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通知死刑犯執行死刑時是什麼樣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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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一般要經過一審、二審和死刑複核階段;當然,死刑緩期執行也是死刑,但一般都不會到死刑執行的程度。

死刑的複核由最高法來進行。一般二審維持死刑判決的話就會將案卷移交到最高法進行死刑複核,這時候被判決死刑的就要數著自己還能夠留在這個世界上的日子了。對於證據、案件不復雜的案件,像故意殺人、搶劫致人死亡、綁架致人死亡之類的死刑判決,複核都會比較快的,一般半年到一年就會有結果;而像毒品犯罪等牽涉人員眾多、案情複雜類的死刑判決,複核時間則會比較長一些;有的甚至2、3年都不一定能夠決定死刑立即執行。

最高法一旦核准死刑,就會通知一審法院,命令一審法院一週內對死刑犯執行死刑。法院就會確定一週內一個執行的日期,通知檢察院和看守所,要在某個日期執行死刑。檢察院一般是提前三天左右通知,看守所一般是提前一天通知。有的看守所是在執行死刑的前一天下午或者晚上通知被執行人,有的是在當天的早上通知。

因為死刑犯一般呆在看守所的時間都比較長,最短的也應該在兩年以上,一把都會見過死刑犯被執行前是怎麼帶走的,也都對死刑的執行有一定的認識,因此都會對這一天的到來有一定的心理準備。但不管是怎樣的心理準備,在這一天真的到來的時候,還都會有大致相同的表現。有的是會全身發軟,不能走路、不能說話,有的會強作鎮定,該吃吃、該說話說話,但臉色都會有所變化。我見過有一個心理控制能力很好的死刑犯,在將他從監舍裡提出來,他一看到外面站那麼多的武警和幹警的時候就知道要執行死刑了。對著比較熟悉的幾個幹警笑了笑,然後坐在準備好的椅子上,由幹警給他卸腳鐐,還一邊和幹警聊天,感謝看守所領導和包倉管教的關照;看上去比較坦然。他是一個製造毒品的案件的頭,可能是從被抓的時候就已經知道了這一天,也可能是對生命無所謂了。還有一個搶劫殺人的,很年輕,只有23歲。被帶出來時大大咧咧的,不怎麼說話,問一句說一句,但從臉上看不出來有任何的變化。1米8多的身高,很胖,有200多斤,據說在監倉裡一個人要吃兩個人的飯。因為太胖了,在注射時無法把胳膊伸出執行室,還給注射的法醫帶來了一定的困難。而且他在法院宣佈死刑執行命令時還在笑,感覺他對生命是沒有任何畏懼的,這應該也是他在搶劫時敢於先殺人後搶財物的原因吧。

大多數死刑犯在被帶出監舍,看到那麼多的警察和武警時,都會在意識到要執行死刑的同時,全身發軟,基本上都是靠兩邊的警察輔助才能行動的。

無一例外的,是所有的死刑犯被帶到執行現場時,都會沉默無語。機械地被法警架著,拍照、簽名等等,一直到最後被帶到執行室,固定在執行床上,也是叫怎麼樣就怎麼樣,沒有任何反抗,也沒有任何聲響。可能在法官宣佈執行死刑命令的時候就已經被嚇破了魂。記憶中,在我很小的時候,死刑執行是要搞公開宣判大會的,在一個廣場上,荷槍實彈的警察,擁擠的人群,五花大綁的死刑犯;那氣勢是很震撼人的。而且照例的總會有那麼一兩個悍匪樣的死刑犯慷慨激昂的喊上那麼幾嗓子,什麼冤枉啊、過18年又是一條好漢之類的。但工作後,發現全然不是那回事,也許是少年的記憶有隻記住熱鬧的成分,也許是記憶中會夾雜著一些影視劇的鏡頭。

在我見過的很多的死刑犯執行前的情況,基本上沒有痛哭流涕的情形,甚至一點悲哀的感覺都沒有。即使是在最後和家屬告別的時候,也很少會有死刑犯會哭天搶地的,只是家屬的痛哭。有一個強姦殺人的死刑犯,作案時還不到19歲,還是高中生,父母看樣子也都是有一定收入的人,家庭條件應該也不錯,還是獨生子。那對父母從進入法庭到最後和孩子告別都一直是在哭,尤其是在最後被帶走的時候,母親直接就暈了過去。被害人的父母也是哭。見慣了這種場面的法警也都不忍看那兩對受傷的父母,沒有像往常那樣把他們很快帶離法庭。如果法律允許,我想這裡應該拍個紀錄片,應該會是有一定的教育和震懾作用的。


