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行醫致人死亡 「黑」醫生當庭受審

无证行医致人死亡 “黑”医生当庭受审

來賓一男子在未取得醫師執業證書、不具有行醫資格的情況下,私自行使醫生職權,造成一名就診病人死亡。7月25日,桂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一起非法行醫案。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阮某在沒有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情況下,於2013年開始在桂平市城區的出租屋處從事醫療活動。2017年4月26日,被害人曹某因患乳腺癌在其家人的陪同下,前往阮某行醫的出租屋處求醫。阮某在向曹某簡單瞭解病情後,聲稱其能治癒曹某的疾病,但每天需要900元的治療費。當天,阮某給了一些藥丸曹某服用。次日下午,阮某又給了一些藥丸曹某服用。隨後,阮某將一些燒開的藥水倒入一個大塑料桶內,在大塑料桶裡放一張凳子,讓曹某脫光衣服坐在凳子上,並用一張被單將曹某的身體連同大塑料桶一起蓋住,利用滾燙的藥水的水蒸氣對曹某進行治療。曹某在大塑料桶裡坐了約20分鐘後,出現昏迷休克症狀,後經送桂平市中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經廣西正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曹某系因高溫高熱所致休克而死亡。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阮某在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情況下非法從事醫療活動,並致就診人死亡,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非法行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遂依法提起公訴。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阮某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就本案有關事實的認定和法律適用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阮某作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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