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聚焦:白领转移存款抗拒执行,被处司法拘留

案件聚焦:白领转移存款抗拒执行,被处司法拘留

工作疏忽致公司损失40余万元

马勤原与上海某咨询公司于2014年7月1日签订劳动合同。2015年12月,公司将马勤原调配至财务部门开票员及会计岗位。后因马勤原工作疏忽,导致公司经济损失40余万元。为此,马勤原写了一份《检讨书》,称 “我愿意承担25%的责任”。

半个月后,双方解除了劳动关系。经上海市杨浦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马勤原应赔偿公司经济损失109098.6元。马勤原不服上述裁决,遂诉至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杨浦法院)。经审理,上海杨浦法院判决马勤原应赔偿上海某咨询公司经济损失109098.6元,二审维持原判。

因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罪被判拘役

判决生效后,马勤原未按判决期限付款,故上海某咨询公司向上海杨浦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马勤原到庭后申报财产,称其财产仅有现金及存款共计800元,无能力履行判决。

执行法官经查询,发现马勤原在判决生效后通过银行账户向外转款近7万,于是再次将其传唤到庭,释明这种行为的法律后果。但是,马勤原仍拒不付款,要求法院一并处理解决与其他两家案外公司的纠纷后才付款。

执行法官向马勤原释明另两公司与本案无关,其可以另行起诉,但马勤原仍拒绝履行判决义务。

因马勤原涉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罪,案件移送公安。在拒执罪案件过程中,马勤原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积极悔过,其家属代其支付全部款项。后经公安侦查、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马勤原犯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罪,判处其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

什么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有能力履行并能够履行的情形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权威性。并非所有未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当事人都会构成刑事犯罪。如当事人却无履行能力,法院在核实并对其进行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后,因客观条件案件执行不能,会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处理,待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时继续恢复执行。但对于有能力履行却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的当事人,法院会根据其情节严重程度采取罚款、拘留等执行惩戒措施,涉嫌触犯刑法的,移送公安部门做刑事立案处理,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本案中,马勤原到庭申报财产,称全部财产仅有800元,法院通过网络查询也未查询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但根据被执行人工作、家庭情况,该情形明显有违常理。承办法官逐一调取马勤原名下银行账户的流水明细,最终证实他在判决生效后将银行账户内款项转出,以逃避执行。在法院调取的证据前,其仍百般抵赖,要求法院帮忙解决其与其他两家公司的纠纷为由拒不付款,显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刑事立案后,马勤原家属联系法院,主动还清所欠的款项,至此,案件执行完毕。但马勤原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等待他的仍旧是相关刑事责任。

法官提醒

法律的权威在于执行

在全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当今,一切行为应当以法律为准则。社会的发展进步,使得当事人转移资产行为条件更加便利,例如通过手机操作就可以将名下存款转移到亲朋名下暂放。但社会的发展进步,也使得所有行为都会在数据世界里留下痕迹,让试图逃避法律责任的“老赖”无所遁形。拒执罪是法院执行程序中的一大利器,只有充分发挥刑法在强制执行中的作用,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拒执罪刑事责任,能承担起震慑作用,才能减少因当事人转移资产等逃避执行行为造成的假执行不能、真执行难问题。通过这起案件,不仅仅是在个案中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发挥法的作用,指引、教育社会个体规范自己的法律行为。

人身在世,难免会碰到自身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形,只有崇敬法律,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当你需要法律保护自己的时候才会感谢法律,称赞法律的公平正义。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来源|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案件聚焦:白领转移存款抗拒执行,被处司法拘留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