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多給一千六,浙江慈谿秦女士拒退稱離櫃概不負責,你有什麼看法?

明月幾時有



銀行多給1600而女士稱離櫃概不負責,你有什麼看法?這種問題按照銀行的說法來說,根本就沒有錯啊。銀行也是這樣規定,一經離櫃概不負責,只能說這是一種老大,一種霸王條款,一種以大欺小,就是這真實面目。

如果是他少給你了,如果你有任何的問題,你去查找,他總是一幅居高臨下,盛氣凌人的狀態,總是不把小老百姓當成了一回事兒。侵犯到他的利益,他是一定會追查到底,這就是他的地盤他說了算。明明有監控,明明有證據,有手續,就是懶得理你,就是叼難你,這就是他們的心態。

如果是他的內部人員錯了,無論如何他也要找到你,必須要你承認,這就是銀行的不公平之處。曾經有一次自己在辦理存項的時候,本來是28000,結果一不小心銀行工作職員按成了28萬,多了個0,他馬上又讓我取掉28萬,哈哈,因為是我的一個老鄉,所以自己又馬上籤了個單子取出來28萬。



當時只是覺得好笑,銀行的人員也會出差錯的,如果小老百姓自己有什麼問題找他,他是不會對你如此負責任的。只想說,還不還,這是自己的一種思想,一種素質行為,但是對於銀行的一些霸王條款,真的是不吐不快。


鐵血柔情劉軍豔


我覺得這位秦女士並無不妥,銀行多給這位女士1600元,過錯方在銀行而不是秦女士。銀行本身就是霸王條款,也是銀行自立規矩,錢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我們試想一下,當這位女士到銀行櫃檯取款時,服務員少給1600元,也離開銀行或者到家後發現銀行少給1600元,事後銀行是否會給這位女士補上這一千多元。答案當然是否定的,銀行工作人員肯定說離櫃概不負責。損失的只能由當事人承擔,那麼當事人只有自認倒黴。憑什麼銀行又要求當事人退還1600元,不免有失公平。

從民法通則來說,秦女士應該退還多給的一千元,也叫不當得利。假如受損失的是秦女士,誰又能得保證秦女士的利益呢?銀行會主動補給這位女士一千多元嗎?如果銀行以錢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為由。是不是銀行也構成不當得利,補給當事人嗎?法律會支持秦女士嗎?

所以秦女士以錢當點清,離櫃概不負責並無不妥。反省的是銀行,秦女士拒退這一千多是有理由的。

凡事總不能銀行說了算,這樣顯公平。你說不是嗎?!



來生緣142112201


這麼多人關注這個問題,可見其熱度比馮小剛,范冰冰,周立波現在還受到國人關心啊。

其實,霸王條款也不是銀行一家人吃,雖然現在已經慢慢的修改了,但是讓弱勢的我們依然感到氣憤的就如銀行櫃檯上寫的“錢款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如果這句話成立的話,應該是雙向的,都可以不負責,然而,在沒有視屏的時代,有無數老百姓被這句話憋屈過,他少給你錢,銀行無論怎麼錯,都可以用這句話來搪塞,而中國的老百姓也蘚有拿起法律的武器來捍衛自己的權益。

而在今天,銀行已經進入完全監控的時代,無論多找錢還是少給錢,都可以通過回放視屏來發現,而且相互都可以放心,離櫃概不負責其實可以休亦,那麼如果銀行離櫃概不負責能夠得到法律的認可,那麼秦女士可以不還,如果按照法律的程序,不當得利就要歸還的話,銀行自己打自己嘴巴的提示語請抓緊扔掉。


煮茶聞書香


銀行的這個規定實實在在的霸王條款!

銀行少給了,不負責,拿離櫃概不負責來說事。

儲戶多拿了,要追回,拒不返還就是不當得利!

剛愎自用實在不該!

銀行少給了,儲戶當時沒點清,離開櫃檯了,再返回櫃檯,銀行補全,從操作上來說確實不合理,因為無證可查,此口一開,我相信,盜竊、搶劫會大幅減少因為都去銀行排隊取錢了,到時候沒少拿也說少拿了,就真麻煩了!

