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機關的事業編怎樣轉型?

隨想想


行政機關混雜事業編制,也就是平常所說的機關事業編制,是一種典型的混編混崗。形成原因有二:一是被動,機構整合,事業單位或者職能整合到行政機關,人編整體遷轉;二是主動,事多編少,行政編制不夠用,臨時用事業編制人員代替。

1、機構改革形成的機關事業編制:事業單位整體整合到行政機關,或者部分整合到行政機關,或者成為行政機關的掛牌機構,兩塊牌子,一套人馬,合署辦公。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職能劃轉到那兒,編制和人員都一起整合到那兒。基層往往沒有那麼多行政編制儲備,不能及時將整合到機關的事業編制全部轉換為行政編制,就只好允許在過渡期,暫時性存在行政、事業編制並存的現象,混編混崗也是被迫,一般要求在兩年內調整理順。

解決辦法有三種,一種是機構編制部門調劑行政編制,置換機關事業編制;第二種是隨著機關自然減員,由機關事業編制人員使用空缺出來的行政編制,撤銷事業編制;第三種是將事業人員調整到其他事業單位。

2、為了補充行政編制不足,違規使用的機關事業編制:一些行政部門由於社會經濟發展的原因,職能不斷增強,但是由於機構改革滯後,行政編制又不夠用,又不能讓職能落在空處,發生事沒有人乾的情況,只能臨時用事業編制、自收自支事業編制、自籌事業編制等替補。個別地區部分行政機關不僅存在行政編制、工勤編制,還同時存在事業編制、自收自支人員、臨時人員等,形成嚴重的違規用人混編現象。

隨著機構改革的不斷推進,政府人事管理的不斷加強,《機構編制法》的出臺,混編混崗現象會徹底杜絕。自收自支、生產經營類會全部改企,行政機關通過簡政放權、編制餘缺調劑,實現職能、編制、人員“三對應”,行政機關使用行政編制,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不允許出現規定之外的編制類型,也不允許地方政府自行設定編制類型,機構編制管理會越來越嚴格,越來越規範。


真寧腔調


當下,行政機關仍存在一定的混編現象,機關內設機構和部門是行政編,二層機構則是參公或全額事業編制,工資待遇、年終績效都不同,有的還沒車䃼,同在一個單位,拿的待遇卻不一樣,所謂的同工不同酬就是這個意思。

那麼,行政機關的事業編怎麼轉型?根據事業單位改革總體要求,下一步承擔行政執法職能的,將逐步轉為行政機構,即公務員或參公。而承擔公益服務的,則將轉為公益類事業。所以,行政機關的事業編想轉參公或公務員,首先要看二層機構的性質,如果是承擔行政執法功能的,下一步可能會轉為參公或公務員,像我們這裡的交通、文化等幾個部門的執法大隊,前兩年都轉為了參公。但也僅是可能,不排除轉公採用“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方式,即單位轉了性但原來的人員一刀切編制不動,只有每年通過全國統考的進來的,才定為參公或公務員,而老員工還是事業,身份沒變,想轉要麼通過調任,要麼參加考試。這樣的例子也有不少。

至於其他行政機關的二層機構,比如國土局的信息中心,下一步估計還是全額事業單位,而像質監局下屬的計量所,據我們這邊質量監局工作人員介紹,甚至不排除改為企業。

總的來說,行業政機關的事業編命運,各地實際不一略有不同,但一切取決於地方和領導的決策,除此之外,就看你個人的能量了


80後小公


我國自實現公務員制度以來,大部分行政機關單位都存在行政機關編和機關事業編並存的現象,事業編制人員包括黨群、政工幹部及其工作人員,以及政府委託或授權具有行政執法能力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這屬於歷史遺留問題,受行政機關編制名額的限制,不可能都轉為公務員,更不能搞一刀切,須妥善處理這樣的問題。

對於行政機關的事業編制人員,包括行政機關下屬具有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國家依照《公務員法》第一百零六條規定: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經批准參照本法進行管理。設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參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為參公事業人員。參公編制人員需要參加參公過渡考試,並進行參公登記、組織人事部門批准,否則,仍然是事業編制人員。

