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監獄服刑,病得很嚴重走不了路完不成任務,刑期已經過半,可以申請監外執行嗎?

漂泊的心78453359


怎麼可能申請監外執行,我想你說的應該是暫於監外執行。

而暫予監外執行,需要滿足幾個條件,第一,是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而且不屬於特殊類型犯罪不允許監外執行的範疇的。第二,因為特殊原因,包括患病需要保外就醫的。第三,不會再危害社會的,而且不會自傷自殘的。

而保外就醫,是罪犯所在監獄組織起來,報請獄政科並有檢察院在場共同討論決定進行病殘鑑定。而病殘鑑定也需要監獄,檢察院以及二級以上醫院或者自有醫院共同完成。並且有明確的符合保外疾病列表。並非家屬或者病犯本身,自覺疾病重,申請就可以。明白了吧。


厚朴蓮心


人在監獄服刑,病的很嚴重走不了路,完不成任務,刑期已經過半,這種情況如果屬實,是可以申請假釋或者保外就醫,也就是你說的監外執行。


但申請監外執行也不是用嘴說說就可以申請得了的,這裡說的是需要花錢了,如果不花錢,那申請假釋或者保外就醫的難度很大。

如你所說,病的走不了路了,沒關係,監獄裡也有醫院,並且外邊也有定點醫院,走不了路那就在監獄裡面的醫院躺著,當然別指望吃好喝好有人伺候著,那你豈不是美上天了?吃的藥應該是能維持你的病情不會惡化,但也不會有多少療效,就這麼過一天算一天。實在不行那就送往外邊定點醫院進行治療,期間所有費用都會由監獄所出。


至於你躺床上的時候,也不會好到哪裡去,如果你不會來事那監獄裡醫院的犯人也不會給你好臉色看,吆喝你,踐踏你的自尊等那也是稀鬆平常的事情,也許這時候你也顧不了那麼多了,你所有的想法只是活著就行。

因此,如果真的是這種情況,那就趕緊花錢假釋或者保外就醫是最佳的選擇,要明白監獄可不是養老的地方,只有在外邊你才會明白什麼是人,什麼是自尊,尊嚴,什麼是溫暖,你才會感嘆最珍貴的其實是自由,哪怕吃糠咽鹹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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