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以為“隱身”作案 卻被檢察官零口供批捕

任檢案例 | 自以為“隱身”作案 卻被檢察官零口供批捕

預先偷配進口摩托車鑰匙,待時機成熟憑假身份證入住賓館並在深夜偽裝實施盜竊,落網後自以為“隱身”作案無據可查百般抵賴,犯罪嫌疑人李路最終在完整的證據鏈前現出原形,被濟寧市任城區檢察院在零口供情況下依法批准逮捕。


進口摩托深夜不翼而飛


今年4月,張東萬在網上花5萬多買了一輛紅色進口摩托車,騎在街上很拉風。入手後不久,因為摩托車出現漏油,張東萬將其送到維修店修理,又噴了噴漆。因把唯一的一把車鑰匙丟了,張東萬又委託修理店配了一把鑰匙。來來回回地跑修理店,張東萬因為這輛車沒少花錢折騰。

5月的一天晚上,張東萬騎摩托車找朋友吃飯,車鎖在了飯店附近一小區樓道口。飯後已是凌晨,回來卻發現自己的摩托車已經不見蹤影,張東萬驚慌不已地跑到派出所報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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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警方調取的現場監控顯示,案發當日23時前後,一男子戴著黑色口罩身背雙肩包,在現場觀察了一下摩托車後,便躲到樓道中。片刻後,男子戴著頭盔出來了,折騰了一會兒就把摩托車騎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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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準追蹤 鎖定犯罪嫌疑人


辦案檢察官深入審查案卷,結合警方移送的大量視頻證據資料,理清了犯罪嫌疑人李路的作案過程。案發當晚,犯罪嫌疑人李路從入住的酒店出來,搭乘出租車到達案發地附近,在周圍觀察了一圈後,便躲到樓道中戴上事先放準備好的頭盔,出來後對摩托車實施盜竊。盜竊過程被監控攝像頭全部記錄,通過體貌特徵、衣著等信息認定作案人員全程為同一人。偵查機關從酒店調取了犯罪嫌疑人正面清晰頭像,確認了犯罪嫌疑人李路的身份信息。

從掌握的案卷信息看,犯罪嫌疑人從入住的賓館直奔犯罪現場實施盜竊,對摩托車停放位置清楚,作案目標明確,且手法嫻熟。



為何犯罪嫌疑人對摩托車所在位置瞭如指掌?而且解鎖摩托車並沒有費太多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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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張東萬之前將摩托車長時間送店維修,讓維修店給配過鑰匙,店主在維修中受人委託,偷偷在摩托車的電瓶旁邊安裝了跟蹤定位設備,因被塑料件擋住而未被發現。另外,店主利用張東萬鑰匙丟失配鑰匙的機會,多配出了一把鑰匙,為李路盜竊摩托車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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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認罪 檢察官零口供依法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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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路自認為經過嚴密策劃和“包裝”準備,整個作案過程不會留下任何蛛絲馬跡,對盜竊摩托車的行為始終不予供認。李路在北京被抓獲到案,其堅稱從未到過濟寧,也未入住過該酒店。酒店登記身份證顯示為其他人信息,似乎可以印證李路的說法,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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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經偵查機關人臉採集對比確認,入住酒店的確系是李路,只是他冒用了其他人身份證登記,而該身份證恰在李路身上搜出。辦案檢察官在訊問李路和詢問證人的基礎上,依據現場監控視頻、李路在案發現場拍攝的照片、手機APP中記錄的運動路線軌跡等現有證據,並結合證人證言,認定犯罪嫌疑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秘密手段盜竊他人財物涉嫌盜竊罪,依法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檢察官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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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雖然犯罪嫌疑人利用一些技術手段作案企圖掩飾身份,給案件的偵破和辦理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困難,但依然會留下作案痕跡。大數據時代下,依靠監控系統、信息檢索系統等技術手段讓犯罪無處遁形。案件辦理中,物證、書證、證人證言、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辯解等證據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一旦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能夠證明其構成犯罪。檢察官提醒大家,要提高安全防範意識,做好防盜措施,預防盜竊等案件發生,以免造成財產損失。


(文中涉案人員均為化名;圖片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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