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 永泰:通報2起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典型案例

日前,福建省永泰縣紀委監委通報2起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典型案例。

1.永泰縣公安局文職人員黃驊充當涉黃場所“保護傘”問題。2017年1月左右,黃驊利用其借調永泰縣公安局文職崗位的職務便利,夥同社會人員在永泰縣樟城鎮龍峰園經營一家名為“福明足浴店”的涉黃場所。黃驊負責為該場所順利營業打理各種關係,並以幫助該場所擺平公安查處、社會鬧事為由入乾股牟利。2017年12月黃驊因涉嫌組織賣淫罪被永泰縣公安局刑事拘留,2018年1月被逮捕。2018年5月,黃驊受到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處分,並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2.永泰縣看守所文職人員任棋戀充當“保護傘”問題。犯罪嫌疑人李某明因涉嫌組織賣淫罪被羈押在永泰縣看守所期間,任棋戀受黃驊(另案處理)之託,利用協助看守所民警監管犯罪嫌疑人的職責便利,多次為黃驊向李某明傳遞信息,致使同案犯黃驊、郭某某、張某某、林某某、餘某某在李某明案法院一審階段逃脫法律追究。2018年7月,任棋戀受到行政開除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通報要求,全縣廣大黨員幹部要從上述典型問題中深刻汲取教訓、引以為戒、自律自警。全縣各級黨組織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重要意義,主要負責同志要承擔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做到靠前指揮、狠抓落實,堅持既打涉黑組織,又打“保護傘”。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把黨員幹部涉黑涉惡問題作為執紀審查重點,把深挖嚴查黑惡勢力“保護傘”作為重中之重,與政法機關建立聯動機制,拓寬舉報渠道,加強線索排查,加大督查督辦,從嚴執紀審查,對涉黑涉惡腐敗和充當“保護傘”問題,堅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典型案例一律通報曝光。(永泰縣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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