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寧法檢「兩長」同堂亮劍治「老賴」

近日,被告人劉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一案在泰寧縣法院刑事大審判庭公開開庭進行審理,該案同時作為觀摩庭審全程網絡直播。

據悉,被告劉某因金融借貸糾紛與原告方訴至法院,後經審理判決被告劉某應於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將位泰寧縣城區一幢1、3層房屋騰空並交付原告。判決生效後劉某沒有按照判決執行,並將家中的小孩、老人滯留在屋內繼續生活導致原告方無法按時交房房,原告遂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的申請。該案經審理,最終以被告人劉某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拘役4個月、緩刑8個月。

此次庭審與以往不同的是,該案由泰寧縣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鄭中飛擔任審判長,該縣檢察院檢察長葉建朝以公訴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訴。這是“亮劍八閩”基本解決執行難以來,泰寧法、檢兩長首次同堂辦案治“老賴”,10餘名省、市、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與庭審旁庭,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法檢“兩長”共同出庭治理“基本解決執行難”給予高度評價。

近年來,泰寧縣法院以破解“執行難”為目標,繼續保持打擊“拒執罪”的高壓態勢,對逃避執行、抗拒執行行為“零容忍”,充分運用“拒執罪”這把“利劍”,狠招治“賴”,全方位壓縮“老賴”生存空間發揮了積極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據悉,2016以來,該院共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拒執罪案件16案16人,判決10件10人。

(廖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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