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疫苗的責任人是否有可能被槍斃?爲什麼?

思念81410


槍斃只是執行死刑的一種方式,這個問題說到底還是在探討高俊芳等人能否被判死刑。

自從7月15日長生生物疫苗造假事件被曝光以來,公眾對於該事件的關注度已經有所下降。一方面是因為涉及本案的話題已經重複討論多次,疲勞感凸顯;另一方面該案在7月29日警方對外公佈向檢察機關提捕涉案人員後暫時沒有新的動靜。

警方在公佈案件進入提捕程序的同時還正式對外公開了高俊芳等人所涉嫌的罪名,即生產、銷售劣藥罪。

生產、銷售劣藥罪在《刑法》中被歸入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範疇,按照《刑法》規定該罪將面臨的最高刑罰也僅僅是無期徒刑。因此,想要判處高俊芳死刑事實上已經沒有可能了。

我在之前寫過多篇關於對此案案情分析的問答,有答友曾經專門私信我問為何警方會以劣藥定性而非假藥?如果定性為假藥,按照法律規定最高將可以判處死刑。

對於這種疑問,我想有必要解釋一下。所謂的藥物定性不是有警方來決定的,有權定性的部門是藥品監督部門,而其在具體進行定性的時候還是依照《藥品管理法》的相關規定。

作為一起備受矚目且影響重大的案件,我相信吉林藥監部門在對問題疫苗的定性上應當是依法進行的,不存在降格定性的可能。

其實就目前來看,我認為探討高俊芳能否獲得死刑意義並不大。如今的她將受到懲罰是必然的,而網上的輿論並不能決定最終的結果。她的下場還是要由法律來決定!



通城丹妹


根據現在的情況,如果不出意外的話,應該是沒有這種可能性的。

其實我也不太明白,為什麼我們的法律法規,對這些明明對社會造成了極大的危害的人,總是那麼的寬容呢?之前的三鹿董事長如此,現在的長生生物的高俊芳也差不多如此。

而相對應的,很多普通人的犯罪,攔路搶劫啊,防衛過當過失殺人啊之類的,卻很乾脆的進行刑事處罰,而且,很多時候,這些處罰遠遠的高於他們所犯的罪行。

這真的沒有問題嗎?

謝謝








燕子吃小魚


對造假劣疫苗責任人的問題,在於這個情況,也就是造假的惡劣手段直接害人大猖狂了。國家正在追查到底,嚴查劣質藥物,對於高俊芳所犯的嚴重罪行。也只能看政府按法律法規如何定罪處置。

長春長生生物公司董事長高俊芳,以她掌控的公司製造大量假劣質疫苗。銷售到各地區,使多少孩童受到假疲苗的殘害,對其所有孩子的家屬是一個多大打擊和創傷。現在廣大的民眾都對高俊芳的所作所為恨之入骨,盼政府以嚴重法規處置。使大家知道製假劣質疫苗的犯罪份子的下場。

在於高俊芳所犯下的惡果連她身邊的基層骨幹人員,也是同流合汙,用心盡力,為她製假劣質疫苗賺取爆利效力。這些人也同樣繩之以法,他們的後果也是法律審判。


秋天241982544


其實現在如果不出意外的話是不可能槍斃了

高俊芳在被捕後警方公告了其罪名,大量專業人士分析得出結論是無期徒刑。

我覺得我們應該行動起來,發起眾籌懸賞知道高俊芳罪證的人。收集的越多,高俊芳罪名越大。





無有所依


可能嗎?三聚氰胺那麼大的事聽說還有娃娃因此死亡!結果呢!我想大家更在乎的是管理層的態度!因為結果我們說了不算!為何人們普遍對,,的態度越來越不信任??這才是必須解決的問題!一旦出現大規模信任危機我想會是災難性的結果!真心希望不天天口號,每天吹著你幸福嗎!每個層面都應實實在在做事!為人民之所想!這個民族才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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