銀行多給了,儲戶當時發現了,卻沒有退還,這是儲戶的問題,的確是不當得利,儲戶當時如果沒有發現,轉身就走了,這也很尷尬,你銀行可以不相信客戶,那客戶憑什麼要相信你呢?你說給多了就給多了?儲戶就得退還,那也會亂套,做企業的做生意的,把企業關了生意停了,都去開銀行吧,來取錢的全部找一遍,都說錢給多了,退錢,不退就告你非法得利!

這樣看,這口子開哪一邊都不合理!那怎麼才叫合理?抓源頭!錢為什麼多給?櫃員疏忽唄!數錯錢了唄,看錯金額了唄。講白了,不管多給了還是少給了,多收了還是少收了,櫃員都是直接責任人,這一點我想不會有人懷疑吧?可是,櫃員也是人,成天枯燥的工作很難保證不出錯,出錯了,讓他全部承擔這也不行,賠不起!

最簡單的辦法,複核!以前銀行手工記賬的時候,存取款都是兩人複核,一個人負責業務操作,一個人負責複核。有人會說人力成本太高,一筆業務兩個人做不現實,是的,社會發展到今天,還要這樣做的確不合理,現在銀行都已經無法做到櫃面全開了,往往一家銀行五個窗口,只開兩個辦業務,再搞個複核,太麻煩了。嫌麻煩,那就風險自擔嘍!

你員工的錯誤,憑什麼說儲戶不當得利呢?怕多給了,就把事情做好!別老麻煩別人!是不是銀行覺得,你多拿了,你也不敢不還給我,你敢不還,我就告你不當得利,所以有恃無恐了呢?可以忽視嚴謹的工作態度了呢?

還是希望銀行,嚴格規範自身,加強業務能力,少出錯,別出錯!


老吳聊保


我的看法就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需要看站在誰的立場、誰的角度上。出門概不負責這一條款算不算霸王條款?還是雙向生效才合適?

首先,我想到的是櫃員下午日終結賬。櫃員尾箱裡面的現金肯定和系統打印出來的數目不符,賬實不符就結不起賬來。為了隨時到來的押運車,為了不耽誤網點的日結工作,這個粗心大意的櫃員只能自己先墊付短缺資金,花錢買個教訓。



其次,作為秦女士來說,抓住了“出門概不負責”的原則,已經走出銀行大門,她堅持概不負責,拒絕交還多餘的1600塊錢。秦女士認為銀行工作人員出錯,她不能去為錯誤買單,多給錢不是自己偷的搶的,是銀行工作人員自己要給的。


再者,作為銀行單方面的擺出“概不負責”的態度,有沒有為客戶著想?銀行少給了,客戶回來找,肯定是不承認吧!而多給了客戶錢,客戶也不承認,雙方相互的才對等。

個人建議各家銀行還是要完善這方面的規章制度,少給了客戶錢,可以通過監控查找的,情況屬實就補給客戶;多給了客戶錢,通過監控錄像回放,證據確鑿的,客戶如果不同意,就只好由粗心櫃員買單,也加強日後辦理業務的細心度。


創新公元


算了,別想著不還了,我告訴你們我親身經歷的銀行霸王條款。 我在重慶楊家坪步行街農行存了1萬的現金,當時拿了回單也沒仔細看,就直接渝北區加州了,找了個網吧上網。結果一會就一個電話打過來,說是他們的櫃檯員工是新來的,不小心多輸了個0,讓我的存款變為10萬了,想讓我把多的錢退還給銀行。各位,當初我也是和你們一樣的心理,退個毛啊,自己員工操作失誤,我不偷不搶,沒有威逼利誘,更沒有犧牲色相,多出來的錢就應該是我的啊。 趕緊跑出網吧找了個農行atm機一查,果真是10萬,但是,尼瑪但是,下面有排字“你的賬戶餘額已被凍結”,這尼瑪的,就是還也得還,不還也得咯,不還你的錢也沒辦法用。我還能說什麼?最後只能以我是上帝的態度讓他們自己過來找我,算是過了一把上帝的癮


純潔的大毛


硬氣!!!