塵光大道


各位,一次性槍斃二十一個,九九年,東莞下橋,五年一次公審大會,二十一個裡面有四個女的,記得二十一個裡面小的十九歲,大的四十八歲,我全程也就看了槍斃五個,就再也不敢看了,其實離的也挺遠的,印象最深的是一個湖南小夥子二十多吧,在警車裡押出來是自己下來的,面色不像其他人慘白,還能和押他的武警要煙抽,不過武警沒理他倒是邊上一個警察給了他一隻煙,還給他點了火,他就一直和那個警察說話,最後看到那個警察手指了一個方向,那個小夥子就面對警察指的方向站著抽菸,這個時候邊上的另一個警察快步走到小夥子的身後,速度特別快,叭,小夥子響前倒地,因為距離離的不是特別近,我都沒看清楚那個警察怎麼掏的槍,是對準什麼地方開的槍,都沒有看清楚,小夥子倒地後武警,警察,還有一些人可能是法醫吧,就圍了上去,記得槍響後我們這些圍觀的人都不由自主的啊的一聲。我的心臟也猛的跳了一下。腿不由自主的發顫。我後來又看幾個就受不了了,是真的怕,幾天都沒緩過來。感覺說不出來的難受,。。後來聽那些離的比較近的熟人說,那個小夥子是在問警察湖南是哪個方向。。槍響的時候煙還在抽,。。。珍惜生命。。。生命真的很脆弱。。。


坤哥99999998888888


說說我的親眼所見吧,在重慶一個看守所的時候,一天早上吃過早飯過後,看守所所長帶著4個武警打開了我們監舍的門,所長問一個死刑犯:吃了嗎?他說:沒吃!所長又說:走,我們出去吃點好的。他一聽很高興的說:走嘛…說著就往門口走去。剛走到門口所長就說:出去吃飯,你還是穿乾淨點卅。他依然很高興的說:要得要得。當他換好衣服走到門口的時候,他一下愣住了。隨後他表情凝重的回過頭對我們說:著了,上路了。然後說了一句:弟兄些,我先走一歩了…他轉過身瞬間人就癱軟了…兩個武警架著他就走了…我們很多人都流淚了,朝夕相處了幾個月,還是有感情的時候況且是在這種地方,真的能交到幾個真誠的朋友!


匚一樣的


我有個同學,九幾年在雲南當兵,武警,退伍後聊天,談過一件趣事,說他們當兵時,每人有四次任務槍斃犯人,大部分都是毒販子,行刑時,由法醫在犯人背部標好十字標記,犯人跪在前面,他們一人槍斃一個,對準貼近開槍,再由法醫驗屍後即可,我同學前兩次都很正常,開槍後都將犯人擊斃!但第三次出了差錯,犯人是個中年婦女,估計為了生計幫毒販販毒的,拉到刑場後,這個婦人己嚇壞了,又哭又鬧,屎尿齊流,我同學描述,以前在小說裡看到過描述人驚恐時會冒出黃豆大小的汗珠,他以為是誇大描述,那天才真正在那婦女的身上看到過!法醫標註後,大家一齊開槍,結果就他打的這個婦女沒死,法醫解釋,這個婦女因為極度恐慌,心臟嚇的錯位了,便在標記部位左右打了幾槍,才成功!我同學也心中極度不舒服,第四次任務便以生病為藉口,推掉不去了!唉!


餘先生80360847


1984年我上高二,記得是在秋天。有一天,學校通知要在我們學校召開縣公判大會,那個時經常開公判大會,參加的人很多,都是各個學校,機關,廠礦的代表,有的是整個學校的學生都來了。其實我不喜歡參加這樣的大會,因為有點害怕。

記得那天被判處死刑的有兩個人,我印象深刻的幾十年難以忘懷的只是那個只有20歲左右的男孩子,那天穿了一件米黃色的夾克衫,頭髮也梳得很整齊,眉清目秀。他是因為盜竊車輛被判死刑,可能是案值太大了吧。在登上汽車押赴刑場的那一刻,我記得非常清楚,他的母親哭著喊著追上去要拉住自己的孩子,這孩子被推上車之前扭頭看了眼母親,面帶痛楚。

經常想起那一幕,也跟很多經常說起這事,儘管35年了,那母親痛不欲生的樣子和孩子扭過頭看母親的痛楚那一幕,對我的刺激(或者是教育)太大,當然,那個時候經常召開公判大會,也就是這個教育的目的。唉~希望人人都守法,不要讓母親這樣痛苦。


