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爲飽腹捕37隻野生鳥

綠色檢察專項行動

上海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为饱腹捕37只野生鸟

為飽口腹之慾顧某在上海市崇明區一小樹林張網獵捕了白眉鶇等37只野生鳥類,用於個人食用。4月13日,記者從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該院已對顧某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據瞭解,這是上海市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2017年11月中旬至2017年12月6日期間,在上海市崇明區東部一小樹林內懸掛張網2頂,用於捕獲野生鳥類,掛網範圍長12餘米,使用上述方法先後捕獲烏鶇、白腹鶇等37只野生鳥,並將捕獲鳥捕殺後藏匿於家中。其中白腹鶇列入《國家“三有”保護動物名錄》、烏鶇列入《上海市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

上海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为饱腹捕37只野生鸟

被獵殺的野生鳥類(上海鐵路檢察院供圖)

上海市崇明區系野生動物禁獵區。顧某明知其獵捕的是野生動物,仍在野生動物禁獵區使用禁獵工具進行非法狩獵,造成37只野生鳥類死亡,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顧某依法應當承擔民事侵權責任。據瞭解,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非法張網捕鳥達20只以上的,屬於非法狩獵“情節嚴重”,捕鳥者將受到刑事處罰,包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罰金。

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已於2018年3月30日向上海鐵路運輸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判令被告人顧某賠償國家經濟損失,並公開道歉。

在無人監管的情況下,公共利益資源容易被榨取。此案中獵鳥者無視公共責任意識,將作為公共資源的野生動物資源非法佔為己有,損害了集體與社會的公共利益。

據悉,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在集中管轄全市破壞環境資源保護一審刑事案件基礎上,搭建公益訴訟線索移送平臺,建立專業化公益訴訟團隊,探索公益訴訟辦理機制,針對汙染環境、破壞資源等案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更加有力地推動上海生態環境建設。同時,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還集中管轄食品藥品一審刑事案件。促進上海食藥品更加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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