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爲什麼需要伴侶?

美國家庭社會學者布拉德提出的伴侶概念為:雙方共同參與社會活動,有共同的朋友,對於各種生活場所內發生的事情互相轉達。因此伴侶不僅限於通過結婚得到法律認可的夫妻,還包括同居伴侶甚至同性戀者。而人類進化過程中,只有男人和女人,動物也只分雌雄。人之所以需要伴侶,不論是同性還是異性,最大的原因是希望滿足自己從小未得到的心理需求。畢竟人具有社會屬性,是社會和關係的動物,所以人要靠在關係中獲得情感的滿足而活下去。

首先找伴侶是為了情感上的需求。我們小的時候,在外面受到了其他小朋友的欺負,都會找爸媽,因為由爸媽組成的那個家是孩子情感的寄託和歸宿。成人後的我們遠離父母,甚至父母已經離世,但是我們依然需要這樣的情感歸屬,快樂有人分享,失意有人安撫,找個伴侶可以做彼此的港灣,促使我們獲得更多的安全感。

另外就是伴侶可以滿足彼此的生理需求,弗洛伊德認為,性本能衝動是人一切心理活動的內在動力,當這種能量(力必多)積聚到一定程度就會造成個體的緊張,個體就要尋求途徑釋放能量,基於此,伴侶之間可以滿足彼此的性本能的釋放。

當然,伴侶不是人生的必需品,自我內在力量富足,與自己有更深入的連接,能夠平衡好內心衝突,內外整合好,同樣也是人生的一種選擇。

有沒有伴侶也許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要有能力滿足自己的需求。

人生為什麼需要伴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