西門傷隱


記得是8年代末,湖北,我跟著父母回老家,坐的長途客車,離縣城大概十幾公里的公路上車都停住,一堆人朝路邊的一條小河的河灘看,我也好奇就趴車窗看過去,因為公路是在河堤上,等於居高臨下視野非常好,就看見一個人躺在河灘上,白色的沙子上一灘黑色的東西,圍觀的人自然形成個半圓圍著他,不知道是不敢還是有警察攔著,反正沒人靠近躺著的那人。停了有10分鐘,路就通了,我們就繼續往縣城走。後來聽說原來是個殺人犯在那被槍斃了,那時候縣裡都是土葬,據說是家屬自己收屍回去埋了,那個人沒家屬出面收屍,所以在那曝屍半天,最後是他所在的鄉政府派人去收埋了。對了,之所以在河灘槍斃,據說那是案發現場,被害人家屬要求的,有點讓被害人瞑目的意思


Yzc1975


終於,我的《死刑執行通知書》送達了。結果這一張決定我生死的白紙,上面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高院鮮紅的公章有些晃眼,三年了,我一直在等待它的到來,可現在接過它我卻沒有了感覺。我到底是該為自己明天的結束而惴惴不安,還是為罪惡一生的解脫而欣慰?其實,生命對於每一個人來說都是異常珍貴的,它不同於呼吸和排洩可以週而復始。回憶將我拉回到三年前那個炎熱的盛夏:我原本是個火車司機,老婆也是鐵路系統的,因為我是鎮上不多的幾個大學生,所以姿色較好的老婆嫁給了我,婚後的生活可謂平淡無奇,我通常都是上半個月班,休息半個月,作為軍事迷的我休息時就喜歡搗騰些和軍事相關的事情。六月的一個傍晚我下了班,徑直朝家的方向走去,半路上父親攔住了我:“好好管管小麗,他和張輝走的太近了”,說完轉身就走,有些疲憊的我沒太在意,回到家房子空無一人,一看掛鐘已經十點鐘了,忽然想起父親的忠告,快速掏出手機撥通了老婆的電話,電話中她的語氣有些慌亂:“你不是明天才回來嗎”,掛了電話沒多久她回來了,從我身邊走過身上滿是菸酒味,我就淡淡的說了一句:“以後離張輝遠一點”,便倒在床上睡著了。

休假結束了,我再次去換崗,這一走又是半個月,臨走前給老婆說了一聲:“你有老公,離別人老公遠一點”,而她也一反常態的說:“我有個老公等於沒有,一個月半個月在外面,回來了就知道看書做模型”,見她說的都是實情,我也無從辯駁,只得摔門離去。換崗沒幾天我接到一個陌生電話,是我老婆的律師打來的,她要給我離婚。我就回復了幾個字:“離就離”。好不容易熬到再次輪休,打車回到了家,家裡依然空無一人,只是桌上多了兩張紙:一張離婚協議書,一張紅色的請柬。打開一看:是他和張輝結婚的請柬!因為我性格內向不愛與人爭,爽快的在離婚協議書上籤了自己的名字,一把將請柬握成團扔進了垃圾桶。第二天我和她區民政局辦了離婚證,本想一起吃頓散夥飯,不曾想別人頭也沒回的鑽進了一臺小車裡:“後天別忘了來參加我的婚禮”,說完一溜煙不見了。晚上回到家中,我翻看著剛買的一期軍事雜誌,忽然看到槍械的剖析圖和分解圖!於是我衝到地下室找到了裝修時買的射釘槍。用那臺以前實習時買的電焊機,對射釘槍進行了固定改裝,熟練的將火藥彈塞進彈倉,並且在槍管中塞了一枚水泥長釘,然而帶上了樓放在衣櫃中。

7月24日一大早,我從垃圾桶中將請柬撿出來,並且捋好撫平,然後換上我們結婚時穿的西服,將射釘槍裝進工具袋,拿起自行車鑰匙就向樓下奔去。去往婚禮現場的路上,我的腦子裡反覆迴盪著一句話“打死了,你活該,打不死算你命大”。半小時後,我到達了麗景大酒店,車子都沒停就夾著工具袋就向她走去,“不錯有進步,想開了”她笑著向我走來,我利索的從工具袋中掏出射釘槍,朝著她的眉心扣動了扳機,只聽乓的一聲,她就倒在地上,鮮血從她後腦不斷湧出,而我掏出電話播下了110,沒過多久警察到場將我帶走,最後從辦案民警口中得知:“你前妻當場死亡”。那一刻我的心裡釋然很多。法院一審時,最後法官讓我做最後陳述時,我只說了:“是她背叛我在線,該死”,當法官念出死刑的刑罰時,我當即表示上訴。可是沒多久我就後悔了,可是上訴書已經提交,二審時,我之字未說字,毫無懸念二審維持原判。

