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31个孩子因父母的“污点”,不许再读高收费民校

被中意的学校录取

当然是一件非常开心的事情

但是最近

顺德有31对家长可高兴不起来了

因为他们身上的污点

他们的孩子被顺德法院责令

退学转校到公办学校

顺德31名“老赖”子女

读高收费民校被查实

昨日,顺德法院发布《致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人员的家长们一封信》,顺德法院透露,目前已查实有31名被执行人的子女共计31人,就读于顺德区高收费民校,法院已依法采取相关措施。

据介绍,2018年1月9日,顺德法院召开“2018年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顺德区高收费民校名单,并分别在1月、3月向社会公布两份限制就读高收费民校公告,

共涉及被执行人866人,并通报全区86家高收费民校。

顺德31个孩子因父母的“污点”,不许再读高收费民校

近期,顺德法院向区教育局及顺德区高收费民校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辖区内各相关学校在招生时:

须对所招录学生家长的失信情况进行审查,凡是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人员的,其子女一律不得录取;对已招录的学生,有上述情形者,一经发现,应责令退学或转校到公办学校。

另根据顺德区《打击逃废债监督举报办法》,群众举报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人员有违反限制消费规定的行为,举报事项详实具体且经查证属实的,将获得相应奖励。

顺德31个孩子因父母的“污点”,不许再读高收费民校

此前顺德法院通报过两起

由学校配合协助执行

使得欠钱不还被执行人的子女

面临无法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情况

影响孩子上学老赖马上还钱

吴某是4起信用卡纠纷案和1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被告,总共欠有4家银行债务50余万元。

因其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4家银行先后向顺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吴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顺德法院遂对5起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向吴某发出限制消费令。

近日,据顺德某高收费民办学校反馈,吴某小孩在该校就读,顺德法院向学校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

要求不得接收吴某小孩次学期就读。

顺德31个孩子因父母的“污点”,不许再读高收费民校

看到自己的失信行为影响到小孩上学的问题,吴某开始慌了。她立刻转变态度,与家属一起筹集款项,主动向法院履行法律义务。目前5起案件50余万元标的已全部履行到位,顺德法院随即向学校发送解除限制就读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拖欠300多万孩子仍读民校

吕某胜是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的被告,因他拒不履行赔偿原告300余万元的法律义务。原告只好向顺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查,吕某胜名下有宝马、保时捷汽车各一辆及房产数处,但均被另案查封,顺德院也对吕某胜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其依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状况陷入僵局。

近日,据学校反映,吕某胜两个小孩分别在顺德区两所高收费民办学校上学,顺德法院依法向学校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不得接收吕某胜子女次学期就读。

顺德31个孩子因父母的“污点”,不许再读高收费民校

得知这一消息后,吕某胜考虑到孩子户口均不在顺德,无法就读于顺德公立学校,如今又要被限制就读高消费民办学校,给孩子的上学造成很大的问题。

他终于意识到失信的严重性,多方筹款,先期支付100余万元,承诺余款分期还清,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顺德法院遂向学校发送解除限制就读的协执。

顺德31个孩子因父母的“污点”,不许再读高收费民校

失信人在诚信社会寸步难行!

就算孩子考上名牌大学

也可能会因父母的失信行为而泡汤!

儿子考上北京知名大学

却差点因爸爸的一个"污点"没被录取

2016年5月,姚先生向银行贷款20万元后,未依约履行还款义务,被银行诉至苍南法院。判决生效后,姚先生等人拒不履行。

2017年3月,经银行申请,该案进入执行程序。经法院多方努力,穷尽执行措施,执行款项依然未能全部结清。去年7月,姚先生等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即便如此,姚先生依然没有还钱。

顺德31个孩子因父母的“污点”,不许再读高收费民校

今年7月,姚先生儿子的高考成绩出来了,考上了北京某知名大学。正当一家人沉浸在“金榜题名”的喜悦中,该校打来的电话让姚先生大惊失色:“我校在资格审查时发现您存在失信行为,请立即处理,否则我校将不予录取您的孩子。”

回想起自己被强制执行、纳入失信名单时,执行法官已明确告知失信后果,但当时姚先生心存侥幸,并未正视。如今看到儿子三年努力可能化为泡影,姚先生后悔不已。

顺德31个孩子因父母的“污点”,不许再读高收费民校

▲网络配图

他一改之前长达一年的执行过程中怠于履行的态度,马上联系了银行,分分钟还清20万元。然后急切地给法院执行法官打去电话,“我已经把欠银行的款全部还上了,请尽快将我从失信名单中删除!”

顺德31个孩子因父母的“污点”,不许再读高收费民校

如果失信人已经履约

一定要尽快告知法院

顺德31个孩子因父母的“污点”,不许再读高收费民校

顺德法院表示,为了不给孩子造成不必要的周折,家长需了解清楚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等,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人员(被执行人为单位的,限制消费人员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的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民校。

顺德法院提醒,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人员的家长主动履行法定义务,以免自己的失信行为波及无辜的子女,影响到孩子们的学习和生活。如已自动履行完毕或已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请尽快告知法院承办法官,避免因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人员名单而处处受限。

失信的后果很严重

不仅对自身造成影响

还会影响到孩子的上学问题

提醒各位家长

千万不要当下一个失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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