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告格力蹭熱度索賠490萬 格力:本身就有競爭力

(原標題:美的格力“一語不合”上法庭)

因為一句廣告語,美的和格力兩家空調行業的老對頭再度對簿公堂。近日,美的空調在公司總部所在地廣東省佛山市起訴老對手格力在銷售空調時“蹭熱度”,並索賠490萬元。不過格力則針鋒相對回應“格力無需藉助於國內外任何一家大小家電企業的任何一款商品來提高本身早已具有的強大競爭力”。由於雙方不同意法庭調解,法院將對此案擇日宣判。

這場涉及數百萬元標的的官司源於一則六個字的廣告語“有涼感 無風感”。去年11月份,美的就提起了這起訴訟,稱自己從2015年起耗費巨資通過電視、報紙、廣播等媒體公開大力宣傳具備“有涼感 無風感”技術的美的舒適星系列空調,並使“有涼感 無風感”成為廣告形式的未註冊商標,起到識別不同於其他空調品牌標識的作用。而格力公司在空調產品不具有“有涼感 無風感”技術與功能的情況下,卻利用美的公司享有極高知名度的廣告語對其商品做宣傳,獲得了本來不應該歸屬於其的競爭優勢。為此,美的要求格力立即停止使用“有涼感 無風感”廣告語,賠償各項經濟損失490萬元,並在格力官網和《法制日報》等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法庭上,格力對美的的指責並不認同,其首先表示,格力涉案的空調只在京東商城線上銷售,京東的購物流程決定了消費者在購物過程中不會出現混淆品牌的情況。格力進而回復,“格力無需藉助於國內外任何一家大小家電企業的任何一款商品,更無需實施任何足以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繫的混淆行為,來提高格力自身商品本身早已具有的強大競爭力。”

格力公司認為,空調的“無風感”功效非美的公司首創,這一功效及“無風感”這一宣傳詞,現已是國內外家電空調行業普遍的宣傳內容之一。

而針對美的稱格力空調不具備“有涼感 無風感”技術與功能的說法,格力更是表示,經格力公司測試,就空調無風感功效檢測對比,格力臻淨爽不亞於或優於美的舒適星系列,美的公司訴稱格力臻淨爽不具備無風感功效無任何事實依據。

值得一提的是,在當天的庭審中,原告美的還帶了兩臺格力空調上法庭,提出了現場測試格力空調的要求,以驗證其是否構成虛假宣傳。不過格力方面直接回應稱“法庭難道是實驗室嗎”?格力認為,法庭達不到測試空調條件,因而拒絕當庭測試。為此,法官還宣佈休庭了十分鐘,最終經合議庭評議,認為空調的技術參數測試應交由專業機構進行,不在現場測試。

業內人士指出,兩大巨頭格力和美的之間的紛爭一直不斷,此前雙方曾出現互相起訴對方侵犯專利的情形,甚至二者在營銷環節也針鋒相對——去年6月,格力曾起訴稱美的“製冷王”系列空調侵犯其專利權,要求賠償經濟損失5000萬元。美的去年則分別在蘇州和廣州針對格力空調提起三起專利侵權訴訟,訴訟索賠金額累計也近4000萬元。目前,雙方起訴的案件都被受理但尚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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