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調研組對寧夏刑事執行檢察工作提出六點要求

最高檢調研組對寧夏刑事執行檢察工作提出六點要求

7月24日下午,最高人民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廳副廳長申國君調研組一行在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主持召開寧夏刑事執行檢察工作專題調研座談會。

最高檢調研組對寧夏刑事執行檢察工作提出六點要求

最高人民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廳副廳長申國君主持召開座談會

最高檢調研組對寧夏刑事執行檢察工作提出六點要求

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李學軍彙報工作

座談會上,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李學軍首先圍繞調研重點彙報了寧夏刑事執行檢察部門隊伍建設、監督維護在押人員合法權益專項活動、近三年來查辦職務犯罪工作、刑事執行檢察在司法人權保障、防止冤假錯案和統一業務應用系統執檢子系統使用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進一步完善的意見建議等方面工作開展情況。

隨後,自治區檢察院執檢局、銀川市上前城地區檢察院、石嘴山市紅果子地區檢察院和吳忠市檢察院執檢部門人員就調研重點工作進行了彙報和發言,並與高檢院執檢廳調研組成員交流。

申國君聽了彙報和發言後,對寧夏刑事執行檢察工作予以充分肯定,高度讚揚。對與會人員提出的巡迴檢察試點、吞食異物未交付執行、減刑假釋案件辦理等幾十個問題,逐一進行了詳盡明確的解答。他指出寧夏雖小,但很多項刑事執行檢察工作走在了全國的前列,很了不起。希望寧夏抓住司法改革機遇,更進一步促進刑事執行檢察工作新發展。並對寧夏刑事執行檢察工作提出了六個要求:

要更新觀念。刑事執行檢察已經走到了檢察業務的中心,要明確四項核心業務,即羈押必要性審查、刑罰變更執行監督、核查糾正監外執行罪犯脫管漏管和刑事執行職務行為監督,刑事執行檢察部門要有新作為,必須突出辦案,實現由“辦事”模式向“辦案”模式的轉變。

要抓住機遇。抓住司法改革的機遇;抓住檢察改革的機遇;抓住執檢改革的機遇。利用改革的機會,創新刑事執行檢察監督的方式和方法,實現刑事執行檢察工作創新發展。

要抓特色和亮點。特色就是實事求是,符合實際。抓重點、抓焦點、抓難點,把其打造成亮點。以區院為主導,以市級院為主體,以基層院為基礎,根據各自業務範圍、內容,在工作中抓住自己的特色點,抓出亮點,打造自己的品牌,從而以點帶面,促進刑事執行檢察工作全面發展。

要抓好工作規範。規範監督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對檢察工作的基本要求之一,要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好現行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等對規範司法行為的明確要求,嚴格依法開展刑事執行檢察活動,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確保工作依法、規範、有序。

要加強隊伍建設。要加強專業化建設,提高帶頭人的業務能力,帶動全體人員業務能力的提高;要培養一批業務骨幹和一批師資人才;要加強廉政教育,要有警戒、警醒,經常開展警示教育活動;要加強制度建設,杜絕違法違紀。要加強監督,實行定期定期輪崗制度;要加強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建設,把遇到困難看作是機遇,敢於擔當、善於工作。

要加強宣傳。在工作中,對內要向領導多請示,多彙報,要向其他內設機構多宣傳。要注意收集、整理在各自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好經驗、好做法,予以推廣和宣傳,通過宣傳報道,提升刑事執行檢察工作的社會認知度。對外要向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宣傳,主動接受監督,努力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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