明確了房地產稅將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推進"的原則,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和實施。2018年3月25日,財政部部長劉昆在中國發展高層論壇上再次重申了房地產稅實施的原則。由此可見,房地產稅,已經列入了我國政府近期的重要議事日程。特別是伴隨不動產登記全國聯網的實現,房地產稅的腳步真的臨近了。

房產稅與房地產稅,一字之差,意義相差甚遠。

目前,官方一再強調和重申的是房地產稅的立法和推進工作,與房產稅一字之差,但卻反映出國家改革現行房產稅徵收和管理體制的決心。

目前,我國實施的是1986年9月15日,國務院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房產稅暫行條例》),根據《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徵稅對象,以房屋的計稅餘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房屋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不斷髮展,現有《房產稅暫行條例》的弊病逐漸顯露。房產稅在設立之初,適用範圍就較為狹窄,僅限於單位和個人的經營性房地產,對個人住房則實行免稅。房產稅的改革將徵稅範圍擴大到居民自住房屋。因為在現行稅制體系下,房地產在開發、建設、交易的過程中,前端的稅費負擔較重,而保有環節稅負較輕,降低了房產持有成本,催生了房價過快增長。

有一點可以肯定,房地產稅作為一種新稅種處於相關立法過程,而不是對目前《房產稅暫行條例》的"升級"。即將出臺的房地產稅制度,可能的改革和調整包括:一是整合現行房地產保有環節稅收,即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開徵房屋土地一體評估徵收的房地產稅;二是降低房地產交易環節稅負,例如取消土地增值稅、城鎮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降低契稅稅率等;三是對房地產交易個人所得稅實行差別化稅率。

因此,房產稅改革目標主要是將徵稅範圍擴大到居民自住房屋,落腳點是調節收入分配與重塑地方財政模式。也正是有基於此,目前對於廣大居民來講,最為關心的則是,新房地產稅改革,會是怎麼改、怎麼怎麼徵收,會不會增加現有居民的負擔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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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重慶的試點可以窺見一斑

上海市房產稅的徵收對象為 "市籍新購第二套及以上,非市籍新購第一套及以上",人均超過60平方米的,對屬新購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積,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徵收房產稅。在適用稅率的安排上,體現了高、低價房差異,高價房稅率更高。房產稅暫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適用稅率暫定為0.6%。

我們不難發現上海房產稅試點:

第1、 對新房徵收。對已有住房存而不論。不管你現有十套還是八套,都不在此次徵稅的範圍之內,這需要指出的是,在未來的房地產稅改革上,肯對會對此有政策上的突破。

第2、 以人均面積設定徵收底線。上海以家庭人均60平方米,最為徵收的標準線,超出部分開始徵收房產稅,實際上對於本地居民,徵收的限度還是比較寬鬆的。這一點上,也許成為未來房產稅改革的一個基本參考要素。

第3、 區分本地和外地戶籍。目前,不動產登記已經全國聯網,國家對每個家庭或個人的房產情況瞭如指掌。這一點上非常關鍵,這會為地方政府制定適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的房地產稅政策提供參考。

第4、 上海試點體現調控。調控旨在使當地房地產市場趨向居住理性,抑制多套房的投資或投機,兼顧了住房結構的調整,但是力度比較弱。未來,全國性房地產稅立法落地後,其徵稅的力度肯定會進一步的加大。

重慶市房產稅的徵收對象是"個人獨棟商品房(存量)、新購高檔住房、三無人員新購首套房",稅率分為0.5%、1.2%兩檔,稅率也體現了高、低價房差異。免稅面積以家庭為單位,辦法施行前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免稅面積為180㎡;新購的獨棟商品住宅、高檔住房,免稅面積為100㎡;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的應稅住房均不扣除免稅面積。

與上海房產稅試點,重慶就有很多的不同:

第1、

針對高檔住房。與上海針對新購房不同,重慶針對本地的高檔住房,高檔的標準,以地方統計局出具的相關數據為準。並且已經突破了新購,既包括已有,也包括新購,實現了對當地高檔住房的全覆蓋。這是未來全國範圍內徵稅的趨勢。

第2、 家庭為單位的設定徵收底線。與上海的人均設定標準不同,重慶以家庭為單位,分了兩檔180和100平米。這種區分,體現了"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的"制度設計,避免一刀切。未來全國範圍內實施的話,相信重慶的這個規定會有所突破。

第3、 區分戶籍,區別對待。在這個方面,重慶的力度非常大,對於三無人員,不扣除免稅面積,體現了"親留鳥,疏候鳥"的價值取向。對於外地投資客來講,無疑是重創。重慶的這個辦法,也是會成為未來國家範圍內實施房產稅的一個重要參考。

第4、 調控重點高檔住房。重慶市房產稅對高檔房的調控會抑制當地高檔住宅的供給和需求,改善住房結構。

未來可預見的房地產稅制度取向

首先,避免一刀切。從國家權威部門設定的房地產稅"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推進"原則上看,未來的房地產稅一定是,國家層面制定大的房地產稅法律框架,對一些原則性、一般性的問題進行規定,同時,一定是充分授權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制定符合地方實際的房地產稅法規,報請中央批准後實施。

其次,面積設限。從上海和重慶兩地試點來看,房產稅的徵收,應對不同地方的個人或家庭應確定"免稅面積",在規定面積範圍內持有的房產可以免稅,對於超出部分予以徵稅。對於持有多套房產的,可採用階梯式懲罰稅率。即規範了房地產領域的稅費體系,又明確了抑制房產投機、穩定房價的功能

再次,親疏有別。對於地方政府來講,一定是"親留鳥,疏候鳥"的價值取向。對於戶籍地和外籍區別對待。基於此判斷,房地產稅一定會成為地方政府人才和產業政策的重要槓桿。

單純異地炒房,對於大多數地區政策制度上,很有可能不會設定免稅面積。對於外地炒房客而言,未來房地產稅的實施,肯定會增加持有房產的成本,有效遏制炒房和空房,這些問題都是可以預見的。

再次,全面覆蓋。國家大數據對個人和家庭的住房情況全面掌握的情況下,未來制定房地產稅,不會區別新購和已有,肯定實現全覆蓋式的房產稅徵收工作。從徵收力度上看,一定要大於現在上海、重慶兩地的試點。

再次,稅率自定。從上海和重慶的試點看,稅率體現了高中低的不同。各地區的經濟發展不同,房產現狀不同,未來發展規劃不一,因此,國家層面很難劃定一個具體的稅率,可以劃定一個稅率基準線,具體是稅率有地方政府自定,對房地產交易個人所得稅實行差別化稅率。

最後,分步推進。未來的房地產稅涉及房地產保有環節、地產交易環節、個人交易環節等多個方面,涉及房和地兩個領域,需要整合現行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佔用稅、契稅等相關稅費。因此,一定是分步實施。先從個人房產徵稅環節下手,遏制房產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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