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共享汽車出事故車被扣還計費 停車費被扣上千元

開共享汽車出事故車被扣還計費 停車費被扣上千元

開共享汽車本是為了方便省心,沒想到出了事故,車被交警暫扣。看著客戶端計費都到一千多元了,陳女士質疑:這車都不開了,咋還計費呢?

7月24日下午5時15分,陳女士駕駛共享汽車發生事故,車被交警暫扣。7月27日,陳女士看著租車App客戶端不停上漲的計費金額,很是焦急,“不到4天就已經1000多塊錢了,我這是出了事故又沒有開,怎麼還能計時收費呢?”更讓陳女士鬱悶的是,事故一時半會兒處理不完,車就提不出來,一分鐘0.25元,一天360元,越想越不划算。

7月27日下午,事故辦結,陳女士負有責任。陳女士說,共享汽車方面說,車被暫扣後不會按全天計費,按每天200元的運行損失費收取,“但我看了計費情況,已到1200多元了,給客服打電話,說沒接到通知,依然是全額計費。”後來陳女士把車開到指定停車場,給客服打電話說明情況,工作人員說開到修理廠才能停止計費。因為需要拖車,後來再查平臺,發現已停止計費了。華商報記者在陳女士的共享汽車計費平臺上看到,陳女士共產生1244.25元費用。共享汽車客服人員說,陳女士租車一共用時4937分鐘,一分鐘0.25元,另外她買了10元的不計免賠服務,共計1244.25元。

昨日下午,共享汽車方面負責此事的劉姓工作人員回應,已和陳女士說過了,扣車期間會按200元每天的停運損失費來收取,目前雖按全天計費,但車修完後會根據情況退還給她。關於其他收費,會依據協議來進行。

陳女士說,依據協議,她還要交兩筆費用,雖然買了不計免賠服務,但也不是純粹不賠,只是無需承擔該車保險責任範圍以內1500元及以下的車損費用,超出部分還會收。因為陳女士用了該車的保險去修車,記者查看租車協議發現,陳女士還需承擔保險溢價費,就是說,用車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後,如果使用車輛保險進行理賠,因會導致車輛保費在第二年有所上浮,無論使用者是否購買不計免賠服務,都要承擔事故發生時保費的25%作為保險溢價費。 華商報記者 苗巧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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