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网2018|江苏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查处全国首例单位非法获取个人信息行政案件

当前,网上各类违法犯罪乱象依然严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问题尤为突出,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部分行业从业人员认为尚未触犯刑法,心存侥幸,甚至有恃无恐,非法获取、出售、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用于广告推销等经营活动。为此,广大人民群众深受其扰,反响强烈,深恶痛绝。

净网2018|江苏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查处全国首例单位非法获取个人信息行政案件

为全面回应社会关切,全省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在重拳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犯罪的同时,依据《网络安全法》加强该领域行政治理力度。

近日,盐城警方在接到部分群众报警后,对涉嫌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盐城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开展突击检查,现场查获大量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纸质文档及电子档。经查,该公司为推广业务,勾结盐城居民小区物业主管,收购其提供的业主信息,后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采取电话推销等方式从事装修经营活动获利。

净网2018|江苏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查处全国首例单位非法获取个人信息行政案件

目前,盐城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四条,对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从事广告推销活动的盐城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的处罚。同时,对非法贩卖小区业主等个人信息10余万条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温某等人另案查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案件是公安机关依据《网络安全法》查处的全国首例单位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一般程序行政案件,进一步丰富了《网络安全法》的实践适用,树立了《网络安全法》的法律权威,弥补了该领域行政执法空白,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方面起到积极的警示作用和教育意义,实现了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与打击涉网犯罪的有效衔接,使得管理防范与侦查打击这两个拳头组合更加顺畅。

警方提醒

在此,公安机关提醒部分行业从业人员,增强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自觉遵守《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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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将继续深入开展“净网2018”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金融、医疗、教育、中介等重点行业、领域及个人非法获取、出售、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网络空间秩序,净化网络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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