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啓是如何一步步建立起夏朝的?

張海ded123-



說這件事,需要繞一點彎兒。

啟的爺爺、爸爸和禪讓。

啟的爺爺是鯀,據說帝堯派他治水,歷經九年不得其功,結果被殛之於蘇北魯南的羽山——是堯還是舜下令殺的鯀,說法不一——反正行刑官是祝融。可以確定的,舜又任命鯀的兒子、啟的父親禹為司空,派他繼續治水。

奮戰十三年,禹治水大獲成功,還劃定了“九州”。 於是,當時的天下共主帝舜,賜大禹姓“姒”——當了所有“姒”姓子民的“族長”;同時,還封給大禹土地——國號為夏。

當時的“中國”大地上,主要有華夏、東夷、苗蠻三大部族集團。前兩個關係融洽,而苗蠻集團中的“三苗”一支,對中原為患最大。大禹治水成功並受封后,又征伐三苗,取得了大勝。之後,他娶了塗山氏之女,且會盟天下諸侯;再之後,大禹巡視天下,崩於會稽。

關於大禹治水的真實性,我寫了一個問答,如有興趣,可以搜出來看看。非常著名的學者徐旭生先生,曾專門考證大禹治水的地域,認為“主要地是治黃河下游的水患。施工最多的地方在兗州。而在豫州東部及徐州的部分平原,可能也曾施工”,很可能還“對淮水做了一些工作”。

大禹去世前,已經對身後的接班問題做了安排——傳位於皋陶。不幸皋陶早亡,大禹又決定傳位給皋陶的兒子益。

戰國時期,對於古人的“禪讓”,曾經吹捧到了天上——堯舜禹都是憑藉禪讓上位的;堯也是經過禪讓為帝;禹又禪讓給皋陶和益。

當時參與熱議禪讓的,不僅是儒家。不過,對於啟取而代之益,仍然大讚為禪讓的,好像只剩儒家了。《孟子.萬章上》就此曾大發議論,核心意思是說,啟之所以能夠即位,不是因為啟拍胸脯講“我爸是大禹”,而是源於“啟賢,能敬承繼禹之道”;反過來,益沒能按計劃掌權,不是別的原因,而是“益之相禹也,歷年少,施澤於民未久”——益本人的德性和所施德政尚缺所致。

對此,古本《竹書紀年》、《韓非子》、上博簡《容成氏》都持不贊同的意見。

啟為了即位主要乾了哪些事。

第一個,啟把益殺了。

戰國時期,對啟代之以益,已經有了不同於儒家禪讓的說法。古本《竹書紀年》說,“益幹啟位,啟殺之”。按這個說法,大“位”本來就是啟的,益企圖謀取,所以被殺了——那麼,啟之“位”,就不是禪讓,而是世襲了。

《韓非子》是另一個說法,“禹死,將傳天下於益,啟之人因相攻益而立啟”——啟如果不是擁有了私人部隊,也是有一批忠誠的手下,因此有能力殺益。

上博簡《容成氏》說,“啟於是乎攻益自取”——這個說法和韓非子相近。

不管真相是什麼情況,啟和益之間的爭鬥一定很激烈。屈原的《楚辭.天問》描述過這種局面,說大禹傳位給益之後,他拘禁了啟,啟逃脫後“反起殺益”。

這是啟取得權位的第一步。

第二步,“鈞臺之享”——上位之後的啟會盟天下諸侯,以獲得諸侯們認可他的合法地位。

《左傳》記載了幾次古代的重大會盟——“夏啟有鈞臺之享,商湯有景亳之命,周武有孟津之誓,成有岐陽之搜,康有酆宮之朝,穆有塗山之會,齊桓有召陵之師,晉文有踐土之盟”。西晉的杜預對此註釋說,“啟,禹子也。河南陽翟縣南有鈞臺陂,蓋啟享諸侯於此。”——看來,會盟諸侯也是事關成敗的大動作。

第三步,征伐不服從的有扈氏。

在會盟大會上,多數的諸侯是站在啟的一邊了,至少保持了緘默。但是,有扈氏——益所屬的族群,表示不服。 於是,“啟伐之,大戰於甘”。

《史記.夏本紀》記載了這件事。據說是出自孔子之手的《書序》也講到了這件事,說《尚書.甘誓》是啟攻打有扈氏的宣戰書和戰前動員令。

這篇“檄文”,的確義正詞嚴、慷慨激昂。啟,隻字不提有扈氏不服啟殺益而自立這件事,而是說“有扈氏威侮五行,怠棄三正,天用剿絕其命”——大意是說有扈氏道德淪喪,他代表上天的意願剿殺之。

還是不管怎麼說吧,啟由此奠定了夏朝的400多年基業。

以上就是啟建夏朝的“三部曲”。

學者對於禪讓有了新解釋。

對於啟取而代之益,孔老夫子在《禮記.禮運》裡,也有評論。他認為,古代的禪讓,體現的是“天下為公”,而從啟開始,則體現的是“天下為家”,於是,世界從“大同”,變為了“小康”。

確實,儒家的這種認識一直影響到現在。比如有人認為,禪讓的時期,當“天子”不意味著貪戀權位和享樂,而是代表著為民服務的職責及奉獻精神。所以才有禪讓——讓位給更賢明、更能幹的人擔任最高統領——當然,這種理解未免過於天真。

世界上大多數的古代史學者,確實認為人類早期,存在過一個共生、共享的“大同”階段。但是,這個階段,隨著剩餘勞動果實的產生,很快就結束了。於是有了“權力”,通過權力可以掌控、分配、多佔勞動成果——這是避免不了的——表面看似退步,實則是歷史的進步。

就中國來說,黃帝時期,就征服東夷、九黎,大戰炎帝;帝堯或帝舜,因為鯀和共工不聽命令,就“殛之”;大禹曾徵三苗;啟殺益並打敗有扈氏,等等。這些都說明,在那個時候,世界已經不是“一團和氣”,“政.治”這個玩意兒業以形成。

北京大學考古學院的副院長孫慶偉教授,對於古代禪讓,有了新的解釋。他經過考證認為,堯舜禹和皋陶、益,分屬於華夏和東夷兩大族群集團——堯傳位於舜;舜再傳位於禹;然後禹又傳位於皋陶,皋陶死後傳位於其子益——這個過程反應的是——華夏集團(堯)讓位於東夷集團(舜);再讓位於華夏集團(禹);又讓位於東夷集團(皋陶和伯益)。 這更像兩大族群集團為了生存和發展,而達成的一種輪流執政的制度設計。

這種解釋,是很有道理的。

啟,只不過是打斷了輪流執政這一傳統。

《淮南子.齊俗訓》說,有扈氏被啟剿滅,後人稱其“為義而亡”,有扈氏是“知義而不知宜也”。“宜”是什麼?“時宜”而已。就是說,有扈氏的為義而亡,可能是不合時宜的。這個時宜,或許是指,傳承多年的輪流執政,已經到了有可能被世襲制度代替了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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