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檢“兩長”同堂審 黑校車超載獲刑

我院向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的龍某甲危險駕駛案、龍某乙危險駕駛案於2018年5月23日在松桃苗族自治縣蓼皋鎮世昌廣場開庭審理。我院檢察長李世昌出庭支持公訴,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院長姚蘭軍擔任審判長,我縣相關職能部門、各學校負責人、附近居民等近百人旁聽庭審。

法检“两长”同堂审 黑校车超载获刑

基本案情:

2018年4月10日,松桃苗族自治縣盤信鎮中天幼兒園園長田某某、浩英幼兒園教師何某某分別找到被告人龍某甲、龍某乙,以60元的價格讓二人開車送因家長有事無人接送的學生們回家,龍某甲、龍某乙答應後分別駕駛貴DAV617號小型汽車(核載9人)、貴DCL106號小型汽車(核載9人)載幼兒園學生及老師往盤信鎮麥地村方向行駛,在盤信鎮麥地村被松桃苗族自治縣公安局民警查獲。經當場核實,貴DAV617號客車實載25人,貴DCL106號客車實載28人。

經審理,人民法院當庭作出判決,二被告人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三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二被告人表示認罪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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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檢察官提醒:廣大駕駛員應當樹立安全駕駛意識,不可心存僥倖,自覺遠離超載醉駕等違法行為。校車駕駛關係到眾多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校車超載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將影響家庭的幸福及社會的穩定。校車駕駛人、學校及學生家長應加強對法律知識的宣傳與學習,積極配合,重視校車安全,共同呵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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