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王朝》中的八旗旗主都有哪些人?他們爲什麼要逼雍正恢復「八王議政」的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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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時期,經過皇太極、順治、康熙幾輩人的努力,八旗旗主更多的是一種象徵,實權被進一步削弱。


多爾袞死後,清世祖福臨為了加強對八旗的控制,對八旗的順序進行了調整。由皇帝控制的正黃、鑲黃、正白三旗,為上三旗。由諸王、貝勒控制的鑲白、正紅、鑲紅、正藍、鑲藍五旗,為下五旗。一直到清朝滅亡,也未更改。

八旗制度是由努爾哈赤在殺死其胞弟舒爾哈齊,長子褚英之後,意識到政權分裂的危險,遂於1615年建立八固山制度。

八旗的最高長官是各旗的旗主,在清朝初期,這些旗主的權利非常大,實際上皇帝也是旗主,只不過是最大的旗主而已。滿清前期,軍國大事都需要皇帝與八旗旗主共同商議、共同裁決。


《雍正王朝》中的八旗旗主

上三旗(正黃旗、鑲黃旗、正白旗)由於是皇帝控制,所以沒有旗主。

下五旗即使還有旗主名義此時也是不能管事了,只是掛名而已,電視劇裡的八旗旗主威逼雍正恢復“八王議政”一幕,不會在現實出現。到乾隆時,就只有各旗都統,沒旗主了。

正紅旗:禮烈親王代善一系世管,雍正年間應為康修親王崇安和第七代康簡親王巴爾圖。

鑲白旗:雍正時期有三任,裕親王保泰、廣寧、廣祿,不知其中哪一人。

鑲紅旗:康熙時以平郡王為旗主,雍正時,平郡王相繼為納爾蘇、福彭。

正藍旗:原莽古爾泰所主,後被聖祖第十三子胤祥,世宗第五子弘晝,胤祥第四子寧郡王弘皎所分,旗主不得而知。

鑲藍旗:原系阿敏所主,後歸鄭親王濟爾哈朗。雍正年間應為第六代簡親王雅爾江阿和第七代簡親王神保住。

《雍正王朝》中八王爺允禩利用弘時,欺騙雍正以整頓旗務的原因,使八旗旗主進京共同整頓。廉親王允禩於是串聯八旗旗主,妄圖恢復所謂的“八王議政”祖制,以達到架空雍正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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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滿人起源於遊牧部落,遊牧部落就顯著的特點就是積少成多,用財富和部分權力將其他較小部落拉攏到一塊。去消滅那些敵對勢力獲得他們的草場和女人。這點很像北方的狼群,團結起來才不怕各種天敵。這情況所謂的族議制度起源於何時目前已經沒法考證。從北狄到匈奴都有,三百多年前成吉思汗為這種制度取了一個名字叫“布里爾泰會議”。

而在努爾哈赤起兵時,我們都知道他是十三副盔甲起兵的。這就意味著他起兵的時候最起碼有13個盟友。這13人是推舉了努爾哈赤做老大,但是每個人都掌握著部落裡的一部分話事權。這其中包括自己的弟弟們。努爾哈赤在建立後金政權之後開始了對盟友的削權,殺子、幽弟皆因為他們動了自己權力的蛋糕。

但是在天命五年九月二十八日,即廢黜代善太子之位後不久,努爾哈赤首次透露了要實行“八和碩額真共治國政”的意圖,“今後大事由八和碩額真裁決”。那此時努爾哈赤為什麼又會實行這種分掉自己汗王權力的“八王議政”?其實原因很簡單,努爾哈赤根據部落習俗準備在自己死後傳位給最受寵的兒子——多爾袞。但是多爾袞年幼一旦自己死後很可能坐不穩位子。所以才有了這個制度。

這八人裡有阿敏、莽古爾泰、皇太極,以及努爾哈赤十子德格類、代善長子嶽託、舒爾哈齊第六子濟爾哈朗、努爾哈赤十二子阿濟格以及“多爾袞、多鐸”(努爾哈赤的第十四子和十五子,兩兄弟共享一個名額),實際上是九個人。

結果大家都知道皇太極利用其他八旗的支持推翻了原來努爾哈赤的遺命,絞死了多爾袞的母親當上天聰汗。但是其他人也有擁立之功啊!於是在天聰年間這幾位依然掌握著很大的權力甚至到大汗的廢立。所以皇太極時期後金主要的任務只有兩個:打劫和消滅內部爭權的人,於是阿敏、莽古爾泰死了,剩下的乖乖交出權力。

直到後來順治登基,多爾袞主政雖然代善等其他王公想過恢復原來的八旗議政制度。但是因為多爾袞的強勢和太后的支持皆沒有成功。後來多爾袞死、順治親政後更是打壓原來八旗的王公,代善、濟爾哈朗都已經退休。但是他們的子弟卻沒有繼承八旗的旗主的位置。到最後安排輔政大臣的時候,安排的都是自己的親信,鰲拜、索尼、外加一個投機份子蘇克撒哈。