其實現在的我有些後悔了,後悔的不是殺了前妻,而是不該在一審後上訴,否則也不會苦苦等待這麼久。時至今日,我絲毫沒對自己的做法後悔過。只是明天的會見,我如何安撫父母的心碎!想到這裡,心中還是愧疚不已的,我是八零後,剛好趕上計劃生育,父母就我這一個兒子,明天我死後父母老了幾乎是無依無靠。然而我已時無能為力,只能祈求上天給予父母厚愛。入夜,我被單獨關鍵了小號,三名看守所管教負責看管我。這一夜原本就亢奮的我,基本抽完了這輩子所有的煙,而管教們也絲毫不敢怠慢,一會問我上不上廁所,一會問喝不喝水。其實剛來時蠻很他們的,現在想通了,畢竟不是別人請我來的,這是人家的工作,所以此刻心中蠻感謝他們的。最後在管教的建議下,我給父母寫了一封長信,也算是遺言了,儘管過一會能見到他們,但有些話當著他們的面我說不出來,所以就請二老看這封信吧。信剛寫完,就聽到一陣急促腳步聲由近至遠,門打開了,四個法警和三名武警拿著繩索向我走來......

以上篇幅純屬杜撰,編寫此文純屬驚醒自己和年輕朋友,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公民遠比胡作非為更坦然。回答至此,希望以上回答能給您帶來些許幫助!我是棟哥遊記,目前正在獨自環遊新疆,歡迎您的關注和支持,也歡迎您的留言和評論。棟哥遊記:行至水短處,坐看雲起時......此文為原創,抄襲必究!謝謝合作!

棟哥遊新疆


這個問題我親身經歷的

那年我也就17/8歲,具體忘了,我們晚上看電視,當地電視新聞裡播放會有死刑犯被執行,在我們附近的法場!

我第二天騎車去看的,當時法場人特多!有死刑犯和家屬都在場

開始先用喇叭廣播死刑犯,犯的罪行,等待法警前來執行,家屬在旁邊都是破口大罵工作人員!

死刑犯會讓跪著,胸前有牌子,牌子有姓名,等法警帶著口罩到了,直接對著死刑犯腦袋就開槍,法醫再去鑑定死刑犯是否有心跳,沒有心跳的不管,有心跳的通知法警再補一槍。法警補完槍直接坐車就走,工作人員再通知家屬收屍,全程速度特快,根本不像電視所演的還得喊預備!

現場瀰漫著血腥味,至今都忘不了


80後小哥聊創業


看了大家在議論死刑犯執行前後的內心反映,對我觸動很大。我一生還從沒見過槍斃人,車禍現場我都不敢去看,心的承受力太脆弱了。

我女兒說我是個性情中人,現實和電視中的弱勢群體的可憐,60多的人老是控制不了自已的情感,最怕看中央的1一4頻道的真人現場道白自已的傷心處,被他們的悲慘命運而淚流不止。

人啊,來到世間就那麼百十來年,窮富不要攀比,十指有長短,立世身要正,要有善心,愛心,懂得奉獻的內涵和偉大,俱備好做好人的理念,你在漫長的人生道路上才不會犯迷糊,惡念才會被理性化解,多點善良,多點同情,多點忍讓,多點不怕吃虧,多點奉獻,多點浪子回頭不是醜,千萬別有一錯和百錯是一樣的危險想法,要在違法前想到親人的期盼,自己的責任。時刻相信政府,相信社會人際間的友好是主流,好好善待社會,善待自己,珍惜生命,千萬別做以身示法的傻事。


銀杏歲月


記得在九幾年吧,到某縣工作一年,有一天,全縣開公審大會,槍斃七人,還有幾人是陪同。

我近距離來到公審的臺上,此時的死刑犯們心態表現不一,有東張西望找家人的,有要東西吃的,也有要香菸抽的,不老實的脖子上用一根繩子勒著,不讓他發音。犯人的褲腿都用繩子綁著,褲檔內塞滿了棉花(防大小便外洩),其中有一名犯人嚇得雙腿發軟了,由二個武警一直架著。

公審結束後,押上大卡車駛往執行現場,執行之後由某某醫院快速取走xxx。火化之後再通知家人去領取骨灰。聽說有一個犯人家屬鬧了一下,死活要見屍體,在那個年代、那種情況下是不可能的。原因嗎就用省略號代替啦。

現在人性化了,過去發生的事情現在也不可能再有,這就是社會的進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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