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盜竊被判10年 出獄僅3個月再次作案被抓

什麼叫屢教不改?下面這位就是活脫脫的反面教材:曾於2010年因長期在巴中市盜竊門市香菸等物品被判刑10年,2018年3月才刑滿釋放,出來不到3個月,又再次在巴州區棗林作案被抓當地派出所抓獲,這一次,他同樣是盜竊一超市香菸。

2018年7月10日上午,巴州區公安局棗林派出所接到報案:2018年7月9日晚,棗林鎮一超市捲簾門被撬,被盜走香菸100餘條,價值人民幣10000餘元。

接到報案後,棗林派出所高度重視,立即抽調精幹警力偵查此案。民警通過調查走訪發現:7月9日4時許,一輛三輪車在案發現場附近出現過。辦案民警立即對該三輪車進行追蹤,但該車在江北轄區某市場外失去了蹤跡。偵查員立即趕往該市場附近開展調查,最終在一家屠宰場找到該三輪車。經過調查,令人失望的是該三輪車主並不是本案的犯罪嫌疑人,但幸運的是民警獲取了一條有價值的線索:案發時段,一名提著大包的中年男子在棗林鎮搭車到巴城後,然後又包車前往廣元。

案偵民警通過大量偵查措施,終於確定了該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並且明確了其身份信息。該男子系廖某某(廣元市人),有盜竊前科,曾於2010年因盜竊被判刑10年,2018年3月刑滿釋放,服刑前長期在巴中市作案,其作案手段均是盜竊門市香菸等物品。

2018年 7月15日22時33分,案偵民警在南充市某酒店將犯罪嫌疑人廖某某抓獲,並追回部分經濟損失。經審訊,犯罪嫌疑人廖某某對其盜竊棗林鎮某超市香菸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至此,本案成功告破。

2018年7月24日上午,受害人將一面寫有“共產黨的好乾部,老百姓的保護神”的錦旗送到了巴州區公安分局棗林派出所辦案民警手中,衷心感謝該所民警快速破案,為其追回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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