國家設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人員,一是對行政機關編制必要的有益的補充,二是為了行政機關事業編制人員隊伍的穩定。還規定,參公人員和公務員可以相互交流、相互流通,從這些方面來說,參公人員和公務員是沒有區別的,包括職務晉升、職級並行、工資福利待遇和退休待遇。

未來趨勢,行政機關將慢慢減少招收參公事業人員,將一些具有行政職能的參公崗位慢慢轉變為行政機關編制崗位,將具有公益性質的參公崗位穩妥積極推向社會,徹底做到政事分離、政企分離。


日子沾上失落


作為行政機關內的事業編,說起來就是一肚子苦水。o(╥﹏╥)o

因為目前單位的混崗混編情況嚴重,事業單位其實只是掛一個名字,用來增加編制,但是下面的人都分流到行政機關的辦公室或者業務科室去幹活了。於是就出現了這種情況,大家乾的活都一樣,評先選優很少考慮到事業編,提拔升職事業編沒有份,收入待遇不如行政編。行政編車補都拿一年了,事業編還沒改革好,而且還不知道會不會發放車補。這種環境呆久了,對於追求進步或者有經濟壓力的人,心態比較容易失衡。

因此,機關內的事業編內心都是比較浮躁的,如何轉型呢?

一、參加公務員考試,轉變為行政編身份。這個應該是最直接、最簡單的一種方式,大多數人都會嘗試,只要靠自己,你有能力,考上了單位基本都會放人的。

二、每年地市都有很少的名額,可以直接轉行政編的

。但是這個需要的條件,你懂得的,一般人就不要考慮了。

三、等待事業單位改革。目前聽說有些省份具有執法職能的事業單位要改為參公管理,但是具體各個地方政策不一樣,而且改革牽扯麵太大,不是短期內能實現的,大多數人還是不要抱太多期望。

四、辭職。對於真的有能力、有信心在外面能過得更好的人,放棄未嘗不是一個更好的選擇,退一步海闊天空。

行政機關的事業編還是需要有自己的一些想法的,把未來掌握在自己手中才是最穩妥的。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有疑問歡迎下方留言或私信交流。

流雷電


這個要看是什麼性質的事業編,但是一般都是越轉越好,所以你放心。

一、如果原來是參公。那你不用擔心,基本上是板上釘釘的轉為行政編或者行政執法編制了。因為他們本來就是公務員,只是編制不同,而且這些人大部分都是承擔的行政執法甚至行政審批工作。

二、如果原來是全額事業單位,而且單位內部大部分人都有事業編的話。那這個單位內工作人員成為公務員的可能性也非常大。當然,要考試,但這個考試已經不是公開招考,而是由這些人去參加的內部考試。

三、如果原來是差額事業單位,或者原單位大部分人是沒有編制的,是控員這類。那麼,很大可能就推向市場了。轉變為企業,或者和財政無關的法定機構。

四、轉變過程中,肯定要堅持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通過公務員招考進來的年輕人,基本都還會繼續是公務員。否則估計很難服眾。

建議安安心心的工作。這種改革對個人一般越改越好!


二狗公職


本人事業單位在職人員,主管單位是公務員,每次工資變動都是我負責,一看差距著實之大啊!而且公務員身份就是高一等,基本都是安排給事業的人做,自己反而做的少,這已經不是同工不同酬的問題了,是乾的多拿的少,乾的少拿的多的問題了!幾個事業整天抱怨也沒辦法!

現在來說說轉型問題!

三類事業單位轉企業沒跑了,已經發文開始改了!

二類事業單位沒什麼動靜,不是太清楚

醫院和高校說改也有一段時間了,但是感覺成效不大!就比如高校去行政化都沒有實施就想把編制收回怕是可能性不大!一個所在在地為州市級的省教育廳直屬高校級別為廳級,都快趕上市長的級別了咋改!

最後就是一類事業單位!也是大家最關心的。別的地方不知道,我所在的地方沒有任何動靜!轉公務員或參公有可能,但那是承擔行政執法權的,並不是說在行政單位內部的,有幾個事業單位有?其次跟領導聊起這個話題都是說不可能,據說本地參公早在好幾年前就截止了,以後都沒了。所以說想轉行政怕是無望了!