我給秦女士的這波操作打一百二十分,不怕她驕傲。建議在全社會迅速掀起一股學習秦女士好榜樣的高潮來,將其做法廣而告之,以敬人民群眾效仿。

此類事例每隔一段時間都會發生,遺憾的是絕大多數的人沒有秦女士這般硬氣,他們往往會選擇如數歸還銀行。但我們也經常聽到一些取錢的老百姓,銀行給錢給少了,離開櫃頭之後再回來索取時被公然拒絕,你要再多說兩句,人家會傲驕的拿出櫃檯前的“離櫃概不負責”提示,甚至話都不想和你講半句,就這麼任性。

所以說中,當秦女士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時,群眾無不為之叫好,感覺出了一口惡氣。難道就因為你是大店就可以搞雙重標準,就可以欺客嗎?利己時拿來做擋箭牌,不利己時就來個“不當得利”嚇唬人,這是誰給你們的勇氣,梁靜茹嗎?

秦女士做的好,我還就是不給了,愛咋咋地,這是你們銀行的內部管理問題,是你們的工作失誤導致,你們必須要為自己的錯誤買單,你們在講理之前,請先問問那些吃了啞巴虧的老百姓吧。


元芳有看法


憑本事借的錢為啥要還,我想把這話送給銀行。

螞蟻支持秦女士的做法,銀行明確寫了這句話,這不是僅僅給用戶看,也是給自己看。

生活中因為這句話,給太多人造成經濟損失,這也是為啥大部分人選擇馬雲的支付寶,而放棄銀行。

1.從道理上講,秦女士的行為沒有任何毛病。法律規則適用所有人,更何況這個規則是銀行自己定的。

2.從道德上講,秦女士應該把錢還回去,職員出錯,這個責任銀行肯定不承擔,1600元肯定是職員負責。1600元對於工薪階層都不是小數目。

秦女士這樣做,螞蟻猜測以前肯定吃過這個虧,所以才想出這招來對付銀行。銀行這臉打的是啪啪啪響。


螞蟻說教


這個銀行明碼標價的說了離櫃概不負責了,個人覺得這位女士做得對!你自己的規定,不能光用在儲戶身上吧!這個離櫃概不負責,條款,你銀行自己也要遵守!既然制定了,你自己的疏忽造成的損失,能怨儲戶嗎?如果給少了,儲戶找回來你銀行會不會把少給的返還給儲戶?

既然你銀行可不給,這位女士都離開了,你們的交易已經完成,人家也遵守了你的離櫃概不負責的條條了,你還有什麼好說的?我感覺不歸還就是對的,銀行自己規定了離櫃檯概不負責,他給少了,不負責!給多了,憑啥還他?


故鄉的那一抹紅


本來就是霸道條款,支持這位秦女士!本身在這件事上面,秦女士無過錯。錢是營業廳自己點的,錢也是營業廳自己數的,還是營業廳親手交到秦女士手上的,甚至離櫃概不負責也是銀行自己寫的。整個過程秦女士都沒有去插手或者有過干擾。營業廳要求秦女士還錢,秦女士給是情分,不給是本分。

不過秦女士一定要小心某單位的無恥嘴臉,這已經不是一千多塊的問題了,而是某單位的一塊蛋糕,每年某單位都會從離櫃概不負責這件事上面得利多多,所以某單位一定會採取野犬護食的方式。不斷上訴,然後不斷在工作日干擾秦女士,讓泰女士自己覺得煩了受不了,這應該只是第一步。

其次,利用各種關係,到執事部門,到孩子學校,到秦女士自己工作單位的施壓。所以,這件事一定要在短時間內傳播出去,讓社會給予秦女士足夠的輿論支持,讓各種那個啥不敢胡作非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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