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麗法院當庭宣判兩名惡勢力犯罪集團成員


2019年4月19日上午,東麗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了郭某、張某強、宿某(均已判刑)惡勢力犯罪集團成員黃某、孫某敲詐勒索一案。東麗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的成員代表、轄區各街道代表、轄區部分娛樂場所的經營者、群眾代表、媒體記者等200餘人旁聽了此次公開審理和當庭宣判活動。

經審理查明,黃某、孫某系以被告人郭某、張某強、宿某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的成員,該惡勢力犯罪集團於2017年4月至10月間分別在本市河西區、河東區、東麗區的多家KTV歌廳包租單間,利用微信散佈虛假色情信息,誘騙50餘名被害人到其包租的歌廳消費,用威脅、恐嚇手段向被害人勒索高額費用,獲取非法所得共計人民幣26萬餘元。黃某在該惡勢力犯罪集團內負責在被害人拒絕支付錢款時進行言語威脅、恐嚇,孫某負責望風及預警報信。

東麗法院認為,被告人黃某、孫某參與惡勢力犯罪集團,並使用威脅、恐嚇手段強行索取他人錢款,數額巨大,社會影響惡劣,二被告人的行為均構成敲詐勒索罪。鑑於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按照二被告人各自所起的作用,參與時間和參與程度予以減輕處罰,故對二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和有期徒刑二年七個月,並分別判處罰金一萬元,同時,責令兩名被告人與先期判決的該犯罪集團的其他成員共同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

下一階段,東麗法院將嚴格按照中央、市委和上級法院的部署要求,堅持問題導向,緊盯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短板,紮實做好整改,不斷推進掃黑除惡鬥爭向縱深發展,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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