最後說下其實行政編跟參公區別可以說基本沒有,雖說參公是事業編制,但待遇和晉升跟行政編一樣的!而且國考省考都是招行政和參公,不可能付出同樣努力考進去卻區別對待吧!

本人拙見,不對之處請見諒!


biu1024


行政機關事業編就是我們通常說的混編混崗,這種現象在基層最嚴重,因為基層行政編職數有限,所以只能用事業編來填補。

事業編其實就是對公務員職數不足的一種彌補。 行政單位事業編以後命運是什麼尼,在這次事業單位改革中怎麼改,怎麼轉型,國家態度不是很明朗明。國家對基層混編混崗就像對待小產權房一樣是默許的,但是各級還在不斷整治混編混崗現象。所以在最近一段時間國家對混編混崗人員會維持現狀,不會有大的變動的,過了這個發展階段國家會著手解決混編混崗現象的。



至於怎麼轉行,我估計混編混崗人員大部分會轉變成公務員的,到時候國家出個政策,舉辦一場簡單考試,全部過渡成公務員,畢竟這部分人也不是很多,七百萬左右吧。
讓我們拭目以待吧!


公職嚮導達人


我有很多說法不討喜,算了不多說了。我們機關掛事業編進了10一20個事業編,可比公務員混得風生水起的,至於什麼原因,各位自己去想。

機關混編嚴重已經影響機關內部和諧了。有的說法同工不同酬,幹一樣活沒車補。

這個事不符合中央精神編制法定化。因為公務員權限省級,公務員、正統參公都是國考省考進來的,難度大,競爭激烈可想而知。招錄公務員國考、省考和省授權的市級招錄的公務員是有正規編制的。說句俗語就是正規軍。為什麼地方要利用手中權力往機關塞事業編?這個不是機關缺人手這麼簡單的事,裡面的黑幕很深很深,不是內部人員基本懂不起,因為有部分地方軍能曲線頂掉正規軍的,這就是機關事業編由來。地方搞的事業編競爭力不激烈,容易進的,進了後轉公務員那就一本萬利生意的。不過很多無知的大學生是沒這福分的被帶坑去了。

據我知道現在參公這塊基本關閉了,前些年參公報省批,國務院備案登記了一批。事業編轉參公基本不可能的。但是上級部門也會下發一些考錄指標轉事業編身份,這類轉編少得可憐。

現在機構改革,管辦分離,編制法定化。以後事業編充實基層一線,加快放管服,政府統籌服務基層。

在我看來現在事業編轉公務員難度很大。爭取國考省考是希望。現在執法機構併入行政職能,參公單位轉身份的大部分地方認可正規參公公招生,選調生,軍轉幹,以前有公務員身份被人頂後逆入事業單位的人。這些人都是省上有掛編的公務員身份的人,這次機構改革轉身份認可這部分人。參公不是省授權的市縣考錄和市縣一級招錄的事業編在工作中有業績可以考試考核錄取。


一朵浪花17


事業單位改革是國家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其中國務院發過文,關於各省份的事業單位改革,要當成重要任務來完成,要求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3月份,未完成的要追責。隨著時間日益趨近,多少事業單位員工盼星星盼月亮的等待。

具體的事業單位改革主要如下:一類為有執法權的事業單位,改革方向為參公或者轉公。二類為改革公益性質事業單位,主要是醫院和學校。三類為生產經營性企業,改革為國企。

當然,並非所有的事業單位都一定按照這個方向去做,很多省份已經相繼作出了改革,得出的結果也不盡相同,具體還需看省級主管單位的具體安排。先行改革試點的四個省份為廣東、寧夏、江蘇、安徽,題主可以查詢上訴省份相同單位是如何改革的,以作參考。

希望回答能幫助到您。


兩大條


個人認為,有四條途徑,第一,參加地方副科級領導選拔,可以轉為公務員,但是條條框框很苛刻,比如年齡,學歷,工作經驗年限都有要求。第二,趕上事業單位改革順風車,行政執法類事業單位人員,逐步改為參公或公務員,比如我們這,財政局下屬事業單位或部門,在去年,事業單位人員都轉為參公了。第三,參加公務員考試。第四,有特殊的背景或資源,通過調動,也可以轉為參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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