康熙親政之後八旗議政的可以說正式消失在歷史舞臺。原因很簡單!因為八旗的戰鬥力已經呈現戰五渣的情況。康熙動武使用最多的還是漢族子弟的綠營兵。沒有戰鬥力當然沒有話事權。所以在《雍正王朝》裡八爺他們為什麼從關外掉那幾個老不死的八旗旗主做擋箭牌?因為他們好控制,而且用他們名正言順。他唯一依靠的是隆科多和他豐臺大營的部隊。這個道理八爺懂、四爺懂、張廷玉懂、只有那幾個認為自己還有用的老傢伙不懂。於是電視劇這場鬧劇到十三爺現身的時候就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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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注意,這是文學作品。

滿清歷史上從無八旗議政,也無八王議政。而且雍正也從來沒有被逼宮過。

努爾哈赤於1615年分封子侄為旗主貝勒,另設議政大臣5,理事大臣10,與諸貝勒每5日議政一次。後期,八旗旗主、王、貝勒、貝子、國公等宗親紛紛參與,掛著議政王或者議政大臣名義形成議政會議。

議政會議實際就是軍事貴族的民主會議,主要職責就是商議軍事問題,因為後金面臨比較多的外部軍事壓力。

當時,大汗理論上不是後期哪種可以決定一切的皇帝,譬如皇太極被迫當眾盟誓,不得擅自剝奪貴族的兵馬人口,即便有大罪也只能將兵馬人口分給原主的兄弟子侄。

康熙中期以後,皇帝威權日重,議政會議本已形同虛設,又故意塞入大量低級宗室與少數漢族官員,致議政會議級別大為降低,在滿清中央體系日漸式微。所以,乾隆末期乾脆給予廢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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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治七年,多爾袞去世,順治皇帝為加強控制,調整了八旗的順序。

皇帝控制著鑲黃、正黃、正白三旗,稱為上三旗;由諸王、貝勒統轄著正紅、鑲紅 、正藍、鑲藍、鑲白五旗,稱為下五旗,此後,終清沿制。



到了雍正年間,進一步加強皇權 ,削弱諸王、貝勒對各旗的控制,嚴格區分下五旗中的旗分佐領(外佐領)和府屬佐領 (內佐領)的隸屬關係。

下五旗中的主要部分旗分佐領,實際上也由皇帝直接控制。

“八旗都統,舊為八旗臣屬,已見前矣。雍正間,每以親王郡王任各旗都統,皆系不能臣屬他 王貝勒者。先是康熙末年,屢以皇子辦理旗務,即不欲假手於本旗王貝勒,而特命皇子出為 代辦。其辦旗務,正居都統地位,非該旗王貝勒地位,但不能臣屬於該旗王貝勒,則無可疑 。惟尚非竟任為都統,至雍正間乃明任為都統矣。都統為八旗之行政官,不為臣屬。於是旗 之行政,盡屬都統,該旗王貝勒只受其分得之包衣,受俸餉於旗內。於是旗主不但無耦國之 嫌,並不預旗之內政矣。”——《八旗制度考實》



鑲黃、正黃、正白,這上三旗由天子自將,所以就沒有旗主。

下五旗此時即使還有旗主名義,也已經不能管事了。到乾隆年間的時候,就只有各旗都統,而沒有旗主了。



正紅旗:

由禮烈親王代善一系世管。雍正年間應為第六代康修親王崇安和第七代康簡親王巴爾圖。

鑲白旗:

原屬豫親王多鐸。順治八年,睿王多鐸獲罪,豫王牽及,此旗中已無豫王遺蹟,為世祖以下諸帝之子,陸續分封。

雍正時旗中有三任裕親王保泰、廣寧、廣祿,旗主為其中一人。



鑲紅旗:

康熙時以克勤郡王后之平郡王為鑲紅旗主,《雍正王朝》時,平郡王相繼為訥爾蘇、福彭。

正藍旗:

原系莽古爾泰所主,為太宗所自取,順治初又歸睿親王,後又暫屬豫親王子多尼。 睿親王獲罪後,遂為諸王任便分封之旗分。

《雍正王朝》時,有世宗第五子和親王弘晝、聖祖第十三子怡親王胤祥、胤祥第四子寧郡王弘晈等,旗主不得而知。可能是胤祥。



鑲藍旗:

原系阿敏所主,後歸鄭親王濟爾哈朗。《雍正王朝》時,應為第六代簡親王雅爾江阿和第七代簡親神保住。

《雍正王朝》時,能夠明確有旗主的可能只有禮(康)親王系的正紅旗、鄭(簡)親王系的鑲藍旗、克勤(平)郡王系的鑲紅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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