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稅再度熱議 人大何時一審成關鍵

“從供給側進一步發力,包括加快推進房地產稅相關政策舉措,實現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7月16日,在國家統計局的新聞發佈會上,新聞發言人毛盛勇罕見提及房地產稅,明確提出加快推進房地產稅相關舉措。

作為國內稅改的重要部分和房地產市場調控長效機制,進入2018年以來,房地產稅立法正加速推進。房地產稅究竟何時開徵?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研究員、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首席經濟學家賈康在接受時代週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人大何時啟動一審,就說明房地產稅立法已經正式走進法律程序。

因城施策、精準調控

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短短四天內,房地產稅被三次正面提及。這亦是自2013年底,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加快房地產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後,頂層設計再次對外透露房地產稅立法的相關進展。

先是3月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首場新聞發佈會上,新聞發言人張業遂表示,房地產稅相關法律法規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和財政部牽頭組織起草,目前正在加快進行起草完善法律草案、重要問題的論證、內部徵求意見等方面的工作,爭取早日完成提請常委會初次審議的準備工作。3月5日,在李克強總理2萬字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到“健全地方稅體系,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這也是時隔四年,房地產稅第二次被寫進政府工作報告。3月7日,財政部記者會上,財政部副部長史耀斌稱,“目前,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財政部和其他有關方面正在抓緊起草和完善房地產稅法草案。總體思路就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實施”。

三次密集表態勾勒出房地產稅立法的大致進程和總體思路。作為地方稅體系的一部分,中央對房地產稅的基本定調是:先行搭建法律框架,予以地方充分授權。

時隔四個月,因城施策、精準調控的思路,在此次國家統計局的發聲中再次得以證明。發言中,毛盛勇用近300字描繪了眼下房地產市場冰火兩重天的態勢,“房地產還存在一些結構性矛盾,今年以來三四線城市房價漲幅確實比較高,有一些熱點城市上漲的壓力還比較大,但一些邊遠地區、人口外流壓力比較大的地區還有一些庫存。”

不動產信息平臺提供基礎

房地產稅徵收的前提之一是實現精準調控,要求全盤掌握不動產的家底。今年6月中下旬,自然資源部對外宣佈,不動產登記信息全國聯網,這為因地制宜設計房地產稅的具體實施方案提供了可能。

“不動產登記信息全國聯網,最大的作用,是為開徵房地產稅提供技術和信息條件支撐。”賈康向時代週報記者表示。北京市房地產法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教授趙秀池亦向時代週報記者表達了相同的看法,“一是通過掌握房子和土地的數量,為將來的宏觀調控提供依據,其次是為房地產稅的徵收提供數據基礎。”

不動產登記信息全國聯網的必要性,還基於中國當下房屋產權屬性繁多的現實。據瞭解,目前全國共有30多種產權屬性,僅北京,各類產權屬性的住房至少有十七八種。如商品房除一般住宅外,還包括外銷和內銷房、兩限房(限價格、限套型)、自住型商品房等;政府部門公共住房則包括房改房、央產房、軍產房、校產房、鄉產房、使用權公房等;保障性住房又有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公租房、安置房等。

儘管近年來,在保障房上,政府已從五花八門的供給形式聚焦到共有產權房和公租房兩類住房上,但不動產登記信息的統一登記和全國聯網,無疑為梳理過往住房基礎信息提供了基礎。

堅持走“調節高端”路線

全國兩會期間,時任財政部副部長史耀斌曾開宗明義地稱,房地產稅主要是調節收入分配特別是個人財富集聚,起到促進社會公平的作用;同時,還能夠籌集財政收入,滿足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需求。

除了樓市調控,徵收房地產稅,一可調節社會財富分配,二可解決地方財源。

1994年分稅制改革後,地方政府財政支出缺口增大,加上房地產高速發展,土地出讓成為地方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據中國指數研究院公佈的《2017年全國300城市土地交易報告》數據,是年,土地出讓金收入佔地方財政收入的比重約40%,其中江西、重慶、江蘇和安徽佔比超過60%。這加大了企業的拿地成本,但在中央房地產限制和金融嚴監管的背景下,土地出讓將不再是彌補地方財政支出缺口的長久之計,這就凸顯了房地產稅徵收之於地方財政的意義。

此外,房地產稅一旦開徵,作為直接稅,便可通過再分配控制收入的兩極分化。“中國應該堅持走調節高端的路線,即抽肥補瘦,在調節高端的政策制訂當中,需要切實地平衡法律的嚴密與民眾情理上的可接受,需要充分考慮動態變化條件下的公眾反應。”賈康向時代週報記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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