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探索創新模式向「老賴」亮劍 法院執行加速度

永泰探索创新模式向“老赖”亮剑 法院执行加速度

永泰法院執行局法官將執行款、司法救助金送達申請執行人手中。

福州晚報記者 陳木易 通訊員 黃美榕 連娜 文/攝

今年6月22日,永泰法院開展“黎明風暴”集中執行專項行動。行動從當天凌晨3點開始,由黨組成員、副院長張清,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鄢振彬帶隊,兵分三路在轄區城關、嵩口、大洋三大片區同時展開執行。行動歷時7個小時,共查找被執行人34人,依法拘傳16人、司法拘留7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5件12人,當場履行21萬元,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震懾效果。

據悉,這是今年全市法院中有資料可查的第一次大規模黎明集中執行行動,也是永泰法院有史以來的第一次。近年來,永泰法院為解決“執行難”這一法院的老大難問題,不斷大膽探索創新模式。這些新模式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今年來,永泰縣法院決戰決勝執行難攻堅戰,執結執行案件691件,執行標的到位金額6152.18萬元,同比分別上升4.7%和154.74%,其中執結半年以上積案101件,不僅效果立竿見影,並且在全市範圍內名列前茅。

“執行+”七大工程

全省首創凝聚合力

“執行難,始終是長期制約法院工作的老大難問題。”永泰法院副院長張清坦言。

為了徹底打破這一瓶頸,在2016年9月20日,永泰法院制定出臺《永泰縣人民法院關於實施“執行+”七大工程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的實施方案》,出重拳、亮利劍、擺實招,力爭在兩年期限內基本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執行難問題。這七大工程包含有:“執行+威懾”,織就失信懲戒“天網”;“執行+規範”,構築權益保護屏障;“執行+信息化”,推進智慧執行建設;“執行+公開”,促進案件流程透明化,“執行+聯動”,凝聚多方能量合力;“執行+宣傳”,營造全域參與格局;“執行+保障”,著力打造執行“鐵軍”。

“這一系列的創新舉措,當時在全省範圍內算是首創,徹底打破了以往執行辦案人員各自為戰的局面,變成整個法院上下各部門互為臂膀,形成合力。”張清說。

風暴式行動常態化

提升群眾滿意度

為了強化執行監督,永泰法院還配套實行“1+3+N”模式。

永泰法院紀檢組組長範華榮介紹:“1”即一個執行督查小組;“3”即建立“一週一彙報、一案一臺賬、一月一反饋”機制;“N”即對執行過程進行隨機抽查督辦,特別是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存在不作為、慢作為的案件優先審查督辦。

同時,永泰法院還向執行幹警下了指標和執行清單,將工作排出“時間表”、上牆貼標,以清單交辦形式抓關鍵、盯要害。同時,將清單分紅、黃、藍、綠“四色四組”,由掛鉤領導統領推進,一週一彙報;對存在問題及時分類登記,跟蹤督導落實;對措施不力、落實不到位的部門及人員,以約談、教育、通報批評等問責方式倒逼問題解決。

此外,按照省高院持續打好春夏秋冬四場執行戰役的部署,將風暴式集中行動常態化,充分利用春節返鄉節點,重點針對長期逃避執行的被執行人,集中開展聲勢大、威懾力強、行動迅速的執行大會戰,並邀請人大代表見證執行工作。尤其是在年末、春節等重要節點突擊開展,切實提高了案件執行效果及人民群眾滿意度。

司法關懷外來工

化解“執行不能”難題

5年前,永泰人張某、林某承攬趙某自建房屋工程,並通過李某招攬僱傭外地務工人員袁某施工。

袁某在趙某家做工時,不慎從一樓摔下,經鑑定構成一級傷殘。經永泰法院判決,被告張某、林某、趙某需分別賠償袁某共計約100多萬元的賠償金。然而,判決生效後,三個被告因為家境困難均未履行賠償義務。該法院窮盡執行措施,仍無法將該案的標的款全部執行到位,案件陷入了“執行不能”的困境。

然而,永泰法院一直未放棄對該案的執行。一方面,考慮到袁某為外來務工人員,一家人因該案陷入生存困境,袁某一度對生活失去信心,執行法官便多次動員被執行人及其家屬主動關懷袁某一家。在執行法官的耐心勸說下,被執行人張某、林某終於在親友的幫助下,各湊齊20萬元賠償款給袁某。另一方面,永泰法院積極為袁某申請司法救助,併成功爭取到10萬元司法救助金,讓其感受到黨委、政府、法院的關愛和溫暖。

通過多方努力,袁某還陸續領取到60多萬元的款項,解決了燃眉之急,重拾起對生活的信心,也對被執行人的難處表示理解,願意放棄剩餘賠償款。該案最終圓滿執結,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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